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省检察院统筹惩治犯罪与鼓励创新,制定实施服务保障湖北创新驱动发展的18条措施,开展“保护商业秘密”专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为湖北加快建设“世界光谷”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强化对原始创新、关键核心技术的知识产权保护,防范跨境知识产权壁垒风险。
科技创新的前沿在哪里,司法保护的力量就在哪里。
报告显示,省检察院统筹要素保护与产业发展,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商标与地理标志产品协同保护的意见》,开展“保护商标地标 守护名优品牌”专项工作,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数字版权、文化创意等新领域的版权保护,助力加快建设文化强省。
协同共治,助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报告显示,省检察院与审协湖北中心、省知识产权局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与省市场监管局、省版权局等5部门会签知识产权行刑衔接意见,与省公安厅、省法院等在重点企业共建省级知识产权保护站130个;建立健全跨区域检务协同保护体系、共建共享的社会共治体系,完善检企联络机制。
此外,省检察院挂牌成立知识产权检察部,统筹加强机构专门化、队伍专业化、制度规范化建设,与相关部门共建技术调查官名录库,完善特邀检察官助理辅助办案制度,强化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实战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