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1、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
受理审查逮捕100件165人,批捕137人。受理审查起诉194件307人,提起公诉287人。
2、全力护航县域生态环境。
办理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42件62人。2025年荣获“云南省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3、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办理各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2件28人。办理非法经营案8件22人,涉案金额400万元。检察长入企走访12次,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10次。
4、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提前介入贪污受贿案11件,提起公诉11件,涉案金额7000万元,审查起诉阶段自行追缴行受贿案件赃款220万元。
1、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
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份、磋商1件,对农村领取邮件违规收费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2份,扶持挂联村产业发展资金5万元。
2、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批捕7人,起诉25人。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批捕11人、不批捕1人,提起公诉18人,相对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3人。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帮扶教育40人次。线上运营“回归法治云课堂”,线下举办法治小课堂、法治游园会、成人礼等法治进校园活动20场,覆盖1万余人。以微课堂、互动游戏传递温暖,累计服务200余人。开展综合履职7件,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4份。
3、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办理刑事、民事案件中促成和解案14件。受理信访案10件,答复率100%。检法协作赴案发地出庭支持公诉5次,1000余名群众接受法治教育。开展司法救助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6.4万元。
4、倾力守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对部分招聘单位存在就业歧视问题,与行政机关磋商1件。为22名农民工与某公司达成调解意见,结清劳动报酬60万元。
1、持续做优刑事检察。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重大疑难案8件,监督立案6件、撤案2件,纠正漏捕漏诉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9份。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1件,提出抗诉3件。对违法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采纳、整改率100%。
2、精准做强民事检察。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结果监督案1件、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10件、执行活动违法监督案12件。办理支持起诉案38件,其中达成和解4件,支持起诉到法院34件,涉案金额120万元。
3、深化做实行政检察。
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6件,制发检察建议5份。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3件,制发检察建议3份。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16件,制发检察意见9份,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6人。
4、扎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公益诉讼案20件,磋商结案4件,发出检察建议16份,整改回复率100%。对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2件。
1、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
主动向县委和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17件次。开展集中研学68次,讲授专题党课13次。党组会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2次。研究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4次。“回归”文化品牌被评为云南省优秀检察文化品牌,“墨映回归 心启归程”未检品牌入选2025年云南省检察机关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优秀典型事例。
2、持之以恒提升队伍素能。
组织参加各类培训50期502人次。学习先进经验15人次,开展岗位练兵3人次,开展庭审评议、以赛代训、以赛促学活动8次,开展“讲理论、说办案、讲工作”活动6次。6名干警在市级检察业务竞赛中荣获“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称号。
3、坚持不懈全面从严治检。
院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组织保密安全学习教育40次,开展警示教育14次、节前教育6次。进行检务督察30余次,谈心谈话120人次。深入查找权力运行风险点141个,制定防控措施152条。如实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办案等重大事项23次。
4、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活动28人次,接待律师阅卷77次。全年发布信息128条,被国家、省、市级媒体采用30条。制作“嫦娥系列”普法短剧3部,均获省、市级媒体采用,并被评为云南省2025年“视听新声彩云南”第四季度优秀网络视听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