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报告作为全组最重要的工作成果,应是全组智慧的结晶,要发挥全组力量,共同参与、集思广益。形成一份高质量的报告需要一定的机制做支撑,以此保证共同目标的实现。起草巡视(巡察)报告一般有这样几个步骤:构思框架、问题梳理、提纲提出、正式撰写、审核把关、修改打磨、讨论定稿。在完成这几个步骤时,需要组织力量的支撑,成系统、全方位保障,具体包括如下5项机制:任务分工机制、问题梳理机制、报告研究机制、与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沟通机制、组办会商机制。5项机制中,前两项是报告形成框架和填充内容,进行下一步研究的基础,有了框架结构和内容,报告就基本成型了。研究机制更多是用词上的研判,要精雕细琢、字斟句酌。与主要负责人沟通是形成报告的程序性要求,听取其意见。组办会商是提高报告质量的有益合作。
在进驻前,各组起草实施方案时就要明确最终报告的统稿人,就要成立综合起草组和“四个落实”(“四个聚焦”)的专题小组。综合起草组成员要全程参加座谈、走访及组内会议,要做个有心人,时刻记录组领导思路观点;各专题小组负责该部分内容(分报告)撰写成员要负责到底,从材料支撑到观点提出,该印证的印证、该核实的核实。在巡前准备阶段,结合掌握的通报材料,初步梳理问题清单;进驻后,在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个别谈话、走访调研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充实到清单中。综合起草组要将完整的问题清单与各专题小组对接,按专题、分板块分配任务,固定问题支撑材料,形成问题定性表达,拟草初步报告提纲。要充分利用组务会、全组会召开机会,在会上,逐板块讨论报告,听取全组人员对报告的看法,从问题定性到遣词造句都认真研究讨论,力求对被巡(巡察)党组织的特点、成绩、问题形成一致看法。文章不厌千遍改,越打磨越光亮。报告可由副组长带领下多轮次讨论,最终,由组长一锤定音,确定终稿。首先明确,不是把巡视(巡察)报告稿征求该同志意见。报告应始终恪守巡视(巡察)组独立负责的原则。而是就其中的重要问题判断、涉及复杂历史背景问题定性、重要支撑数据以及重要意见建议等方面与主要负责同志沟通,体现同题共答、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在被巡视(巡察)党组织配合下开展工作。如果采纳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并更新问题底稿;若不采纳,就在问题底稿中予以说明。在撤点前后,由巡视(巡察)办组织,对报告进行共同会商。办里人员对报告的事实部分一般不做评价,更多从政治上和建议上进行把关。看选取的事例是否具有代表性,政治站位是否高;看提出的建议是否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是否符合被巡视(巡察)单位职能定位。会商结束后,按照会商意见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