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检流程
1、社会组织网上填报。社会组织应于3月31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如实填报《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等,扫描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提交给业务主管单位初审。
系统登录方式:“江苏民政网”(网址:http://mzt.jiangsu.gov.cn/)→“办事服务”→“江苏省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入口”→“江苏政务服务统一身份认证系统”,以“法人登录”方式进入网上办事系统,选择“年检年报”模块→“点击开始年检”→选择“2025年度”进行填报。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双重管理的社会组织在系统中提交年检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在4月30日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在系统中对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无初审环节,直接进入第三步。
3、社会组织补充提交。业务主管单位系统初审通过后,社会组织登录系统打印完整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A4大小),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送业务主管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社会组织扫描完整的年度工作报告书,制作成PDF文件(不超过15M),文件名称统一设为:社会组织名称+2025年度工作报告,在5月31日前上传至“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栏,点击“上报”按钮完成提交。
已脱钩和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报送年检全部材料后,系统将同步推送给年检对象的行业管理部门、行业(综合)党委或者属地党组织,相关部门应于7月31日前反馈意见。
4、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并作出年检结论。登记管理机关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或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年检材料进行审查,根据需要可要求社会组织补充提交有关事项说明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抽查或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登记管理机关根据审查情况综合确定年检结论,并依法向社会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且影响当年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年检结论公示公告查询方式:1.“江苏省社会组织信用管理信息公示平台”(电脑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html,手机端http://shzzgs.jszhmz.cn/shzz/mobileIndex.html);2.“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官网;3.“苏高新社会事业局”微信公众号。
(二)年报流程
1、网上填报。慈善组织(基金会)通过“网上办事系统”下载“慈善组织年报网上办理流程指引” 或“基金会(不含慈善组织)年检网上办理流程”文件包和《2025年度工作报告(格式文本)》等统一格式文本,规范制作年度工作报告、审计报告、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材料,做好在线填报。填写完成年度工作报告后需打印纸质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监事审定并签名,加盖本组织印章后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直接登记的组织无初审环节),并将经初审的年度工作报告PDF格式文件上传“网上办事系统”(非慈善组织基金会仅需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监事签名的首页和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出具的审查意见),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规定的格式出具(通过“网上办事系统”下载参考文本),一并上传“网上办事系统”。
2、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有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慈善组织(基金会)在系统中提交年报年检材料后,由业务主管单位登录“江苏省社会组织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地址:http://180.101.234.64:18001/borg-online/)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区社会事业局审核审查。完成对慈善组织年报相关材料的形式审核。对非慈善组织基金会,结合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或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其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检查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审计,并根据审查情况,依据《基金会年度检查办法》相关规定对非慈善组织基金会作出年检结论。年检结论以公告为准,不再加盖年检印鉴。年检结论公告后,如发现存在违反相关规定且影响年检结论情形的,年检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4、信息公开。慈善组织应将经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区社会事业局审核的2025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相关材料扫描件(PDF格式)上传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进行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报送年度计划。慈善组织(基金会)应当合理设计公益慈善项目,做好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资金安排计划,并将经决策程序通过的2026年度工作计划(含公益慈善项目资金预算)作为2025年度年报附件一并报告(上传至年报年检模块“其他相关材料”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