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检察工作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认真整改落实。
主动配合县人大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工作,抓好检察官履职评议结果运用。
深入落实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办理公益诉讼1件。
县人大向我院移送县人大代表何志华《关于加快刘文村水毁河堤修复工程的建议》,我院依法调查核实后依法对县水利局进行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县水利局清理淤积河道、修复受损河堤200余米,有效实现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频共振。
持续加强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检察日报》90份。
全力支持配合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工作,自觉接受监察、审判、公安等机关的履职制约,持续构建“亲”“清”检律关系,共同守护司法公正。
深化检务公开,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735条,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庭审观摩、案件评查等活动52件次,接待律师阅卷116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