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严格依照宪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用科学有效、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保证宪法实施。做好合宪性审查、备案审查工作,完善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制度机制。
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聚焦保障“十五五”规划贯彻实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人大的监督权,推动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深化拓展代表工作,增强代表履职活动的计划性、组织性、规范性、实效性。做好新一轮全国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
围绕国家外交总体布局,坚持以元首外交为引领,立足人大职能职责,加强与外国议会、国际和地区议会组织的交流合作。
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决有力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