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工作报告
2025年1月4日,在宝清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宝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海晶向大会报告检察工作。
2024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和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筑牢忠诚政治根基
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党组会议23次、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12次。
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专题学习6次,参与学习干警200余人次。
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请示报告20余次。
充分履行检察职责使命
全面服务中心大局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5件40人,办理审查起诉案件172件238人。
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从严从重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6件9人,从宽从轻处罚初犯偶犯等违法犯罪63件97人。
持续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召开党组、检委会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斗争相关会议精神5次。
服务保障“三农”工作
1
全面落实最高检、省、市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办理审查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3件3人、涉农资打假案件1件1人。
2
持续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01
批捕涉未成年人热点案件2件4人。
02
聚焦未成年人在籍学生涉罪现象,制发检察建议1份。
03
与县教育部门共同制定《关于建立宝清县涉案未成年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帮助6名辍学的学生重返校园。
04
办理的“李某放火案”被省检察院评选为典型案件。
聚焦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深化刑事检察监督
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侦查活动监督案件11件、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
办理监内监管执行、羁押期限等监督案件18件。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监督、执行活动监督等案件83件。
办理行政审判程序监督、非诉执行活动监督、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31件。
3
开展短期刑执行完毕未继续进行强制戒毒专项监督检查,发现线索11条,归纳后成案办理类案2件、个案2件。
4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
持续深化“三位一体”公益诉讼监督模式,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6件,制发检察建议15份。运用“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引导群众参与公益诉讼检察,志愿者提供案件线索5个,立案5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机补贴领域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该活动被《检察日报》刊发。
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
履职保障民生福祉
加强民生司法保护
妥善解决群众涉法诉求
严格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及时回应群众诉求,接待来信来访17件17人。争取省、市检察机关和县委政法委支持,成功化解1起多年信访积案。办理司法救助案件3件3人,发放救助金12.7万元。持续践行检察“枫桥经验”,深化七星泡镇法治服务站建设,接待来访群众300余人次,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个。
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检
锻造过硬检察铁军
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拟推荐党组副书记1人,调整内设机构负责人1人。
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检察机关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50余次。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3人。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深化自查自纠问题3个,建立整改台账,完善相关制度机制5个。
2025年检察工作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检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努力为我县奋力谱写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
服务社会发展大局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落实公正司法机制
5
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
来源:宝清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编辑:何其伟
审核:李 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