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图读懂 | 兴宁区人民法院五年工作报告
- 2026-10-11 12:09:34



兴宁区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的五年,兴宁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城区第十五届人大历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实干为要、创新为魂,用业绩说话、让人民评价”鲜明导向,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力以赴推动各项工作走在前作表率,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宁、法治兴宁、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十四五”规划胜利收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工作回顾

受理各类案件135897件,审(执)结130251件。
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455件。
有2个集体、24名个人获国家级表彰表扬,21个集体、107名个人获自治区级表彰表扬,45个集体142名个人获市级和兴宁区级表扬。
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人民法院媒体融合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等先进典型。
一、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法院工作正确方向

旗帜鲜明讲政治
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城区党委、区委政法委和市中级人民法院请示报告重大部署、重大案件、重大工作403件(次)。
持续强化理论武装,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抓实市委政法委政治督查和纪律作风督查以及城区党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

守牢意识形态主阵地
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1次。
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和管理,不断提高司法宣传的价值引领力。

抓实党建引领
创建“党旗引领‘兴’作为 红色天平护安‘宁’”党建品牌。
建设以党建文化展厅、诉讼服务中心、五塘人民法庭新时代司法文明实践室为依托的党性教育阵地群。
围绕“七个一”工作法,做深做实党建引领、融合共进。
兴宁区人民法院先后2次在全区法院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会上作经验介绍,立案庭党支部获评“自治区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建设平安兴宁,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边境安宁

受理刑事案件2615件,审结2583件。

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16人,坚持“打财断血”,执行到位739.66万元。

审结偷越国(边)境、跨境电诈等犯罪案件151件325人,2个案例入选南宁市法院妨害国(边)境管理类犯罪五大典型案例。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人民安宁

严惩严重暴力犯罪,审结相关案件229件。

审结涉“黄赌毒”犯罪案件304件。

审结盗窃、诈骗等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犯罪案件849件。

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

依法审结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案件20件37人,审结行贿犯罪案件3件3人。

建立刑事全链条督促履行机制,协同纪委监委、检察机关等部门全力追缴贪腐犯罪赃款2324.9万元。

积极配合纪委监委开展以案释纪教育,组织555人旁听职务犯罪庭审。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118件。

审结借款合同、银行卡纠纷案件23633件,案涉标的82.58亿元。

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设立金融纠纷联合调解中心,调解相关案件12117件。

审结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486件,成功调解2800件。

做实“有信必复”,信访回复率100%。

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服务城区征地拆迁、参与创城创卫、抗洪救灾等工作。

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刑事案件1922件,对372名罪行较轻的被告人判处缓刑、管制等非监禁刑,对1人宣判无罪。

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和律师执业权利,为333名符合法定条件的当事人指定辩护。

向167名救助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36.68万元。

缓交或减免诉讼费477.86万元。
三、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护航辖区高质量发展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审结涉企民商事案件49226件,案涉金额181.1亿元。
执结涉企案件11357件,执行到位13.6亿元。
依法运用“活封”“活扣”“置换”等措施,努力帮助企业排忧解难。
开展“送法进企”活动,精准对接企业司法需求,帮助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和用工。

助力国家统一大市场建设
护航新经济健康发展,审结辖区内经济园区的涉企案件265件,涉网约车服务、网络直播、外卖配送等新兴行业纠纷案件57件。
审结买卖合同、产品责任纠纷案件9952件。
依托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将“三官一员”进站点与多元解纷融合,设立朝阳商圈片区巡回法庭,推行“站点法官+调解员”工作模式,开展商圈纠纷化解、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服务保障商圈经济发展。

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案件3件。
审结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纠纷案件48件。
贯彻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审结相关案件341件。
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发展本地特色解纷模式化解纠纷。相关案例入选广西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相关经验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推介。
五塘人民法庭获评“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
设立“古关昆仑”生态环境法庭,集中管辖辖区生态环境案件,审结相关案件344件,1个案例入选广西法院环境资源典型案例。
成立“生态环境案件‘调立审执’一站式诉讼服务站”,建立区域生态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执法司法联动机制,推动落实生态保护难事专事专议制度,该举措获《焦点访谈》专题报道。

助推建设高水平法治政府
审结行政诉讼案件1315件、行政非诉审查案件744件,1个案例入选广西法院一次性实质解决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
坚持“三个一”工作法,提高行政案件化解成效,经调解原告撤诉217件。
强化府院联动,成立行政案件源头治理中心,行政机关败诉率从2021年40.78%下降至2025年13.19%。
2025年9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兴宁区人民法院调研行政审判工作时,对该项工作给予高度肯定。
四、践行司法为民,倾力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提升诉讼服务品质

网上立案审核37213件次,电子送达适用率81.7%,约90%以上法律文书线上送达。

推广应用新的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

设立“群众服务岗”、优化 12368 热线服务。

用心办好涉民生案件

深入实施民法典,审结涉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案件12507件。

审结婚姻家庭案件2520件,调解、撤诉1437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7份。

深入推进“法院+工会+人社+N”劳动争议联合调解机制,审结涉劳动争议等纠纷案件2668件,调解、撤诉551件,一起长期拖欠农民工报酬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入选全国工人职工法律援助十大案例。

关注医疗这一民生之需,审结相关案件99件,调解、撤诉29件,推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审结相关案件93件133人。

强化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回访帮教,推行“1+3+N”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模式。

引入专业社工组织、心理咨询师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推进法治副校长实质化履职。

2024年,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徐令义在兴宁区人民法院调研未成年人相关工作时,对该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努力解决“执行难”

执结各类案件36152件,执行到位30.22亿元。

持续推行“一督促六预告”措施,促进债务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

强化案款管理,落实“一案一账户”、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制度,提高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率,成交10.52亿元。

开展“涉民生、小标的”等专项行动20次,
五年来,执行到位率提高了5.79个百分点。

强化执行强制措施,拘留、拘传23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线索38条。

主动融入社会治理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规范化建设,形“法律咨询—调解挺前—诉讼兜底”的矛盾纠纷调处模式。自2025年5月进驻中心以来,成功调解案件46件。

健全“1+8”一站式多元解纷模式,委托、委派第三方调解案件58353件,成功调解15878件,该机制获评为南宁市优秀改革创新项目。

延伸审判职能,发出司法建议39份,针对医疗纠纷多发以及劳动争议热点难点问题,深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院”联动治理。
五、深化改革创新,聚力推进审判质效稳步提升

落实司法责任制
健全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压实院庭长监管职责。
发挥领导办案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审判委员会制度和专业法官会议制度作用。
深化人民法院案例库和“法答网”的运用。

强化精细化管理
构建责任传导精细化、数据分析精准化、问题导向实效化、审限管理严格化、考评机制差异化的“五化”管理格局。
2024年,兴宁区人民法院作为全区唯一基层法院在全区法院院长研讨班上作审判质效提升经验发言。
审判管理办公室获评全区法院审判管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持续推进数字法院建设
全面推行全国法院“一张网”统一办案办公系统建设。
升级智能化庭审系统,加强程序性文书模板开发与应用,加强电子卷宗深度应用,推行案件“混合制”归档。
五年来,平均结案时长缩减了9.73天,该指标位于主城区基层法院前列。
六、强化队伍建设,奋力锻造高素质法院铁军

加强政治建设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加强干部培养,11名干部获上级法院选拔任用,选优配强中层干部16人次,遴选员额法官19人,晋级等级职级76人次。

赋能人才兴院

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开展“兴声聚慧”“兴火相传”特色研学课堂,实现精准培育。

“练才”强基,深入开展员额法官“三个一”工程活动。

“研究”促效,2个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14个案例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0个研究成果获全国奖,70个研究成果获自治区级奖。

兴宁区人民法院获评全区法院司法研究工作先进集体,获评全区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案例分析组织奖5次。

狠抓正风肃纪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认真接受审务督察、司法巡查和专项检查,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
七、主动接受监督,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抓实人大监督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9件,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加座谈等356人次。
深入开展“三官一员”进站点工作,开展普法宣传、调解53次。

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
办理政协提案5件。

自觉接受监察机关监督
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职。

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认真办理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5880件。
邀请社会各界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依法推进公开庭审、文书上网等。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一
强化政治引领,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
二
严格公正司法,与时俱进服务中心大局
三
坚守为民初心,积极主动回应人民关切
四
深化司法改革,锲而不舍提升工作效能
五
夯实基础建设,持之以恒抓实队伍建设
六
全面接受监督,依法自觉维护司法公正
来 源:兴宁法院
编 辑:崔 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