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规一刻 | 独立董事未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收警示函
- 2026-10-15 00:18:41
合规一刻 | 独立董事未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收警示函







这是合规工作札记公众号的第577篇原创文章
2026/9/21 监管动态日报
【独立董事未提交年度述职报告,收警示函】
近日,X公司独立董事收到深圳证监局出具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处罚决定书,具体违规情形如下:
X公司独立董事C于2024年至2025年10月期间在X公司担任独立董事。经查,独立董事C未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2024年度、2025年度的年度述职报告,导致公司未能及时披露,因此构成违规。
▌札记短评: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是法定履职程序,既是独董向全体股东报告履职情况的义务,也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体系的基础环节。一方面,独立董事应当熟悉年度述职等法定履职要求,按照规定及时编制并向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于报告期末前后离任的独立董事,仍应结合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依法履行相应年度述职义务,不能因任期届满或中途离任而忽略相关程序;另一方面,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应当建立独董履职管理台账,及时提醒独立董事履行述职义务,明确年度述职报告的编制、提交、审议及披露等关键节点,并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核验和归档工作,避免独立董事因履职材料缺失或程序衔接不到位导致违规。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未完成等程序性违规问题,反映出相关主体在法定履职要求落实方面存在不足。上市公司及独立董事应当强化履职责任意识,完善独立董事履职全流程管理,防范类似违规事项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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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境内外上市、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私募资金、投融资、新三板、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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