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山湖区“1·18”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消防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被问责
2026年1月18日,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刘*富租住房(业主:眭胜道)发生火灾,受灾户1户,过火面积约12平方米,事故造成2人死亡,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208776.2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火灾事故调查规定》(121号令)以及省、市《火灾调查处理规定》和《观山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观山湖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刘*富租住房“1·18”火灾事故调查组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和区政府授权,成立由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总工会、金阳街道办事处组成的观山湖区“1·18”火灾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依据《贵阳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筑办府发〔2022〕20号),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视频分析、检验鉴定、资料调阅、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经过、发生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查清了有关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事故相关企业、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火灾现场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建筑占地面积为616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14.8平方米,建筑高度27米,2019年9月27日在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701号户型为4室2厅1厨2卫,建筑面积134平方米。通过观察火灾现场外围和周边环境,该建筑为多层住宅建筑,共11层(地上8层,地下3层),着火楼层为地上第7层,建筑结构为钢砼结构,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坐南朝北,火灾所在建筑现场北临中铁逸都E区16栋,南临中铁逸都E区11栋,西临中铁逸都E区13栋,东临中铁逸都E区15栋。1.贵阳市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负责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11556090135XX。营业执照名称:贵阳市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成立时间:2010年8月9日,法定代表人:谢*。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B2)1层6号(经营场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云潭北路9号中铁阅山湖A组团16栋物业用房)。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家政服务;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陶瓷制品销售;家具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2.贵州贵和祥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2024年7月1日与贵阳市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签订维保合同,负责定期对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开展消防维保工作,2026年6月30日合同终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9003470168290。营业执照名称:贵州贵和祥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资本:300万(元)。所属行业:专业技术服务业。成立时间:2015年7月14日。法定代表人:李*杰。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江路110号贵航集团办公室二层副楼218室。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消防领域内的安全技术咨询,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及维修,消防工程施工,消防安全评估,消防方案设计;销售:消防产品;信息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自动化控制设备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机电设备、安防设备、电子信息化产品的销售与安装。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事故调查技术组现场勘验于2026年1月19日16时36分结束,依法调取了相关视频5份,拍摄现场照片135张,选取95张存档,制作火灾现场平面图1份、火灾现场方位图1份、电气线敷设复原图1份、火灾遇难者位置示意图1份,提取现场证物11份。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18日15时05分许。主要依据:经调查走访及对当事人进行询问了解,结合灭火救援出动命令单接警时间及报警人报警时间,一是对报警人徐*进行询问时,其述在2026年1月18日15时10分左右,在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801家中闻到烧东西的味道。15时15分左右,发现味道越来越大,去关窗子的同时发现有烟雾。15时18分,在业主群内通知物业,于15时23分拨打119报警。结合火灾发展规律,综合认定起火时间为2026年1月18日15时05分许。1.经勘验发现,701号住宅次卧1北侧窗户外部可见烟熏及过火痕迹由西往东逐渐减轻,北侧窗户玻璃破裂脱落,烟熏痕迹由窗户破裂处蔓延至801北侧窗台,其余外墙未见过火及烟熏痕迹。2.入户门外侧完好未见明显烟熏痕迹,内侧上重下轻,门框呈“\”形烟熏特征,客厅、厨房、阳台、次卧2、主卧、儿童房未过火,仅有烟熏痕迹,次卧1内完全过火。3.次卧1东墙烟熏重,顶棚脱落由南向北减轻;西墙、南墙脱落上重下轻,北飘窗窗框碳化变形,玻璃炸裂。东侧墙体衣柜碳化痕迹呈上重下轻、南重北轻。床架完全烧塌碳化,金属弹簧床垫因高温失去弹性向中部塌陷,床上物品全部碳化,靠西墙处床架锈蚀痕迹以暗褐色、黑褐色为主,床架东侧区域过火后以亮褐红色为主,地面烧损南重北轻、东重西轻,东侧地板烧失,在次卧1西南侧碳化物中找到熔断的电热类金属丝。综上认定起火部位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次卧1内西南侧。(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平面图)1.排除人为纵火引起火灾的因素。依据观山湖区公安分局《情况说明》,经调查未发现放火嫌疑。2.排除雷击引起火灾的因素。依据贵阳市气象局出具的当日火灾发生时段的气象证明,火灾发生当日无灾害天气,并无雷击现象发生。3.排除遗留火种及小孩玩火引起火灾的因素。通过现场勘验及询问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的人员,家中无人有吸烟的习惯,同时在现场勘验时,现场未发现香烟及打火机等物品。4.排除自燃引起火灾的因素。通过现场勘验,未发现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次卧1内存在自燃物品,当日气温10-17度,无构成自燃的必要条件。5.通过现场勘验,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次卧1内通过勘验工具逐层清理,对发现距西墙约0.28米,距南墙约0.85米处的多股铜芯线(2号证物)进行了检查,依据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意见书》(编号:应急消川研司鉴中心〔2026〕物检字第0080号)检测结果,发现多股铜芯线(2号证物中2-2#样品)存在电热熔痕。综上所述,综合认定起火原因系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次卧1的西南侧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堆放的可燃物(衣物、被褥)所致。2026年1月18日15时许,701租户刘*富大女儿(14岁)同妹妹(9岁)在家画画、看电视,发现其奶奶房间(701室次卧1)有异常遂打开卧室门查看,浓烟从该卧室迅速蔓延至其他区域,随即带妹妹走出户门。15时10分,徐*在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801家中闻到烧东西的味道。15时15分,发现味道越来越大,去关窗子的同时发现有烟雾。15时19分,1楼走道监控视频显示701租户刘*富大女儿及其妹妹乘坐电梯到达1楼。15时24分00秒,801物业业主徐*报119火警。15时24分,接119指挥中心调度,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发生一起建构筑物火灾,支队立即调派黔灵山路消防救援站、奥体消防救援站、世纪城消防救援站共计26名消防救援人员7台消防车赶赴处置,大队值班人员、支队全勤指挥部遂行出动。15时24分,物业消防控制室火灾报警系统提示E区14栋发生火情,随即值班人员张*将报警系统信息拍照反馈至物业工作群。15时25分,物业工作人员江*、刘*等5人为核实警情,发现14栋2单元701房间发生火灾。15时27分,物业到达701房间门口现场询问租户户门密码后,开门利用灭火器和7楼、6楼楼道室内消火栓进行处置。15时31分27秒,秦*到达负三层候梯厅乘坐电梯前往802室配送外卖。15时31分58秒,王*芬到达负三层候梯厅乘坐电梯前往701室。15时33分25秒,秦*、王*芬同时乘坐电梯,分别前往8楼和7楼。15时34分01秒,电梯到达7楼,王*芬走出电梯,楼道内部浓烟蔓延至电梯内部。15时34分17秒,王*芬返回7楼电梯轿厢,电梯门自动关闭并开始运行。15时34分30秒,电梯轿厢在8楼自动打开,监控被浓烟笼罩,电梯监控视频模糊。15时40分,奥体消防救援站到达现场,经侦查询问现场情况为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701室起火,消防站随即开展处置。2026年1月18日15时25分,贵阳市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接到119指挥中心调度,称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发生一起建构筑物火灾。指挥中心共调集3站7车26人赶赴现场扑救,15时26分,奥体消防救援站(辖区站)出动2车6人赴现场处置;奥体消防救援站(辖区站)15时40分到场,到场时火灾处于猛烈阶段,15时41分展开,15时42分出水,16时21分处置结束,16时41分撤离,16时57分归队。15时27分,世纪城消防救援站(非辖区站)接到支队指挥中心增援命令,15时28分,世纪城消防救援站(非辖区站)出动2车6人赴现场处置;世纪城消防救援站(非辖区站)15时47分到场,到场时火灾处于猛烈阶段,15时48分展开,15时49分出水,16时21分处置结束,16时41分撤离,17时00分归队。15时32分,黔灵山路消防救援站(辖区站)出动3车14人赴现场处置;黔灵山路消防救援站(辖区站)15时45分到场,到场时火灾处于猛烈阶段,15时46分展开,15时47分出水,15时48分救出第1名被困人员,15时58分救出第2名被困人员,16时08分控制,16时21分熄灭,17时05分处置结束,17时06分撤离,17时26分归队。火灾发生以后,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作为属地政府派驻机构,第一时间成立火灾善后安置组,组织美团平台第三方公司、贵阳市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开展善后工作,并于火灾发生当天联系秦吕家属认领遗体,开展死者家属安抚相关工作。经协商,美团平台第三方公司(来源: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赔付)赔偿一次性抚恤费110万元,物业公司通过观山湖区慈善总会捐赠20万元,共计130万元。王*芬在金阳医院经过一段时间抢救,由于家属放弃治疗,于1月29日早上9点出院后死亡,王*芬相关处置工作,后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调整,善后处置工作平稳有序。该起火灾共造成两名人员死亡,过火面积12平方米,烧毁、烧损现场的家具、衣物等物品。1.秦*:男,39岁,美团外卖金阳国贸站(中班4)配送员,身份证号码:522226*********213,户籍地址:贵州省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2.王*芬:女,69岁,身份证号码:522423*********523,E区14栋701租户,户籍地址:贵州省黔西县。根据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701业主、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701租户、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801住户和现场调查验证,依据《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统计方法》(XF/T185-2025)和《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消防〔2025〕17号)等标准、规定进行了统计,核定该起火灾直接经济损失约208776.21元。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视频分析等技术手段,起火原因已查明,综合认定结果:2026年1月18日15时05分许,依据应急管理部四川消防研究所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鉴定意见书》(编号:应急消川研司鉴中心〔2026〕物检字第0080号)检测结果,发现多股铜芯线(2号证物中2-2#样品)存在电热熔痕。综上所述,综合认定起火原因系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中铁逸都E区14栋2单元701号次卧1的西南侧的电气线路故障引燃周围堆放的可燃物(衣物、被褥等)所致。该起火灾过火面积仅仅12平方米,过火面积较小,起火点在住宅建筑内部的卧室内,从整体上看,该起火灾事故蔓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卧室火灾荷载大且物品易燃可燃。起火卧室堆放被褥、衣物等易燃可燃物,同时有木质衣柜等可燃物,可燃物主要为涤纶、腈纶、尼龙、棉纤维、木制品等材料。2.高温烟气扩散影响救援效力。燃烧形成的高温烟气在房间内快速聚集(起火卧室窗户关闭),当户门被打开后,新空气进入室内,加剧火势形成全室燃烧,同时烟气四处蔓延至楼梯间及电梯内形成烟囱效应,烟气充斥整个7、8楼楼梯及电梯轿厢内。蔓延扩大的原因中,火灾从冒烟起火直至打开房门的过程,存在报警晚,发现火灾的人员未及时拨打电话,而是选择物业群拍照反映。造成初起火灾烟气较长时间在屋内弥漫形成大量高温有毒浓烟。1.居民及外卖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逃生能力不足。两人共同乘坐电梯到达7楼,轿厢门开启后发现起火,在大量浓烟涌入电梯的情况下,仍然乘坐电梯,未选择从7楼利用楼梯间进行疏散,最终导致两人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2.物业管理责任缺失,微型消防站空转,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消防控制室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物业安排未持有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员证(监控方向)的人员值班,且只有一人值班,未履行双人持证上岗的责任,值班人员完全不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规程,发生火灾未第一时间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由手动状态转换为自动状态,仅仅拍照发至物业微信工作群通知相关人员核实火情,导致系统未正常联动,电梯在着火状态下继续投入使用,未迫降至首层或停留在停靠层,导致不少居民在发生火灾时仍使用电梯进行疏散。3.物业现场处置人员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未正确履行疏散人员的责任。发生火灾后物业处置人员存在使用电梯辅助人员疏散的情形。死者乘坐电梯门于7楼开启后,物业处置人员发现后未有效引导死者迅速离开电梯利用楼梯间进行疏散。4.物业处置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不熟练,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弱,对火情判断评估有误,物业处置人员在未能有效灭火后未及时关闭701户门,致使大量浓烟涌入电梯及楼梯间,形成烟囱效应。5.物业未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演练中没有模拟火灾断电、浓烟环境中的真实疏散场景。6.贵州贵和祥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在中铁逸都E区开展维保技术服务期间,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未认真履行其签订维保合同的义务。(四)属地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监管履职及其他基本情况(1)近年以来区住建部门部署开展自建房、农村住房安全保障,物业小区安全管理专项检查等工作,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自检使用建议库,将电梯维护、外墙维修、消防设施修复等隐患类别纳入建议库;持续推动各公共建筑、住宅小区积极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2)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力。一是贵州兴隆物业观山湖分公司法人长期未在岗履职,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二是督促物业企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力,对贵州兴隆物业消防安全检查长期流于形式,对物业企业消防安全制度执行不力,失管失察。(3)突发应急事件处置不力。未建立物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与区级整体应急预案相互衔接;未督促物业企业发生突发应急事件时向行业部门报告突发应急事件信息,最终导致信息倒流。(1)应急突发信息报送不及时。2026年1月18日15时24分已接到火情报警,但未按照突发应急事件报告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直至区政府总值班室调度才报告相关信息,对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倒流负有责任。(2)在平时的监督检查中更偏向于对单位消防设施器材这类实体隐患的查处,而对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监管仅仅停留在资料检查和口头提醒上。(3)2025年以来定期提请区委、区政府研究部署消防工作,累计在19次常委会、常务会、消防工作例会上专题调度消防工作,分析研究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协调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共同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本辖区消防安全政策措施。紧紧抓实抓紧抓牢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主线责任,部署推进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三项集中整治,围绕高层建筑、养老院、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深入辖区重点单位、居民小区、小场所、自建房开展巡查检查5500余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3450余处,针对73起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理,罚款79.5万元,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修订灭火预案300余份。(4)经查,中铁逸都国际小区(含E组团)已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内,根据《贵州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规范“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中“对住宅区、写字楼集中区域等,原则上不按建筑楼栋(建筑群)作为1家单位录入系统”,故未将中铁逸都国际小区E组团作为一个单位单独纳入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内监督。2024年以来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对中铁逸都小区实施行政处罚3次(其中1次处罚正在办理中),罚款金额1万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处理12345平台投诉举报、进行监督检查共计35次,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1)对突发应急事件信息报送重要性认识不到位。2026年1月18日15时26分已有群众向社区反馈火灾相关信息,但信息报告未按照突发应急事件预案流程报告、相关人员不熟悉信息报告流程,直至16时17分区政府总值班室调度报告相关情况。(2)落实属地镇(街道)消防安全宣传职责不力。走访宣传不到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性、警示性、针对性不强。区应急局将消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例会重要议事日程和重点督查范围,2026年以来召开2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安排部署阶段性重点工作,会同区督办督查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安全生产及消防领域督查2次,联合住建、消防部门编制了《观山湖区党政领导节前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表》,提醒县级包保领导对全区在建项目、重点隐患开展节前安全生产检查,推动责任落实。按照《观山湖区特种设备风险等级专项安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电梯投诉量和故障率,对世纪城、中铁逸都、西南上城等电梯数量多的小区在用电梯开展日常监管,重点对电梯是否开展定期检验、是否按期维保、安全管理员和维保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和人员培训等进行检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2025年,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及各分局对辖区内开展电梯检查268家次,检查电梯721台次。在监管过程中,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等情况。经调查,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区分公司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物业管理责任缺失,微型消防站空转,消防控制室形同虚设。消防控制室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安排未持有消防设施设备操作员证(监控方向)的人员值班,且只有一人值班,未履行双人持证上岗的责任。值班人员完全不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规程,发生火灾时未第一时间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控制由手动状态转换为自动状态,仅仅拍照发在物业微信工作群通知相关人员核实火情,导致系统未正常联动。电梯在701户发生火灾时继续运行,未迫降至首层或停留在停靠层,致使不少居民在发生火灾时仍使用电梯进行疏散。二是现场处置人员灭火应急处置能力不足,未正确履行疏散人员的责任。发生火灾后,物业处置人员存在使用电梯辅助人员疏散的情形。死者乘坐电梯门于7楼开启后,物业处置人员发现后未有效引导死者迅速离开电梯,利用楼梯间进行疏散。三是处置人员对消防器材使用不熟练,扑救初期火灾能力弱,对火情判断评估有误。物业处置人员在未能有效灭火后未及时关闭701户门,致使大量浓烟涌入电梯及楼梯间,形成烟囱效应。四是物业未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流于形式。在实际演练中,没有模拟火灾断电、浓烟环境中的真实疏散场景,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经调查,负责中铁逸都国际小区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为贵州贵和祥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存在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的违法行为,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依法予以行政处罚。经调查,中铁逸都国际小区E组团已于2018年2月6日通过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观山湖区大队设计备案。已于2019年9月27日通过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验收,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筑建消验字〔2019〕第0190号)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筑建消验字〔2019〕第0191号)。经调查组综合分析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火灾责任事故。1.谢*:男、35岁,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履行法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自己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一无所知,对责任辖区观山湖区中铁逸都消防安全管理事务不熟悉、不掌握,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2.梁*,男、44岁,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E区项目经理,作为E区消防安全管理人,针对本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未及时研究解决,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未形成闭环管理,对企业人员的管理不到位,项目人员管理混乱,未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演练工作,培训演练工作流于形式。对该起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1.谢*:男、35岁,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未按要求履行法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排不合理,对事故发生当天仅安排1人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且值班人员未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等问题失管失察。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2.梁*,男、44岁,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E区项目经理,作为E区消防安全管理人,针对本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隐患,未及时研究解决,在安排控制室人员值班上面明知无证还放任其值班。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3.吕*玮,男、30岁,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E区秩序部主管,未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安排不合理,对事故发生当天仅安排1人在消防控制室值班,且值班人员未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等问题失管失察。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4.何*刚,男、51岁,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分公司E区消防(安保)班长,未合理安排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对事故发生当天仅安排1人在消防控制室值班,值班人员未持有消防控制室操作职业资格证书等问题视而不见。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5.张*,女、49岁,作为中铁逸都E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无相关从业资格,违规从事消防控制室值班工作,在火灾发生后,不会操作消防控制室报警主机,严重违反消防控制室值班管理规定,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行政处罚。1.贵阳兴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观山湖区分公司: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存在消防控制室安排不具备值班条件的人员值班、未按规定落实值班制度的情况,物业人员未履行疏散的职责,存在处置不当的过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6、《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2.贵州贵和祥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在中铁逸都E区开展维保技术服务期间,未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开展消防技术服务活动。建议由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分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1.李*辉,男,41岁,中共党员,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平安办负责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对特殊人群(重点人群)走访宣传不到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引导性、警示性、针对性不强,针对“平安进群、安全到家”工作,未针对租住人员开展入户宣传,做实“敲门入户行动”;建议移交区纪委区监委进行处理。2.周*松,男,52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负责物业行业领域消防工作,对物业行业领域突发事件信息掌握不及时,区住建局直到2026年1月18日晚上9时许,才知晓火灾信息;建议移交区纪委区监委进行处理。3.甘*,男,31岁,中共党员,观山湖区金阳街道云海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负责金阳街道云海居委会全面工作。火灾发生时应急处置不规范,未扎实开展入户宣传;建议移交区纪委区监委进行处理。4.王*帆,男、30岁,贵阳市观山湖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工作人员(事后已调离工作岗位),在火灾发生后,未按照突发应急事件报告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直至区政府总值班室调度才报告相关信息,对突发应急事件信息倒流负有责任。建议由贵阳市消防救援支队纪委进行处理。1.建议责成观山湖区金阳街道办事处向观山湖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2.建议责成观山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向观山湖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3.建议责成观山湖区消防救援大队向观山湖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的书面检查。(一)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极端淡薄,自我防范能力严重不足居民安全用电常识匮乏、消防安全素养缺失。一是违规用电行为普遍,部分居民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器线路长期不检查更换,对电线老化、破损、发热等隐患视而不见,为故障起火埋下直接风险;二是火场自救逃生技能空白,火灾发生后,被困居民缺乏基本的报警、疏散、逃生、初期火灾扑救知识,未第一时间采取有效自救措施,错失最佳逃生时机;三是家庭消防安全“零防范”,多数家庭未配备灭火器、防毒面具、应急手电筒等基础消防器材,未开展过家庭火灾应急演练,对电气火灾的危险性、危害性认知严重不足。(二)居民楼电气线路隐患突出,源头防控存在严重漏洞电气线路老化、不规范敷设是引发此次火灾的直接物理原因,也凸显出辖区居民楼电气安全隐患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问题。一是老旧线路超期“带病运行”,涉事居民楼建成年代较久,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更新改造,线路绝缘层老化开裂、线路接头松动氧化,极易引发故障、打火;二是线路敷设不规范,部分居民私自改装、改造室内线路,未由专业电工操作,线路穿管保护不到位、与可燃物零距离接触,起火后迅速蔓延;三是电气隐患排查“走过场”,前期对居民楼电气线路的排查工作不细致、不深入,对隐蔽性、深层次线路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源头管控形同虚设。(三)消防安全排查整治不扎实,隐患闭环管理流于形式日常消防安全监管排查工作存在不严不实、不深不细问题,未能有效守住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全流程防线。一是排查覆盖有盲区,对居民楼楼道、室内、电表箱、弱电井等关键部位排查不全面,聚焦“看得见”的隐患,忽视电线老化、私拉乱接等“隐蔽性”隐患;二是整改落实不到位,对排查发现的电气安全隐患,仅下达整改提示,未跟踪督办、限期闭环,部分居民拖延整改、拒不整改,隐患长期滞留;三是监管责任未压实,社区、物业、消防等多方联动排查机制不健全,责任划分模糊,存在“谁都管、谁都不管”的现象,隐患整治缺乏刚性约束。(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精准,针对性、实效性严重欠缺消防宣传工作未能贴合居民实际需求,存在“大水漫灌”、流于形式的问题,宣传效果大打折扣。一是宣传内容不聚焦,未针对老旧小区、电气火灾、家庭用电安全等重点领域开展精准宣传,对电线故障起火的危害、预防措施、自救方法讲解不到位;二是宣传方式单一化,仅依靠张贴海报、发放传单等传统方式,未深入居民家中开展“面对面”讲解、“一对一”隐患排查,老年群体、独居群体等重点人群宣传覆盖不足;三是警示教育不深刻,未用身边火灾案例开展沉浸式、警示性宣传,居民未能真正汲取教训,存在侥幸心理。火灾发生后,初期应急处置、多方联动响应存在滞后性,未能有效控制火势、减少人员伤亡。一是居民报警不及时,部分居民发现火情后未第一时间拨打119报警,错失初期处置黄金时间;二是社区与消防联动不紧密,社区、物业未能快速核实火情、上报信息、引导救援力量,导致消防救援到场后存在信息不畅、现场混乱等问题;三是微型消防站作用未发挥,辖区微型消防站队员业务不熟、装备不全,未能在消防救援力量到场前开展有效初期扑救和疏散工作。此次火灾事故暴露出,属地行业主管部门和基层监管单位在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仍存在明显短板。部分领域日常巡查不深入、隐患排查不彻底,对重点场所、重点环节的动态监管不到位,存在失管、漏管、管而不严、查而不细的风险隐患。基层监管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风险预警、源头管控、闭环整改等机制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安全风险,反映出属地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安全监管效能仍需进一步压实提升。结合目前火灾形势和日常监管情况,各类隐患交织叠加,防控难度较大。在高层建筑方面,总量多、发生火灾概率大。近三年,全区超30%的火灾发生在高层建筑。居民小区物业作为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主体,未履行法定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成为火灾蔓延扩大的重要推手。针对当前消防安全形势和突出问题,聚焦风险防控、隐患整治、能力提升、切实打通属地监管“最后一公里”短板,重点抓好以下六项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一)加大基层消防工作力度,筑牢群防群治防线。一是各单位立即研判、会商,剖析此次火灾案例,找出本行业、本辖区突出风险隐患,会商解决跨领域、跨区域防控难点,以行业、镇(街道)、社区为单元,分级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层层压实消防安全责任。二是各镇、街道发动网格员组织物业巡查人员开展清理楼道行动,有效消除可燃物质;引导群众落实“三清三关”,正确使用电器、取暖设备;对“九小场所”开展检查、宣传、应急演练,推广经营性自建房“硬隔离”改造。三是住建、消防督促物业开展住宅小区自查、演练等工作,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风险;各行业部门组织本行业领域的隐患消除行动,进一步遏制火灾发生。四是继续开展高层公共建筑每层消防志愿者培训工作,使其掌握基本消防技能。(二)强化节日期间工作措施,严防各类火灾事故。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春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通知要求,强化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定期开展消防应急演练,防范遏制火灾事故;推进高层建筑、“下店上宅”及“三合一”“多合一”经营性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照重点细查,实行清单管理,跟踪督办,闭环整改;教育、卫健、商务、文广、交通等行业部门,聚焦校外培训机构、医疗机构、大型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宾馆酒店、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等突出问题,严防堵塞安全出口等情况,确保生命通道畅通,管控烟花爆竹燃放安全。针对大型活动,组织文广、公安等部门提前实地检查,督促主办方落实责任,安排前置力量现场巡查看护。(三)精准实施消防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防控素养。统筹镇(街道)、社区网格及物业力量,聚焦冬季用火用电、熏烤腊肉、电烤箱取暖等防火重点,紧盯“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及其监护人,持续开展“敲门入户”宣传。开展“平安进群・安全到家”结对帮扶活动,上门普及消防知识、排查隐患。结合观山湖区火灾防控强基行动“为民办十件实事”任务,为重点人群提供送取暖器、更换电线(插板)、安装简易报警器等消防安全便民服务,解决群众需求,从源头防范火灾风险。同时,依照此次事故,各镇街、各部门要将“教训”变成“教材”,通过现场“实景”回顾,让相关责任人和群众直观感受到火灾的惨痛教训,通过现场会议、拍摄高质量的警示教育片等形式对案例进行深度剖析,真正筑牢基层防火线。(四)强化应急准备,提升联动处置效能。目前,全区已建成269个微型消防站,其中86个无法落实24小时在岗,且多数队员不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疏散逃生等能力。下一步,属地政府、消防部门、行业部门要重点加强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训练和战备督导,督促行业重点单位、村(社区)微型消防站落实人员值守备勤、应急响应制度,确保应急力量时刻保持临战状态;持续组织重点单位、物业和群众开展“出真水、灭真火”实战演练,提升初起火灾扑救和疏散逃生能力。重大节日、活动期间,调派防火、灭火力量前置巡查、驻点备勤,确保隐患及时整改、警情及时处置。(五)加强全区冬季防火工作隐患的排查。针对本次居民楼电线故障亡人火灾暴露出的属地监管责任悬空、基层末端管控薄弱、隐患排查不落地、宣传处置不到底等“最后一公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见底、责任到岗、措施到人、管控到点,从机制、责任、力量、排查、督导问责等多个维度彻底打通基层消防监管堵点,坚决杜绝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以此次火灾为警示,对辖区老旧小区、居民楼开展逐栋、逐单元、逐户电气线路隐患排查,重点整治线路老化、私拉乱接、超负荷用电、违规充电等问题,建立台账、限期整改、销号管理,对拒不整改的居民和单位,坚决采取联合执法、警示约谈、依法处置,绝不允许隐患长期滞留。(六)强化督导问责,以“严追责”倒逼“真落实”。把“谁都管、谁都不真管”变成“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对属地监管、隐患排查、宣传教育、应急处置中不作为、慢作为、假整改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引发火灾事故的,从严从重处理,以最严纪律确保消防安全责任真正打通“最后一公里”、落到“最后一米”。孔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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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静 18500878425
张延宁 18401297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