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6年是“第十五个五年规划”开局之年,当前正处于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期中交卷”的重要节点,外部环境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国内经济恢复仍处在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中,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任务叠加交织。各单位需全面盘点半程工作成效,精准查找差距不足,系统明确攻坚方向,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为“十五五”规划目标顺利实现筑牢基础。
县府街 8 号 汛期值守第十一章 预案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部分领域仍存在进度滞后、质效不高等问题,需要通过系统复盘及时校准偏差。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各级党委政府对稳增长、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作出了系统部署,为我们做好全年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各单位要严格对标上级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对照上级主管部门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项任务,全面梳理工作推进情况,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既要总结成绩、提炼经验,也要查摆问题、剖析根源,切实把半年复盘的过程转化为提升工作质效的过程。
本文为各领域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撰写2026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提供通用参考框架,明确梳理重点、查摆要求、谋划方向,提升材料撰写的规范性、实用性,保障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单位可结合本领域工作实际,对框架内容进行调整优化,形成符合自身工作特点的总结安排材料。
今年上半年,各单位紧紧围绕年初既定目标任务,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完成全年目标打下了坚实基础。要进一步做好半年工作盘点,全面梳理成效、总结经验,切实把好的做法固化为长效工作机制。
(一)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双过半”核查
各乡镇(街道)、各行业主管部门作为核查责任主体,要在6月20日前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双过半”核查工作。要对照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逐项核对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核心经济指标,以及教育医疗、养老服务、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指标完成情况,建立核查工作台账,每一项指标都要留存统计报表、资金拨付凭证、项目现场佐证材料等,核查报告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后报同级发改部门和督查考核部门备案。
要严格落实核查量化要求,核心指标完成率不低于55%,重点民生项目开工率达到100%。对已达到序时进度的指标,要进一步挖掘增长潜力,力争超额完成;对接近55%阈值的指标,要制定专项调度方案,逐项破解堵点难点,确保6月20日前全部达标;对老旧小区改造、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站建设等重点民生项目,未开工的要加快前期手续办理,确保6月15日前全部开工,已开工的要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交付使用。
💡 提示:“双过半”核查需留存完整佐证材料,包括指标统计报表、项目开工凭证、资金拨付记录、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严禁虚报瞒报、数字造假。
各级督查考核部门要组成联合核查组,对各单位“双过半”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30%,重点核查指标完成的真实性、民生项目开工的实效性,对核查中发现的虚报瞒报、推进不力等问题,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批评,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并扣减单位年度绩效分数。
(二)梳理形成本领域特色亮点清单
各单位要在6月25日前梳理形成本领域特色亮点清单,重点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创新、民生服务升级、产业发展扶持等方面,总结提炼上半年形成的创新做法和典型经验,每个单位至少报送2项可复制推广的创新经验至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创新经验材料要包含实施背景、主要做法、取得成效、推广价值4个部分,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附相关案例、数据支撑材料。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各单位报送的创新经验进行评估筛选,按照“成熟一批、推广一批”的原则,对实用性强、复制价值高的经验,通过召开系统现场会、印发经验交流简报、在官方平台宣传推广等方式,在全领域推广应用。对特别突出的创新经验,要推荐至同级党委改革办,纳入年度改革创新奖评选范围,给予通报表扬和政策激励。
各单位要建立创新经验常态化培育机制,对正在推进的创新试点项目,要安排专人跟踪调度,每季度梳理一次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优化调整,形成“试点探索-总结提炼-复制推广”的工作闭环,不断提升本领域工作的创新性和示范性。
(三)完成底线工作复盘
各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维稳部门以及各乡镇(街道)作为底线工作责任主体,要在6月底前完成上半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底线工作复盘。安全生产领域要重点排查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生态环保领域要重点复盘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断面水质达标、空气优良天数比例完成情况,信访维稳领域要重点梳理信访积案化解、重点人员稳控、突发信访事件处置情况,形成专项复盘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
要严格落实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目标,对复盘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建立“一隐患一台账、一问题一方案”的整改机制,能立即整改的要在10日内整改到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24小时盯守管控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生态环保领域要确保上半年断面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0%,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序时要求;信访维稳领域要确保信访积案化解率达到60%以上,重点人员稳控率100%。
要建立底线工作常态化预警机制,每月开展一次全覆盖风险排查,对高风险领域要建立预警清单,落实属地、部门、企业三方责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制度,出现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底线。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部分指标进度滞后、部分项目推进缓慢、部分政策落地不到位,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摆问题、剖析根源,为下半年工作攻坚找准靶向。
(一)完成未达序时进度任务台账梳理
各单位要在6月28日前完成未达序时进度任务台账梳理,对照“双过半”核查结果,逐项梳理未达到序时要求的任务,包括指标完成率不足55%的经济指标、未按计划推进的项目、未落地的政策等,台账要明确任务内容、序时要求、当前完成情况、滞后时长、滞后原因、直接责任人、分管领导等信息,经单位班子会议审议后报同级督查考核部门备案。
要严格控制滞后指标占比,确保滞后指标占总任务数的比例不超过10%。对滞后指标占比超过10%的单位,要向同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说明,制定专项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督查考核部门要将其列为重点督导对象,每月跟踪整改进展,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约谈。
要深入剖析滞后原因,坚决杜绝“大而化之、泛泛而谈”,属于政策落地不到位的,要列明哪些政策未传导到基层、哪些环节出现堵点;属于要素保障不足的,要明确是缺土地、缺资金还是缺人员;属于作风效能问题的,要具体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确保原因剖析见人见事、精准到位。
(二)召开班子专题研判会查摆深层次问题
各单位要在7月5日前召开班子专题研判会,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班子全体成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逐一汇报分管领域存在的问题,聚焦政策落地、要素保障、作风效能3个核心维度开展深入研讨,会议要形成完整的会议记录和问题清单,7月5日前将会议纪要和问题清单报同级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每个维度至少查找1项共性问题,政策落地维度重点查找惠企利民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执行“中梗阻”、政策兑现不及时等问题;要素保障维度重点查找产业用地供给不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专业技术人员短缺等问题;作风效能维度重点查找干部担当意识不强、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问题清单要明确问题表现、涉及范围、整改方向,确保可操作、可落地。
要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和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企业和群众代表座谈会、梳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诉求等方式,收集各方面反映的问题,补充完善到问题清单中,确保问题查摆全面、准确、符合实际,避免“自说自话、闭门造车”。
(三)建立问题整改销号机制
要对问题清单中的所有问题进行分类研判,划分短期可整改问题和长期整改事项,短期可整改问题是指能够在3个月内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长期整改事项是指需要半年以上时间推进的系统性、机制性问题,每个问题都要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形成整改工作台账。
短期可整改问题要确保8月底前全部清零,整改完成后要及时向督查考核部门申请销号,督查考核部门要逐一核查整改成效,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销号,并约谈相关责任人;对整改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要在全市范围内通报表扬,给予绩效加分激励。
长期整改事项要制定阶段性整改目标,明确每季度的整改任务,每季度末要在单位官网、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公示整改进度,接受社会监督;每年年底要对长期整改事项进行全面评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整改措施,确保按计划推进、按时限整改到位。
针对上半年存在的短板弱项,要对全年目标任务进行再细化、再分解,明确清晰的推进路径和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一)制定下半年工作推进清单
各单位要在7月10日前制定下半年工作推进清单,对照年初目标任务和上半年完成情况,逐项明确下半年的月度推进目标、具体工作措施、责任科室、责任人,清单要具体可量化、可考核,7月10日前报同级发改部门和督查考核部门备案,作为下半年工作调度和考核的重要依据。
要严格落实年度目标要求,核心指标年度完成率确保达到100%,民生实事办结率100%。核心指标包括经济发展、生态环保、民生保障、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约束性和预期性指标,要倒排工期、按月调度,对进度偏慢的指标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不欠账;民生实事包括年初本级党委政府公开承诺的所有民生项目,要建立“周调度、月通报”机制,确保年底前全部办结,向群众兑现承诺。
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优工作,每个单位至少培育1项创新创优任务,争取获得市级以上通报表扬或者表彰奖励。创新创优任务要重点围绕上级关注的重点工作、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比如营商环境改革、基层治理创新、公共服务升级等,要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进展,争取上级的肯定和支持,打造本领域工作品牌。
(二)常态化开展指标调度
要建立季度指标调度机制,每季度末的最后5日内,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召开指标调度会,全体班子成员、各业务科室负责人参加,逐一通报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一步推进措施,调度会要形成会议纪要,明确各项任务的推进要求和时限,印发各科室执行。
对调度发现的滞后指标,要制定专项追赶方案,明确具体的追赶措施,确保在30日内追平序时进度。比如固定资产投资指标滞后的,要加快项目入库进度,梳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及时申报入库,加大项目建设推进力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标滞后的,要开展系列促消费活动,挖掘限上商贸企业增长潜力,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本系统的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常态化监测,每月对各县市区、各下属单位的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对连续2个月排名靠后的单位,要派出工作组进行驻点督导,帮助查找问题、解决困难,确保全系统各项指标都能达到序时要求。
(三)完成全年重点任务预验收
各单位要在11月底前完成全年重点任务预验收,从11月1日到11月30日,对照年初目标责任书,逐项核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对已经完成的要整理好佐证材料,分类归档;对还未完成的要制定专项攻坚方案,加大推进力度,确保12月20日前全部完成,预验收结果要形成专项报告报同级政府办公厅(室)。
在预验收过程中,要全面梳理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事项,比如项目建设涉及的土地、规划、环评等审批事项,民生实事涉及的多部门联合推进事项等,要逐项列明事项内容、需要协调的部门、具体诉求,11月25日前报同级政府办公厅(室)汇总。
政府办公厅(室)要对各单位报送的跨部门协调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建立跨部门协调台账,由分管领导牵头召开协调会,逐一研究解决,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及时跟踪办理进度,确保跨部门事项顺利推进,不影响全年任务的完成。
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离不开健全的保障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推进、考核激励、容错纠错等各项机制,凝聚强大执行合力,为各项工作推进提供坚实的制度支撑。
(一)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机制
各级督查考核部门要牵头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工作推进机制,周调度要求各单位每周梳理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报督查考核部门备案;月通报要求每月5日前,督查考核部门对各单位上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通报要点名道姓,既要表扬先进,也要批评后进;季考核要求每季度末对各单位的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形成季度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要与单位绩效、个人评优直接挂钩,考核结果占单位年度绩效权重的比例不低于30%。对季度考核排名靠前的单位,给予绩效加分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扣减绩效分数。个人评优评先要优先考虑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干部,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要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向同级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督查考核部门要对其进行约谈;对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追责问责,树立“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
(二)落实容错纠错正向激励机制
要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容错纠错的有关规定,对干部在改革创新、推进重点工作中出现的非主观失误、没有谋取私利、未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规定予以免责,打消干部的后顾之忧,鼓励干部大胆闯、大胆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全年至少开展2次担当作为典型宣传活动,要深入挖掘本单位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典型,通过单位内部通报、官方平台宣传、主流媒体报道等方式,宣传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干部职工主动担当作为。
要建立干部担当作为的激励机制,对在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考核优秀的干部,要在职级晋升、提拔使用等方面优先考虑,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有机会、有舞台。
(三)完成全年工作复盘总结
各单位要在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复盘总结,从12月10日到12月20日,全面梳理全年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积累的经验,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报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要认真梳理全年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提炼形成至少3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方法,比如项目推进的“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推进”工作法、民生服务的“群众点单、政府接单”工作法、基层治理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工作法等,形成工作经验清单,在本系统内推广应用。
要结合全年工作复盘结果,提前谋划下一年度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推进措施,把复盘总结的经验运用到下一年度的工作中,不断提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十五五”规划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同志们,做好2026年各项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锚定全年目标任务,主动履职尽责,勇于攻坚克难,凝聚起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确保圆满完成2026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为“十五五”规划落地见效、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修改使用
现就相关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求明确如下:
一、半程任务落地见效,发展成色充足
一是抓实进度核查压实基础。各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要于6月20日前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双过半”专项核查,对照年度任务清单逐项核对完成情况,确保GDP、固定资产投资、规上工业增加值等核心指标完成率不低于55%,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民生项目开工率达到100%,核查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同级发改部门备案。
二是提炼创新经验打造亮点。各单位要于6月25日前梳理形成本领域上半年工作特色亮点清单,聚焦“放管服”改革、基层治理、产业培育等重点领域,每个单位至少挖掘报送2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做法至上级主管部门,由市级层面统一筛选后在全市范围内宣传推广。
三是守牢底线工作筑牢屏障。各地各部门要于6月底前完成上半年安全生产、生态环保、信访维稳等底线工作专项复盘,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建立隐患台账闭环整改,确保上半年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生态环境事件、群体性信访事件零发生,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短板弱项深入查摆,原因剖析透彻
一是全面梳理滞后任务台账。各单位要于6月28日前完成未达序时进度任务的专项梳理,建立滞后任务台账,逐项列明任务内容、滞后时长、具体原因、责任人员,确保全市范围内滞后指标占总任务数的比例不超过10%,台账报送至同级督查部门存档。
二是深刻查摆深层次问题。各单位要于7月5日前召开领导班子专题研判会,聚焦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不通畅、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不到位、干部作风效能不达标3个核心维度,逐一查摆深层次问题,形成问题清单,每个维度至少查找1项共性突出问题,确保问题查摆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三是健全整改销号工作机制。同步建立问题动态整改销号机制,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分类处置:短期可立行立改的问题要明确整改时限,确保8月底前全部清零;需长期推进的整改事项要制定阶段性整改计划,每季度在单位官方平台公示整改进度,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整改落地见效。
三、全年目标细化分解,推进路径清晰
一是细化下半年任务推进清单。各单位要于7月10日前对照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制定下半年工作推进清单,将任务分解到月、责任落实到人,确保年末核心指标完成率达到100%,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办结率100%,每个单位至少有1项创新创优任务获得市级以上通报表扬,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二是强化指标动态调度。严格落实季度指标调度机制,每季度末由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牵头召开工作调度会,逐一核对指标完成情况,对出现滞后的指标要制定专项追赶方案,确保滞后指标30日内追平序时进度,坚决杜绝指标“欠账”跨年。
三是提前开展全年任务预验收。各单位要于11月底前完成全年重点任务预验收工作,全面梳理各项任务推进情况,对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堵点问题,及时梳理形成清单报同级政府办公厅(室)统筹协调解决,为年末正式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四、保障机制健全完善,执行合力凝聚
一是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周调度、月通报、季考核”的全链条督查机制,各级督查部门要于每月5日前通报上月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季度考核结果直接与单位绩效评级、个人评优评先挂钩,考核权重占单位年度绩效的比例不低于30%,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是完善正向激励机制。严格落实容错纠错正向激励相关规定,对干部在改革创新、推进重点工作中因先行先试出现的非主观失误,按规定予以免责,切实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各单位全年至少开展2次担当作为先进典型宣传活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工作复盘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于12月20日前完成全年工作复盘总结,全面梳理全年工作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不足,形成可复用的工作经验清单,至少提炼3项可在本领域推广的工作方法,为下一年度工作谋划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各项工作长效提升。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扛起工作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干部职工要主动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真抓实干的硬作风,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十五五”规划顺利实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