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蓉在报告时提出,一是强化领导和队伍建设,服务全县高质量发展大局。将公益诉讼工作放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同时,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整合办案资源,配齐配强公益诉讼办案团队,促进“四大检察”业务全面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服务全县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权益等方面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多方参与“建”、搭建平台“管”、发挥功能“用”等举措,为持续提升公共品牌核心竞争力、推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二是坚守发展和生态底线,服务保障民生。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坚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统筹安全与发展中依法履职,通过办案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新期待。通过构建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办案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三是夯实内部和外部监督,服务特定领域。充分发挥案件管理内部监控体系,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和文书质量,有效控制和评估社会公众对办案程序及效果的质疑,确保每一件公益诉讼案件都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邀请具有专业背景的志愿者辅助办案破解难题,督促具有监管职责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发力,多渠道、多角度履行监督职责,实现跨部门、跨行业的监管融合,从源头到终端,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融合。围绕损害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活动场所和设施安全、校园周边环境等公共利益问题,积极主动履职,以“我管”促“都 管”,排除隐患,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抓好个案和类案监督,服务市域治理。公益诉讼是协同之诉、督促之诉,坚持“到位不越位”的理念,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转变。通过类案办案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助推市域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事前沟通协调、共同磋商、公开听证、宣告送达等多种方式提质增效,由“无人管”变成“我来管”“共同管”,形成了公益保护的合力,实现“办理一案、 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良好效果,使公益诉讼成为保护城市公共安全的法治“利 器”,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县人大常委会对玉屏自治县检察院近年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玉屏自治县检察院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以制度建设为根本,不断凝聚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合力;以业务素能提升为抓手,持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履职能力。还建议检察机关在强化思想认识、加强队伍建设、扩大办案规模,强化工作举措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院将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审议意见,奋发作为、勇毅前行,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不断增强履职能力,提升“优”的意识,使出“闯”的干劲,增强“干”的激情,奋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争创新业绩,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