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中的金融工作
一、2025年工作
1.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扩大财政支出规模,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下调政策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持续降低社会综合融资成本。
2.围绕扩大有效投资,加强“两重”项目建设,加快设备更新资金拨付使用,设备购置投资增长11.8%,设立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补充重点项目资本金。
3.持续用力稳楼市,合理控制新增房地产用地供应,因城施策调减限制性措施,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交房”任务全面完成。
4.综合施策稳股市,资本市场回稳回暖、交易活跃。
5.深入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有序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持续压减融资平台数量,地方债务结构不断优化。
6.一体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和转型发展,高风险机构数量大幅下降,风险化解成效明显。
7.安全保障能力实现新提升,粮食、能源资源、金融、网络等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明显加强,社会大局保持稳定,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
二、十五五时期
8.统筹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等风险有序化解。
三、2026年工作
9.拟发行特别国债3000亿元,支持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补充资本。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4万亿元,完善专项债券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和自审自发试点。
10.继续实施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促进经济稳定增长、物价合理回升作为货币政策的重要考量,灵活高效运用降准降息等多种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充裕,使社会融资规模、货币供应量增长同经济增长、价格总水平预期目标相匹配。
11. 优化创新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适当增加规模,完善实施方式。
12. 畅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充分发挥数据要素、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作用,强化考核评估、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支持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力支持扩大内需、科技创新、中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
13.规范信贷市场经营行为,降低融资中间费用,促进社会综合融资成本低位运行。
14.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
15.加强财政、金融、就业、产业等政策协同,深入挖掘政策结合点,创新实施工具,持续放大“组合拳”效应。健全预期管理机制,提振社会信心。
16.设立1000亿元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专项资金,组合运用贷款贴息、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支持扩大内需。扩大个人消费贷款和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支持领域,提高贴息上限,延长实施期限。
17.发行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8000亿元,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18.发展金融、现代物流、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业。
19.加强科技创新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企业,常态化实施上市融资、并购重组“绿色通道”机制,以科技金融支持创新创造。
20.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
21.规范金融机构竞争秩序,深入推进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减量提质。
22.持续深化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进一步健全中长期资金入市机制,完善投资者保护制度,拓展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退出渠道,提高直接融资、股权融资比重。
23.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加大信贷、信保支持,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
24.制定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措施。
25.延续实施稳岗返还、社保补贴、专项贷款等阶段性措施,进一步增加以工代赈投资规模。
26.积极开发老年人力资源,制定推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措施,完善老年用品产品、养老金融、旅居养老等支持政策。
27.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进一步发挥“保交房”的白名单制度作用,防范债务违约风险。
28.积极有序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支持各地用足用好政策,加快化解隐性债务风险,严防虚假化债,坚决把遏制违规新增隐性债务作为铁的纪律。加大金融、财政支持力度,优化债务重组和置换办法,多措并举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风险,分类有序推动改革转型。
29.积极稳妥化解金融领域风险。充实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处置资源和手段。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有序推进高风险机构处置。多渠道加大资本补充力度,稳妥处置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强化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早期纠正,提高风险源头防控能力。
30.加强金融监管协同,防范打击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