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情况的报告——2026年3月26日在古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上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大常委会履行宪法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一年来,法制工作委员会(下简称法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努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与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密切配合,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要求,扎实开展工作,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备案审查工作。现将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落实“有件必备”,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2025年县人大共收到县人民政府报送《古蔺县人民政府2025年森林防火命令》等备案审查件5件,收到各乡镇人大报送备案审查件20件。经审查部分文件补充资料后,25件规范性文件均符合备案条件,已全部审查备案。从报送备案的总体情况看,各报备机关按照法律规定,自觉履行报备义务,做到了应备尽备,报备质量逐步提高。2026年2月县人民政府专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送了《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情况的报告》。
二、推进“有备必审”,严格履行审查工作职责
2025年法工委协同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严格按照“有备必审”的要求,牢牢把好审查关,积极做到依职权审查全覆盖,专项审查有侧重,依申请审查必反馈。在审查过程中,将符合备案要求规范性文件及时分送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审查,对审查中发现存在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及时与制定机关沟通,督促解决,经审查合格后按程序签批备案。进一步提升了审查实效,备案审查工作已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三、坚持“有错必纠”,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一年来,我们着力增强备案审查制度刚性,就规范性文件中的合宪性、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开展审查研究,对存在不符合宪法法律规定、明显不适当等问题的,督促制定机关予以改正。同时督促报备机关规范报备行为,相关报备机关均进行了认真整改,通过备案审查极大提高了备案文件的质量 。
四、坚持“动态清理”,确保合法合规有效
2025年县人大法工委依据《四川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文件为依据,组织对“一府两院一委”2025年5月1日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规范性文件28件(县政府27件、县检察院1件),其中继续有效19件,废止和失效8件,拟修订1件。协同县政府清理殡葬领域规范性文件4件,继续有效4件。全面清理燃放烟花爆竹方面规范性文件,未发现相关问题文件。通过清理提升了法制意识,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有效。
五、备案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5年,我县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有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部分单位报备工作重视不够。二是报备不及时,未按规定在一个月内报送备案。三是资料错漏,文档格式不符合规范等。下一步,法工委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继续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组织各乡镇人大、各部门对《四川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开展专题培训,详细解读《条例》要求的备案范围、审查重点、备案程序等,通过培训,推动各乡镇人大、各部门改进备案审查工作理念,夯实基础,提升能力和质效。
二是加强监督,提升规范性文件适用实效。开展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法工委根据上位法的制定和修改情况,有针对性的主动审查部分规范性文件,对与上位法不符合、不衔接、不适应,与中央精神、国家重大改革方向相悖的,督促制定机关进行修改或废止,提升规范性文件的适用实效。
三是加强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严格围绕“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工作目标,切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提高备案审查的针对性、准确性,着力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进展。针对发现苗头的文件进行主动审查,确保文件的合法性、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