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润秋详谈生态环境法典以法治之力护绿水青山
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正式问世,意义深远。近日,全国政协常委、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接受专访,深入解读这部“绿色法典”的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信息量满满。
谈及法典编纂的意义,黄润秋强调其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核心体现在四个方面: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将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以法典化形式固定;也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的有效路径,整合优化现有法律体系;更是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以生态保护倒逼绿色转型;同时还是增进民生福祉的内在要求,聚焦群众关切的环境问题。
这部法典兼具系统性与针对性,黄润秋重点提及六大亮点。其中,最贴近民生的是回应群众“家门口”的环境困扰,针对油烟、噪声等问题,明确规划引导和选址提示要求,从源头化解矛盾。此外,法典杜绝“一刀切”监管,实行分区管控、分类施策;严惩监测数据造假,最高罚款达200万元;新增绿色低碳发展编和应对气候变化专章,彰显大国担当。
作为政协委员,黄润秋表示,政协委员在法典编纂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化学物质污染风险管控”专章的设立,正是源于政协委员的持续呼吁与调研。全国政协成立专题课题组,深入调研新污染物治理,各民主党派积极建言,为相关内容入法提供了有力支撑,彰显了协商民主的力量。
据悉,法典约75%的执法事项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实施。黄润秋明确,将从三方面推动落地:加强学习宣传,讲好美丽中国法治故事;完善配套制度,梳理修订相关法规规章,确保法治统一;坚持环保为民,细化执法裁量基准,提升监管精细化水平,让法典真正成为绿水青山的“守护者”。
一部生态环境法典,就是一部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指南。唯有严格实施、久久为功,才能以法治之力守护生态家园,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进程不断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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