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
按照工作安排,我们对全县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视察。期间,详细听取了县财政局、教育局、民政局等关键部门的汇报,并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建议。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概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作为国家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涵盖了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多个类别。在我县,这些资产广泛分布于各个行政事业单位,为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推动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从资产规模来看,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政府投入的增加,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量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不同类型的资产在各单位的分布和使用情况也存在一定差异,例如教育部门的教学设备、医疗单位的医疗器械等专业性资产较为集中,而通用办公设备则在各个单位普遍存在。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展。总体而言,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积极响应中央、省委、州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的工作要求,以《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为指引,在资产管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资产清查实现全面覆盖。从台账管理、卡片登记等基础工作入手,进一步摸清了家底。各单位对资产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登记,确保每一项资产都有明确的记录。同时,对全县范围内存量规模较大的交通、水利等市政设施,产业园区、旅游等基础设施项目资产,以及闲置老旧厂房、福利院、土地等项目资产进行了重点清查盘点。通过精确的数据分析,全面掌握了各单位资产的占有、使用、变动情况,为预算安排和绩效管理等提供了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例如,在对交通设施资产的清查中,详细统计了道路、桥梁等的建设时间、使用状况、维护记录等信息,为后续的资产更新和维护提供了科学依据。二是资产监管步入规范轨道。紧盯关键环节强化管理,在资产配置环节,严格遵循配置标准,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需求和业务发展情况,促进资产配置的合规合理。在使用环节,加强对出租出借行为的审核审批,建立了严格的审批流程和监管机制,确保资产使用符合规定。在处置环节,采取拍卖等公开方式进行处置,增加了处置过程的透明度,有效防止了资产流失。在收益环节,严格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将资产收益及时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例如,某单位在处置一批闲置办公设备时,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不仅实现了资产的合理处置,还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并及时上缴国库。三是信息化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积极对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新增、报废、划转等资产数据。逐步将资产配置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实现了资产信息与预算信息的有效衔接。每月按期上报资产动态报表,建立起上下联动的“一张网”监管体系。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了资产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实现了对资产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管理。例如,利用信息化平台可以随时查询某单位的资产分布、使用情况等信息,为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
二、现存主要问题
(一)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存在梗阻。部分行业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尚未理顺,呈现出多头管理、多头统计、权责不清的局面。集中表现为大体量的闲置校产,主管部门、所属乡镇、村委会都参与管理,但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不明确,导致管理效率低下。各乡镇农村福利院资产既没有纳入县资产管理系统,各乡镇人民政府也未将其纳入账务进行管理,使得农村福利院资产游离于监管边缘,存在资产流失和浪费的风险。例如,在对闲置校产的管理中,由于各方职责不清,出现了校产被随意占用、损坏却无人负责的情况。
(二)资产管理制度有待完善。资产集中调配、共享共用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导致资产在不同单位之间难以实现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资产规范化处置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在处置程序、评估标准等方面存在一些漏洞。闲置资产管理措施不够有力,许多闲置资产长期搁置,使用效率低下。因机构改革等历史遗留问题造成账实不符、信息不完整的情况较为普遍,如何解决核减问题急需专题研究并出台相关意见。例如,一些单位在机构改革后,资产的划转和交接不规范,导致部分资产在账面上存在但实际已不存在或去向不明。
(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存在短板。部分单位资产台账不完善,资产信息不对称,账实不相符的情况较为突出。专职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存在人员缺失的情况,管理力量严重不足。国资监管机构人员配备仅3名,力量极度薄弱,已难以满足改革和发展工作的需要。在面对日益复杂的资产管理任务时,无法进行全面、深入的监管。例如,某单位由于资产台账记录不完整,在进行资产清查时,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才梳理清楚资产情况。
三、后续改进建议
(一)优化管理体制,明晰权责关系。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尽快理顺国资、各主体单位、资产管理员、使用保管人的职责关系,加强顶层设计,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架构。明确各部门在资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和权限,避免出现职责交叉和空白。例如,国资部门负责总体的政策制定和监督管理,各主体单位负责本单位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资产管理员负责资产的登记和统计,使用保管人负责资产的实际使用和保管。二是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加快建立“归属明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推动我县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通过明确资产的产权归属,加强对产权的保护,促进资产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例如,对于闲置校产等资产,明确其产权归属后,可以更加有效地进行盘活和利用。
(二)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效能
一是细化管理细则。根据省修订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完善我县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县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出台土地资产、征收资产等重点领域资产管理制度,明确资产管理主体和管理程序,推动资产管理工作高效协同,堵塞管理漏洞。例如,在土地资产管理方面,明确土地的出让、转让、租赁等程序和标准,加强对土地使用情况的监管。二是推动资产盘活利用。全力推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探索建立闲置资产调剂共享机制。通过搭建资产调剂平台,促进闲置资产在不同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和有效利用。推动各类公共基础设施等入账核算,确保资产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快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有机结合。例如,对于一些单位闲置的办公设备,可以通过调剂平台调配给有需求的其他单位,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机制。建立激励约束和监督检查、资产规范管理与干部考核评价相结合的机制,充分调动各单位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与纪检监察、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建立健全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高资产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例如,将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对资产管理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三)夯实基础工作,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开展全面清查。尽快组织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开展彻底清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要求,分类统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量、结构、变动、负债及收益等情况,建立健全资产管理与使用台账。通过清查,真正向人大、向人民交上一本明白账。例如,成立专门的清查小组,制定详细的清查方案,对各类资产进行逐一核对和登记。二是充实管理力量。积极争取政策支撑充实管理力量,着力建强国资监管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引进专业人才,提高监管机构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同时,加强对各单位专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升其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例如,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课程和研讨会,学习最新的资产管理政策和方法。三是提升财务会计管理水平。加强财务会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确保资产信息的准确记录和反映。建立健全财务审计制度,加强对资产的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例如,定期对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检查资产的核算是否准确、合规。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关系到国家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关系到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履行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虽然目前我们在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改进。通过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夯实基础工作,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水平。相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一定能够做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
以上报告,请各位领导和同事审议。如有不足之处,请批评指正。我们将认真听取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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