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检” 阅 | 田林县人民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
- 2026-10-11 22: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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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田林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梁俊杰在田林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田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紧紧围绕田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力以赴守住法律监督主阵地,弘扬公平正义正能量,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步伐更加坚定,各项检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落实中发展。

五年来,我们举旗铸魂不动摇,以笃信笃行筑牢绝对忠诚的政治根基,党建工作经验在全县直属机关党建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41名干警荣获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影响力持续提升;
五年来,我们勇立潮头敢为先,以实干实绩铸就服务大局的检察担当,10余项工作经验做法被《正义网》《广西日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国家级、自治区级媒体刊发报道;
五年来,我们砥砺奋进创一流,以创先争优交出跨越发展的精彩答卷,先后获全国敬老文明号、自治区卫生先进单位、全区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全市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等市级以上集体荣誉12项,7件案件获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检察办案区、听证室、司法警察实训基地规范建成,检察技术、检务保障、检察文化等工作多点开花、成效显著,法律监督水平持续攀升,追求卓越的目标在检察监督实践中更加清晰。


一、以“政治引领”筑牢忠诚根基,永葆检察政治本色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以忠诚如磐的政治定力把牢检察航向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要工作、重大案件130余次。
■认真抓好县委巡察、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围绕24个问题制定35项整改任务,反馈问题实现动态清零。
强化理论武装淬炼,以固本培元的学思践悟铸牢政治忠诚

■扎实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以及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等党内集中教育。
■严格落实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制度,累计召开党组会议135次,组织各类理论学习活动116次,全员覆盖政治轮训10期。
抓实意识形态引领,以守牢阵地的政治自觉校准办案标尺

■全面压实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责任制,共开展10余轮肃清流毒工作,妥善处置涉检舆情6起。
■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原创信息246条,多篇被市级以上媒体转载。
坚持文化润检、思想铸检,依托“党员活动室”“检悦书吧”等文化阵地,组织开展道德讲堂、读书沙龙等主题活动30余场次。


深化党建业务融合,以双融双促的组织优势激活履职动能

■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规范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等制度,开展组织生活125次。
■高质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吸纳入党积极分子7人、新发展党员3人。
■坚持把创品牌作为提升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引擎驱动,打造“崇法砺检”工作品牌,培育形成“红心擎绿”生态检察、“益”路同行公益诉讼等一批特色业务品牌。
■深化拓展“党建+社区共建+志愿服务”机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80余次。




二、以“法治盾牌”护航中心大局,扛牢检察使命担当
利剑出鞘,在维护安全稳定上用心用力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360件538人,提起公诉1125件1546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从严惩治故意杀人、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重大恶性犯罪,起诉96件112人。
■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的上下游犯罪,批捕42人、起诉71人。
■持续亮剑非法采矿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依法起诉非法采矿案件8件23人。
■高质效办理监察机关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3件13人。


惩护并举,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抓实抓细

■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86件110人。
■落实领导干部走访包联企业制度,共走访企业3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在审查韦某贪污、受贿案中深挖“案中案”线索,成功办理百色市首例洗钱犯罪案件。




标本兼治,在深化社会治理上保持定力

■对轻微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决定不批捕133件249人、不起诉166件303人。
■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435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真诚悔罪。
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3份,回复率、采纳率均为100%。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选派14名业务骨干进驻人大代表联络站,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等活动。



以点带面,在筑牢生态保护上谋深做实

■依法办理涉生态环境和资源类案件370余件,其中依法提起涉林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涉案生态修复金及赔偿金共计53万余元。
■依法整治矿山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督促行政机关追回涉土地复垦费83.03万元。
■创建岑王老山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修复基地,推动异地修复补种杉木365亩,保护森林面积累计8000余亩。
■构建“林长+人大+检察长”协作机制,推动自然保护区6起涉林案件妥善解决,相关经验做法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肯定推广。
■高质效办理最高检交办的珠江流域网箱养殖污染专案及那比、洞巴水库网箱养鱼污染河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有效遏制河湖“四乱”行为。
■联合贵州省册亨县、望谟县检察院会签《南、北盘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精准赋能,在服务乡村振兴上见行见效

■先后选派10名干警到帮扶联系村开展驻村工作,积极协调落实乡村振兴帮扶资金5.65万元。
■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依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14人,起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18人;办理涉农公益诉讼19件,挽回、复垦被非法改变用途和占用的耕地32.82亩,其中基本农田19.49亩。
■充分发挥“双语”少数民族检察官法律和语言特长,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60余次。
■依法对7433名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并逐人出具意见,夯实基层治理法治基础。

三、以“民心标尺”践行初心使命,传递检察履职温度

坚持“事事尽心”,用法守护群众身边安全

■坚决守护群众“舌尖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等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件,推动食药安全全链条治理。
■坚决守护群众“钱包安全”,坚持全链条打击与追赃挽损并重,追赃挽损56万余元。
■坚决守护群众“身边安全”,聚焦住宅小区“飞线充电”、燃气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风险隐患,累计督促整改各类安全隐患200余处。
■办理的督促整治烟花爆竹、燃气燃油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坚持“件件走心”,用理化解群众矛盾纠纷

■坚持以“护薪促安薪”,常态化开展支持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追讨农民工工资48万余元。“支持起诉+多元化解”闭环化解30余名外省籍农民工欠薪纠纷,经验做法在全市政法工作会上作典型发言。
■坚持以“和解促和谐”,积极适用刑事和解制度, 促成和解55件。
■坚持以“公开促公信”,开展检察听证60余件次,实质性化解信访积案、重点矛盾13件。
■坚持以“主动促联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常态化派员入驻值守,推动多元解纷举措集成发力。




坚持“处处用心”,用情回应群众法治诉求

■抓实“访有所应”,接待来访群众326人次,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37件,做到7日内回复、3个月内答复率100%。
■深化“困有所助”,为69名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司法救助金96万元。办理的“农某祺司法救助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落细“忧有所援”,围绕赡养纠纷、监护权变更纠纷依法履行民事支持起诉职能,实现“老有所养”、幼有所育。运用“依法审查+支持起诉”新模式,对涉家暴离婚纠纷依法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获评全区支持起诉典型案例。
■聚力“需有所为”,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推动14个乡镇及县直单位自查整改,获评全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坚持“时时上心”,用爱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以打击促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批准逮捕52人、提起公诉67人。
■“以惩治促挽救”,对主观恶性深、犯罪性质恶劣的78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
■“以感化促纠偏”,对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52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制发《督促监护令》35份。
■“以监督促关爱”,针对县域娱乐场所存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助力强化娱乐场所监管。
■“以预防促治理”,建成田林县人民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持续推动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深化检校共建,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80场次。





四、以“监督利剑”维护公平正义,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深耕细作,刑事检察持“优”以恒

■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撤案35件次,纠正漏捕、漏诉10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0件次。提前介入案件60余件,协同公安机关清理侦查环节刑事“挂案”55件。
■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提出、提请抗诉5件,对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2件。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共办理各类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案件132件,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20次,纠正社区矫正脱管18人、漏管9人。
靶向发力,民事检察求“精”不止

■坚持必要性与精准性相统一,共受理各类民事监督案件99件。
■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协作机制的意见》《关于联合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意见(试行)》,凝聚民事权益保护合力。
■高质效办理涉金融领域民事执行监督案件3件,案外监督协调1件,督促县人民法院将107万余执行款拨付到位。
■对2件伪造借款协议虚假诉讼案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启动再审判决撤销原民事调解书,为受害人挽回损失30万余元。
强化履职,行政检察务“实”为要

■充分发挥行政检察监督公正司法、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作用,共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47件。
■健全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推动主管机关作出行政处罚28件39人。
■会同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规范争议化解工作流程。
■聚焦道路交通安全执法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与相关部门会签了《关于建立行政检察监督与道路交通安全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
全面拓展,公益诉讼检察向“深”而治

■充分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04条,立案183件。
■聚焦守护“国土国财”,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777万余元、水土保持补偿费347万余元、耕地占用税550万余元。
■聚焦乡村诊所药品安全,督促推动过期药品下架问题系统整治,该案获评全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赋能增效,数字检察循“规”提质

■常态化推广应用最高检上架模型,调用外部数据1万余条,累计筛查各类监督线索1100余条,经研判成案53件,覆盖“四大检察”主要业务领域。

五、以“强基固本”厚植发展沃土,激发检察队伍活力

作风立检涵养清风正气

■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警示教育,累计召开专题会议26次,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心谈话200余人次、廉政家访60余人次、组织纪律督查20余次。
■主动填报“三个规定”重大事项89件,“有问必录、逢案必填”成为行动自觉。
素能强检锤炼办案本领

■组织开展及参与实案实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等各类培训2000余人次。
■建立“导师帮带”机制,安排6名青年干警与业务骨干结对,选派业务骨干赴检察官学院参训200人次,组织优秀干警赴湛江赤坎区检察院交流学习。
■涌现出全国无偿献血“终身荣誉奖”“广西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个人”、广西年度诗人奖、全区检察机关机要保密工作表现突出个人等一批优秀典型。多篇调研文章在全区检察机关征文活动中斩获佳绩。
管理兴检激活内生动力

■压实司法责任,入额院领导办案1564件,检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55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3次。
■优化管理机制,开展流程监控、数据核查472次,评查案件360件。
■聘任辖区行政机关12名业务骨干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智聚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主动接受监督规范用权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主动向县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认真研究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件事项。
■深化检务公开,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参与听证、视察工作等70余人次,人民监督员参与办案30余件次。
■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认真听取律师意见,为律师提供阅卷服务353次。




今后五年主要工作安排


■以“讲政治”为根本,更加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
■以“助发展”为首要,更加主动担当服务中心大局。
■以“护民生”为重点,更加矢志不渝践行为民初心。
■以“强履职”为要务,更加蓄势赋能强化监督职能。
■以“练内功”为支撑,更加锲而不舍锻造检察铁军。


图/文丨办公室
编 辑丨何光华
校 对丨黄奕菱
审 核丨唐国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