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濞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关于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漾濞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关于漾濞彝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
决议
(2026年3月15日漾濞彝族自治县
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漾濞彝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漾濞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院长杨震军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县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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