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全国人大代表、春光智能董事长毕春光:强化保护效能 破解知识产权维权难题
毕春光拟围绕破解知识产权侵权治理难题,强化保护效能,护航创新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一是明确新兴领域权利界定,针对智改数转、大数据、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等新业态,细化知识产权权利归属、保护范围和认定标准,填补新型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空白,让企业维权有法可依。
二是优化制度设计,推行“举证责任倒置”和证据保全便利化措施,明确侵权损失核算的具体方法和标准,减轻企业取证、举证负担,破解“取证难、赔偿低”的困境。
三是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的赔偿额度,让侵权者付出沉重代价,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同时,细化知识产权保护流程规范,明确各部门立案标准、办理时限和职责分工,为企业维权提供清晰、高效的法律指引。
02 全国人大代表陈保华:连续第三年建言修订专利法,改革多项药品监管举措
陈保华建议,对于专利到期的国产新药,应采取行政与法律相结合的强硬措施,明确规定将其列为参比制剂,或责令相关产品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再评价工作,若再评价结果显示其质量和疗效无法满足临床需求,则予以淘汰,避免其长期垄断市场。
同时,陈保华还带来《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议案》,一是增设药品专利权补偿期间“出口豁免”规定的相关内容;二是增设“期末放弃”规定;三是完善“BOLAR例外”规定;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规范专利权人和仿制药申请人的行为。
03 全国人大代表、天合光能董事长高纪凡:守护创新 推进光伏产业专利池建设
高纪凡建议,分布式光伏行业统一准入标准与交易机制,打通聚合入市的制度堵点;建立全国统一的准入标准,明确户用光伏可由具备资质的聚合商(含民企)以虚拟电厂形式代理参与中长期、现货及辅助服务市场;推动多系统数据互通互认,组织交易、调度、营销及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于2026年底前实现建档立卡、并网、结算、绿证等系统“一站式”交互。
分布式光伏行业还需要完善保险与金融支持体系,构建多维风险防范网,包括引导保险机构针对分布式光伏入市后的新业态,开发“光伏财产险+发电量指数险+市场价格波动险”等一揽子定制化险种等。
04 全国人大代表、广西高院院长黄海龙: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 打造面向东盟涉外纠纷解决优选地
为打造面向东盟的涉外纠纷解决优选地,近年来,广西法院积极构建专业化涉外审判格局,持续加强与东盟国家司法交流、研讨、互鉴与协助,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创新“诉讼—仲裁—调解”联动解纷模式,打造“一站式”涉外民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以司法纽带增进区域互信互惠。
在实践创新上,广西积极开展国际司法协助试点工作,广西高院直接向特定公约缔约国中央机关提出司法协助请求并转递相关材料,大幅提升涉外案件办理效率;广西还通过设立涉东盟案例研究基地,推行跨境立案、跨境电子送达、在线调解等创新举措,把涉外审判高效化要求落到实处。
05 全国人大代表、上海高院院长贾宇:建议加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
贾宇建议:一是构建跨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推动专利行政管理部门与司法机关建立常态化的案件信息互通机制,强化对恶意举报、恶意诉讼的源头识别与联合惩戒力度。
二是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建立覆盖专利申请人、专利代理机构及相关从业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存在恶意诉讼行为的相关主体纳入“警示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格局。
三是建立专利权数据查询库。整合行政管理与司法领域的专利审查、无效宣告、侵权判决等数据资源,打破数据壁垒,实时信息共享,让专利审查人员与司法裁判者能够全面掌握专利权利最新状态及其历史变化。
四是制定和完善行业自治规范。引导重点行业协会制定商业关键节点的专利风险应对指引,针对可能遭遇专利诉讼的情况及时介入,组织专家评估并提供法律支持,避免恶意诉讼对产业发展造成冲击。
06 全国人大代表马一德:构建统一高效的地理标志治理体系
马一德建议,要以提升地理标志全链条治理能力为核心目标,统筹推进国家层面顶层设计与地方层面基层体系建设,加快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上下联动、协同发力的地理标志管理体系,推动地理标志价值充分释放。在国家层面设立地理标志专门管理机构,统一承担地理标志审查认定、保护和执法司法协调促进等全流程职能,实现地理标志从注册、培育、保护到运用的一体化管理。同时,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地理标志信息共享平台,打破信息壁垒,实现地理标志信息一站式查询、监管与服务,进而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有力的综合治理格局。
在侵权假冒高发、社会关注度高的重点领域和重大案件中,检察机关应探索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持续提升司法保护效能、加大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切实增强地理标志保护的整体合力与治理效能,为地理标志产业发展保驾护航。
07 全国人大代表姚建萍、郭会琴:文创产品背后,哪些法律问题值得关注?
姚建萍:文创产品浓缩了创作者的创意、构思,以及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
郭会琴:希望法院能够加强宣传和引导,比如说通过互联网开展形式更丰富的普法活动。有些人以为文创就是个小玩意儿,没有意识到其中存在侵权的法律风险,这种意识还是需要去修正、引导。此外,建议法院和海关、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加强协同,保护小玩偶的大市场,促推营商环境建设。
08 全国人大代表张江平:建议改进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张江平建议相关部门协同:(一)制定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强制性规则:建议由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承办、广泛听取原创企业、设计师、平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服装设计专家及知识产权法律专家的意见,制定部门规章或强制性国家标准,对电商平台知识产权投诉与处罚规则(包括受理标准、处理流程、侵权判定原则、梯度化处罚措施等)作出具体规定,构建统一、透明、高效的平台保护框架。
(二)建立官方或专业第三方强制介入机制:如电商平台对侵权投诉处理不及时或结论难以令投诉人信服,应由官方或权威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建立强制介入机制(如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时尚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等),确保投诉处理的时效性与公正性。
(三)推动电商平台与专业第三方协作:针对平台人员知识产权专业认知有限、行业了解不足及投诉高峰期人力紧张等问题,鼓励头部电商平台与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合作,建立咨询培训机制,接入重点知识产权信息库(如中国国际时装周等知名赛事的获奖设计、服装服饰知名商标品牌等知名商标),并可委托其承担部分审核工作。待合作模式成熟后,通过强制性规定推广至所有平台,整体提升我国电商平台投诉处理的能力。
09 全国人大代表钟宝申:应鼓励光伏行业兼并重组,强化人才与商业秘密保护
钟宝申建议,第一,强化人才与商业秘密保护,严厉打击恶意挖猎行为。为筑牢商业秘密保护防线、遏制恶意挖猎行为,需从制度、司法、裁判、专项保护四方面协同发力。一是完善法律制度供给,通过立法及司法解释明确涉密人员脱密期法律地位、适用范围与违约责任,界定竞争企业恶意招用及协助规避竞业限制的共同侵权与连带赔偿责任,大幅提高违法成本。二是强化司法保障支撑,合理分配举证责任,降低企业维权取证门槛,依法审慎认定隐蔽用工、规避竞业等行为,支持企业调查取证。三是优化司法裁判标准,树立保护创新、维护国家竞争力的审判导向,兼顾劳动者权益与企业创新成果,统一裁判尺度。四是实施重点企业专项保护,选取新能源等领域重点企业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加强核心涉密人员保密教育与风险监测,坚决防范技术泄密风险,维护产业安全与创新生态;
第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强化维权保障与监管力度。为破解知识产权保护短板,适配科技进步与产业发展需求,建议从四方面发力:一是系统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体系,细化不同权利人保护模式、维权支持与约束、侵权惩罚标准,兼顾行业特殊性,弥补现有制度粗放短板;二是加大技术秘密侵权及恶意挖猎技术人才打击力度,强化取证尤其是异地取证的行政与法律支持,严惩侵犯技术秘密、违反及规避竞业限制的行为;三是强化生产方法、过程材料专利侵权取证保障,完善相关行政与法律措施,破解取证难、侵权难发现的困境;四是提升专利保护的及时性与科学性,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建立快速维权通道和常态化执法机制,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分类管理维权行为,科学评估专利价值,严厉打击恶意侵权、“专利流氓” 及专利敲诈勒索行为,切实维护创新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