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相结合,构建立体化、多层次的执法监督体系,确保消防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是落实便民利企措施,严格对标总队部署,推动便民利企措施落地见效,持续落实《“聚力支点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无感式”消防监督复查实施办法》同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二是加强内部执法监督。定期对基层大队执法情况进行巡查、抽查和专项督察,重点检查执法程序是否规范、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案卷制作是否标准、执法效果是否良好。
三是依法公开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畅通“12345”政务服务热线、局微信公众号、信访举报电话等渠道,认真受理、核查和回复群众关于消防执法的投诉、举报和意见建议,化解矛盾纠纷1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