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丁青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 2026-10-21 19:44:27



2026年7月7日,在丁青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五年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丁青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着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实现新发展。共办理各类检察案件689件,连续2届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获得市级先进集体荣誉2项,自治区级以上先进个人荣誉2人。
一、坚持政治铸魂 把牢检察工作
“定盘星”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党组领学、支部促学、党员自学的学习体系。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60次、党组会议64次、专题党课15次,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落地生根。
(二)坚持党的领导,压实政治责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县委、县委政法委、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检察业务工作48次,确保党的领导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各环节。
(三)把稳舆论航向,筑牢安全防线。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检察业务同部署、同推进,专题研究部署10余次。管好建强检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主阵地,累计发布检察工作动态500余条,用生动鲜活的案例、通俗易懂的语言,讲好新时代检察履职故事。

二、服务发展大局 筑牢平安建设
“防护墙”

(一)捍卫政治安全,筑牢维稳防线。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案件,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55件9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8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25件184人,提起公诉125件182人(含改变管辖9件9人),不起诉2人,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118人,对130名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其中,办理职务犯罪案件8件8人,逮捕、起诉6人,不起诉2人,检察机关追赃挽损30万元。
(二)优化营商环境,护航市场发展。严厉打击涉企犯罪,办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1件,用实际行动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与市场经营秩序。针对行政机关涉企执法不规范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0份。深化检企沟通协作,设置“检察护企”联络点1个。
(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安全底线。以能动履职守护生态安全,累计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其中1件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成功获判被告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费3万元并公开致歉。推动相关行政部门清理生活垃圾540余吨、砂石料927立方米,恢复河岸线762平方米,疏浚河道1.2公里,追偿水土保持补偿费3.5万余元。




三、践行司法为民 传递检察履职
“温度感”

(一)紧盯民生关注,守护群众权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收缴过期食品100余公斤、医疗机构完成检定器械424台、封存报废不合格设备4台、追回违规发放养老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9.4万余元、增设无障碍通道设施20余个。2023年,办理的保障农村药品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成效显著,被法治日报、普法卫健等国家级媒体平台转发报道;2024年,推动孜珠寺景区交通安全项目立项申报3318万余元;2025年,办理自治区首例蔬菜大棚禁用农药案件,督促作出行政处罚2000元并没收不合格农产品,以精准监督守民生安全。
(二)呵护未成年人成长,筑牢司法保护防线。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与犯罪防治,织密织牢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办理涉未成年人批捕案件5件6人;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对相关营业场所作出行政处罚2000元;对3个监护缺失、监护不当家庭制发《督促监护令》3份。
(三)聚焦弱势群体保护,用检察温情守护民生底线。积极参与欠薪治理工作,帮助追索欠薪118.86万元;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4件(其中1件为跨区域案件),发放司法救助金45万元;推动相关行政机关制发《家庭暴力告诫书》1份,并建立“一人一档”动态管理台账,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弘扬法治精神。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累计办理群众来访案件50余件,并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210余场次,持续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深耕主责主业 擦亮法律监督
“金名片”

(一)做强刑事检察,提升办案质效。刑事检察监督方面,监督立案2件、撤案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6份,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案件28件(含职务犯罪提前介入案件10件),纠正漏诉、漏捕2件3人。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制发检察建议1份,列席审委会7次。刑事执行监督方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查5次,制发刑事执行检察建议41份。深入践行“治罪与治理并重”理念,针对金融行业暴露出的行业监管漏洞,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份,推动防范行业风险、促进系统治理。
(二)做优民事检察,破解民生难题。全面强化对生效民事裁判、调解书及执行活动的全流程监督,以高质效监督回应群众期盼。针对民事审判程序违法行为开展监督11件,提出检察建议8份;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64件,制发检察建议42份。
(三)做实行政检察,助推依法行政。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活动法律监督,助力法治政府建设。累计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5件,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6份,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4份,采纳率达100%。2024年,联合县法院、县司法局会签《关于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协作机制的意见》,健全完善多元化解机制。审查行刑反向衔接案件6件,制发检察意见书4份、检察建议2份。
(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守护公共利益。全面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累计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8件,制发检察建议78份、磋商20件。2024年,推动相关行政机关编制完成《文物维修保护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维护资金474万元。2025年,办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管护案件,针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督促依法核减回扣工程款331.65万元,督促对8家涉案施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33.6万元。
公益诉讼领域3个案例获评自治区级典型案例、5个案例获评市级典型案例。
(五)推进数字赋能,打造智慧监督体系。依托检察业务大数据平台,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4件。




五、加强队伍建设 淬炼忠诚干净担当“检察铁军”

(一)筑牢战斗堡垒,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推动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紧扣援藏共建主线,精心打造“青心印蓟”党建品牌以及子品牌“青鹏讲堂”。累计开展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主题党日等各类组织活动170余场次;发展党员2名,培养入党积极分子3名。
(二)聚焦能力提升,以高素质队伍支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组织干警参加各类线上线下培训230余人次;开展案件讨论会80余场次;2名检察官助理通过检察官遴选考试,4名检察人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C证考试,1人取得心理咨询师证书,队伍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显著提升。检察工作信息、典型做法被《法治日报》、中国长安网等国家级媒体平台转发报道4篇次。
(三)坚持严的基调,以过硬作风护航检察事业行稳致远。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等活动20余场次,开展“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专题警示教育6场次,落实主体责任谈话60余人次。认真执行“三个规定”,规范记录报告事项19件,“逢问必录”成为全员行动自觉。
(四)自觉接受监督,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10余次,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5件,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10余次。组织公开听证42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132人次参与评议。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接待律师阅卷100余人次。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
一、
坚持政治引领,在忠诚履职上展现新担当。
二、
服务发展大局,在深化治理上实现新作为。
三、
践行司法为民,在守护民生上彰显新温度。
四、
深耕法律监督,在维护公正上迈出新步伐。
五、
强化队伍建设,在锻造铁军上取得新成效。
来源:检察综合部
终审:仁青央措
复审:洛松卓嘎
初审:张 丹 丹
编辑:崩 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