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政府工作报告12次提及保险,涵盖医疗、养老、就业等领域!
3月5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于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12处提及“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医疗保障:
• 健全基本医保参保长效机制,优化医药集采措施,推出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目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覆盖3亿人。
• 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试点。
• 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稳步推动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
• 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推动创新药和医疗器械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就医用药需求。
养老保障:
• 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稳步实施。
•完善并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制度,扩大失业、工伤保险覆盖面,稳妥有序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扩围,健全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
• 推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农业与巨灾:
• 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
• 健全巨灾保险保障体系。
灵活就业:
• 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
生育支持:
•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和生育休假制度。
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保险政策呈现全面深化、精准扩面的特点:在社会保障领域,通过提高补助、推行新制度(如长期护理保险、个人养老金)、扩大覆盖(如灵活就业人员)等方式,构建更稳固、多层次的安全网。
在产业发展与风险防范领域,通过发展农业保险、健全巨灾保险,为经济社会稳定运行提供支撑。
总体方向是强化民生兜底、服务实体经济与应对重大风险。
2006年8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自1980年我国恢复保险业以来,首个以国务院名义发布、专门针对保险业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发布实施。此后20年来,保险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一直都有出现,其核心关键词如下:
内容来源:中国政府网、新华网,圈中人编辑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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