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吴雨同志在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向大会作《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富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现场
回望2025
富宁检察有哪些亮点与成就?
取得了哪些新成绩?
展望2026
富宁检察又有哪些规划?
下面带您一图读懂
2025年主要工作
2025年,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服务保障县委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38件,3项工作经验举措被省级以上平台转发推广,获评全州优秀公诉人、优秀辩论奖、云南省2025年度“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等个人荣誉称号5人次,3件案件入选省检察院典型案例。
富宁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吴雨作检察工作报告
顾大局强服务,以检察实干助推经济社会新发展
坚决维护边疆安全稳定
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1人、提起公诉462人,同比分别上升16.08%、下降25.8%。
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审结案件345件458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88.93%。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24件25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起诉电诈及关联犯罪29人,同比下降79.14%。
批准逮捕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27件44人,提起公诉31件56人,同比下降33.33%。
筹集6万余元改善守边条件。
全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打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假冒注册商标、非法经营等破坏营商环境类犯罪15件30人。
开展“检察官进园区、进企业”活动6场次。
办理涉企案件12件,涉案金额25.8万元。
协同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办理县监委移送职务犯罪12件12人,起诉12件12人。
办理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2件2人。
办理教育领域套取国家资金案件2件2人。
办理行贿案件3件3人。
办理腐败领域洗钱案1件1人。
开展职务犯罪“庭审观摩”活动5场次。
能动履职服务乡村振兴
与挂钩帮扶党支部联合开展3场次联学联建活动。
筹集7万元完善村内基础设施。
推动完成塌方机耕路清理23条、受损沟渠修复62条、老旧涵洞改造2处。
开展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专项监督活动,相关经验做法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开展城区扬尘污染专项监督,制发检察建议5件,磋商1件,促成环城路周边砂石料场全部迁移。
担主责强主业,以依法履职谱写检察监督新篇章
全面做实刑事检察
▲办理监督立案案件5件,撤案9件,纠正漏诉4人,发出侦查活动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33件。
▲发现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4件,提出抗诉1件,刑事案件“挂案”清理94件。
▲办理刑事执行案件54件。
▲完成上级检察院组织的异地交叉巡回检察。
聚力做精民事检察
▲受理民事检察案件64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14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5件,提出检察建议25件,支持起诉案件34件,帮助农民工讨薪24万余元。
▲2件案件被省检察院通报为高质效案件。
▲创新“支持起诉+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经验在全州检察机关推广运用。
联动做强行政检察
▲办理州院交办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向省院提请抗诉均获采纳。
▲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件,行政诉讼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件。
▲受理审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45件69人,提出检察意见22件37人,行政机关按期反馈17件27人,作出行政处罚26人,行政处罚率96.29%。
▲督促清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351万元,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检察护企”典型案例。
提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
▲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案件23件。
▲督促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2734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0.32万元、环境保护税11.81万元、水资源税3.07万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245.65万元、土地复垦费用719.58万元,同时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0.95万元。
▲办理的督促生态环境部门整治外来入侵物种“五爪金龙”案,入选云南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典型案例。
▲2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认定为高质效案件。
高效做活数字检察
▲应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39个,覆盖刑事、民事等7大业务场景,成案61件。
▲筛查出18个建设项目欠缴水土保持费达76万余元,通过检察建议推动相关部门启动催缴程序,防止国有财产流失。
惠民生守民利,以优质服务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
倾心维护特殊群体权益
●起诉侵犯老、幼、病、残等弱势群体犯罪48人。
●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8件,帮助农民工讨薪24万余元,相关工作被检察日报宣传报道。
●对25件消防安全系列案件开展跟进监督,推动投入专项资金706万元升级改造12个乡镇敬老院消防水泵房等关键设施。
●制发检察建议,协调整改里达敬老院存在十余年的“空中蜘蛛网”安全隐患,同步整治集镇街道杂乱线路。
倾力回应群众司法需求
●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件2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
●入驻县综治中心,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电、来访34件。
倾情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8件30人,提起公诉25件32人。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人,相对不起诉2人。
●打造“红棉未检”品牌。
●建成“一站式”未检办案区,协同多部门对未成年被害人进行综合保护救助,办理涉未成年人支持民事起诉案件5件,办理监护侵害撤销监护权案件2件。
●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令》《督促监护令》33份,开展亲职教育12次。
●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3场次。
打基础固根本,以自我革命锻造检察队伍新形象
锻造政治过硬的忠诚队伍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0件次。
◆一体推进县委巡察、县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12个。
锻造能力突出的专业队伍
◆借助最高检帮扶富宁县以及天津市西青区检察院结对帮扶的契机,选派检察人员参加各类专题培训130余人次。
◆建立优秀年轻检察人员培育人才库,4名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人才库,7名入选全州案件质量评查人才库。
参加省州检察机关相关业务竞赛,2人获全州“优秀公诉人”称号,1人获“优秀辩论奖”。
◆撰写的对不起诉案件类案“快管”监管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业务监管案例。
◆1名检察官获云南省2025年度“最美政法干警”提名奖。
锻造作风优良的廉洁队伍
◆构建“纪法学习+案例通报+影视教育+节前谈话”立体廉政教育模式。
◆落实“三个规定”填报637人次,填报“有”26项,向“过问人”单位送达通报情况4人。
◆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集中纠治,完成系统内部财经纪律自查自纠工作,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干事氛围。
开门纳谏接受制约监督
◆邀请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办案监督工作共200人次。
◆召开检察听证10场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549条。
2026年主要工作安排
01
以更高站位筑牢政治忠诚
02
以更实举措服务发展大局
03
以更强担当践行司法为民
04
以更优质效强化法律监督
05
以更严要求锻造过硬队伍
END
编辑|赵 鑫
一审|邹易言
审核|简文武
来源|富宁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