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上午,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乔璐向市人大专题报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云萍,副主任陈正春、叶明华,市检察院检察长陈兴生,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庄小涛参加会议。
2024年5月,市人大常委会印发《关于加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工作的意见》,着力构建人大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信息共享、相互参与、双向贯通、有机衔接、协调共促”五项机制,充分发挥两种监督职权优势,提升监督质效,成为推进法治共同体建设常州实践的又一创新举措。
近年来,常州市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找准深化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贯通协调机制的切入点,将上级检察机关专项部署与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相结合,明确公益诉讼办案方向。一方面,把公益调查作为地方立法“前调研”,将调查发现的问题转化为立法建议,为地方立法提供参考;另一方面,把公益调查作为地方立法“后评估”,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检验本市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为立法机关修改修订提供参考,以高质效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助力高质量地方立法。
2025年初,市检察院依托“龙城益心”公益诉讼线索研判平台,发现群众诉求主要集中在消防安全和电梯安全两个方面;随后市检察院对全市居民住宅区高层建筑开展实地调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市检察院推动相关单位加强监督管理。2026年4月,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常州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条例》,市检察院提出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推进业主自治、加强第三方机构监管、推动公共收益用于消防设施维修更新改造”等立法建议均被采纳,推动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长效治理。
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攀升,立体车位日常管理存在漏洞,2026年1月起,市检察院对我市公共停车场所和居民住宅区部分立体车位开展公益调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随后市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督促其履行监督管理职责。2026年6月,市检察院撰写《关于加强公共停车场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管理的立法建议》,提出“规范机械式停车车位验收、加强备案管理”等立法建议,推动消除停车设施监管盲区,我市居民停车更便捷、更安全。
2025年初,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开展为期2年的“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市检察院组织基层检察院对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开展调查、监督,对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进行溯源,发现其部分来源于某批发市场,市检察院分别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要求履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督促该批发市场落实主体责任。市检察院撰写《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销售环节质量监督管理的立法建议》,并通过民主党派立法协商、向人大汇报、转化政协委员提案等形式,推动地方立法巩固办案成果,实现长效治理。
聚焦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
推动水产养殖行业“提质增绿”
常州是鱼米之乡,在推动农产品市场整改以及相关案件询问中,市检察院发现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存在漏洞,遂将淡水鱼养殖行业作为2026年办案重点开展调查。2026年3月起,常州检察机关通过检察人员现场调查、无人机巡飞摸排等方式,发现部分淡水鱼养殖塘口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危害不特定人的身体健康,影响我市水产行业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市检察院将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推动上述问题逐一整改,相关立法建议也将于近期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参考。
2025年1月,我市出台了《常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对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进行了规范。为推动条例全面实施,提升农村地区居家养老服务场所保障水平,2025年2月起,市检察院对我市乡镇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助餐点共52处进行调查,发现存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各类安全隐患,可能危及农村老年人的人身财产安全。2025年7月,市检察院与相关部门进行磋商,移送问题线索清单。主管部门牵头督促整改,对全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场所进行专项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修改完善针对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的安全指南。2025年10月,市检察院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抽样回访,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立法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推动各项法定监督领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常州现代化城市发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