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平乐法院五年工作报告来了!
聚焦两会|平乐法院五年工作报告来了!

(图源平乐县融媒体中心)
2026年9月23日
在平乐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平乐县人民法院院长阳瑜
向大会作法院工作报告
(图源平乐县融媒体中心)
过去五年
平乐法院
取得哪些亮点成绩
未来五年
又将部署哪些重点工作
我们一起来看看
五年来,在县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悉心指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在县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平乐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辖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先后获评全国文明单位、全区人民审判事业突出贡献先进集体、广西示范人民法庭、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等市级以上荣誉49项,23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荣誉。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基层社会治理、民族团结等经验做法、典型案例被《光明日报》、人民网等中央主流媒体刊载。
受理刑事案件1367件,审结1351件,判处罪犯1620人。依法审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审理的偷越国(边)境罪案件15件18人。审结贩卖、运输毒品等案件105件145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审理欧阳某军等19人涉黑及关联案件。从严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案件399件435人。从严从快审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件7人。高效审结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报道、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案件吴某龙等人高速公路“碰瓷”案,有力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治安稳定。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件26人,其中2起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审理的职务犯罪大要案。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巡回法庭职能作用,依法审结滥伐林木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08件141人,其中2起为公安部督办贩卖、加工金毛狗蕨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每年“4·25漓江保护日”,坚持在漓江畔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审理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群众旁听庭审,常态化联合多部门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起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相关经验做法获《光明日报》推广。高效办结各类涉企纠纷案件13849件,涉案标的33亿余元,平均办理周期缩短14天,有力促进法治经济、信用经济建设。做优园区司法服务。发挥二塘工业集中区巡回法庭前沿作用,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审判团队,审结涉二塘工业集中区案件183件。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院领导带队走访企业76次,召开座谈会19场,面对面认真听取司法需求。提升破产审判效能。运用“执破融合”机制审结破产案件24件,化解债务196万余元。
审结行政案件236件,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9件,支持依法行政,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与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45次,开展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联合培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协助开展事前合法性审查与业务指导28次,为灌平、桂钟、平昭、平荔高速等政府重大项目提供司法助力。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深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积极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采取“请进来、走出去”解纷模式,构建“法院+N”纠纷化解大格局。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自行调解纠纷17490件。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派驻经验丰富的干警常驻县综治中心,加强指导调解,汇聚解纷合力,2025年5月以来,化解矛盾纠纷144件。《李某甲与李某乙相邻关系纠纷调解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人民法庭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品牌,张家法庭打造“榕树法庭”,以规范自治、纠纷共治、法治赋能为抓手,创新“分层调解+司法保障”模式化解家事矛盾纠纷;源头法庭创新“三心”工作法,推动矛盾化解在当地;二塘法庭深耕“工业园区巡回法庭”,精准服务园区企业。紧扣辖区柿子、柑橘、石崖茶等特色产业,为家庭农场、合作社提供“订单式”司法服务,助力乡村振兴。聚焦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出综合类司法建议23份,实现“建议一件、治理一片、服务一方”的社会效果。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深入乡镇社区、田间地头、园区等开展巡回审判23场,“法律七进”活动536次,贴近群众深化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古榕法治大讲堂”经验做法被长安评论、《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报道,干警与大发瑶族乡群众共同创作的普法微视频《法润瑶乡山歌版》获自治区“普法山歌dou来唱”十佳作品奖。采取“刑事打击+非诉强制执行”方式,审结王某、莫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一案,非诉审查和强制执行非法染色抛霜加工柿饼案件145件,切实维护“平乐柿饼”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品牌形象。审结涉柿子买卖合同纠纷83件,走访柿农、柿子加工点200余次,发放宣传册2400余份,在微信公众号“平乐法院”发布月柿全产业链买卖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助力平乐县柿子产业高质量发展。审结物权、合同、人格、侵权责任等民事案件21061件。妥善审结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2248件,守护家庭和谐。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案件193件。服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金融案件7885件。发布涉物业服务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婚姻家庭纠纷等典型案例。加强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判后答疑,95.78%的民商事纠纷在一审服判息诉。大力开展“八桂执行风暴”“桂在执行”“百日执行攻坚”等系列执行行动15次,共执结案件16942件,执行到位总金额15.1亿余元,荣获全区法院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先进集体,在全区法院执行工作会上作经验发言。开展“桂在执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执结涉企案件4703件,执行到位金额9.1亿余元。积极推动交叉执行,深入推进终本出清工作。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涉民生类执行案件执行到位金额2197.5万余元。
开展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拘传被执行人431人,拘留172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限制高消费1602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线索5件,公安机关立案5件,其中胡某拒不执行裁决、裁定案入选广西高院典型案例。
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功能,为涉案困难群众、弱势群体发放救助金182万余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妥善审结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6件38人,审结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1012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未成年人关爱提示卡243份,常态化开展回访帮教、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和“法院开放日”活动,覆盖中小学生2.4万余人次,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被授予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荣誉称号,刑事审判庭获评“全区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先进集体”。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依法先行调解,推广67类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有力保障诉权。纵深推进全国法院“一张网”建设,改造科技法庭9个,积极推进网上立案、集约送达,通过“线上+线下”全方位指导,降低诉讼门槛、提高司法速度、传递司法温度。五年来,网上立案1.1万余件,电子送达5.9万余次,远程在线调解、庭审5512次。院庭长带头办理案件14396件,阅核案件15094件。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审判委员会作用,加强对司法活动的制约监督。充分发挥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指挥棒”作用,常态化开展数据会商研判,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一审服判息诉率同比上升0.16个百分点。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强化党建引领,组织开展“不忘初心强党性 牢记使命铸法魂”等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加强清廉法院机关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引领全院干警在学习教育中学出坚定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担当使命。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五年来,无违规过问案件情况。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全力塑造公正、严明、廉洁法院队伍。五年来,全院无一人因廉政问题受处分。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点案件、重要事项向党委、人大报告。依法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常态化联络。认真接受监察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进阳光司法,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会同司法局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议,180名人民陪审员为弘扬司法民主、提升司法公信发挥着积极作用。今后五年,是平乐奋力实现“十五五”时期目标任务、加快建成一二三产深度融合的产业强县的关键期。平乐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严格公正司法,持续提质增效,更好履行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定分止争、维护公正的重要职能,以公正司法为平乐实现“十五五”目标任务提供坚实司法服务和保障。
编辑:卢奕伶
一审:陈嘉敏
二审:罗开元
终审:蒋 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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