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公益诉讼检察核心职能,以诉前磋商解决、检察建议为主要方式,持续推动拓展监督领域、深化监督质效,深耕“4+N”发展路径;
●依法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34件,磋商解决84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50件;
●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紧盯城乡环境治理、河道治理等制发检察建议13件,督促清理固废337.5吨、复绿5.07亩、落实修复资金25.19万元;
●办理的督促国家级民俗节日重要场所及周边环境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入选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案典型案例;
●围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深入农贸市场、餐饮店铺、药店诊所等重点场所,严查销售过期食品、违规使用添加剂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制发检察建议3件;
●联合市监部门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及过期食品12.3吨、价值36万余元,相关做法及工作经验被最高检、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围绕国有财产保护领域,督促追缴成品油增值税80.09万元,切实扎紧国家“钱袋子”;
●围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以检察建议督促盘活闲置国有土地5386.69平方米;
●围绕英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及未成年人保护,制发检察建议22件,公益诉讼检察质效不断提升;
●办理的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追缴生态资源损害赔偿金1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