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检”影】鹿寨县检察院五年工作报告速览
- 2026-10-12 13:20:53



鹿寨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6年9月22日,在鹿寨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鹿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海鹏作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299件,8件案例入选全国、全区典型案例和优秀案例;集体和个人获市级以上表彰112项,其中国家级8项、自治区级31项、市级73项,先后获评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全媒体生产传播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等称号。
一
坚持政治引领,在筑牢政治忠诚中展现新形象
坚定不移抓实政治建设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5次,交流研讨118人次。
坚决扛牢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面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项。
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上级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案件71次。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司法办案意识形态风险评估机制,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各环节。

持之以恒深化正风肃纪

持续推进清廉机关建设,开展廉洁教育45场次,开展党风廉政谈心谈话90人次。
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廉政风险点排查、纪律作风检查等工作,落实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会商机制。
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主动记录报告重大事项101件。

坚持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深化党建引领检察业务发展,坚持领导带学、支部共学、专题研学、实战促学“四学联动”机制。
持续擦亮“益心为鹿”党建品牌,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业务,组建“党员攻坚办案组”,推动党建与业务融合走深走实。
组织开展“机关党旗红”“三访三强三促”等系列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干警在重大案件办理、重点任务攻坚和服务群众一线中当先锋、作表率,以办案质效和群众满意度检验党建与业务融合实效。


二
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县域发展中彰显新担当
筑牢安全稳定屏障
五年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378人、起诉2851人,分别同比下降46.01%、16.87%。
针对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持续发力,起诉故意杀人、“两抢一盗”等犯罪414人。
对毒品犯罪坚持“零容忍”,起诉326人。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等新型犯罪,起诉475人。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成功办理“6·15”涉黑案,依法起诉17人、追诉同案犯1人。

厚植法治营商沃土
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96人。
加强对涉企刑事“挂案”、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的监督纠正,清理涉企“挂案”3件,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
办理涉企民事生效裁判和执行监督案件2件、公益诉讼案件3件。



协同推进社会治理
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治理难点堵点,共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18件。其中,安全生产领域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区检察机关优秀案例。
受理各类来信来访459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案件34件,包案率100%。
实质性化解1起跨越6年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既解“法结”,更化“心结”。

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
加强监检衔接配合,对职务犯罪案件实现提前介入全覆盖;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坚决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在审查起诉阶段同步开展追赃挽损,依法起诉职务犯罪案件21件21人,共挽回经济损失294.5万元。
三
坚持司法为民,在聚焦群众关切中展现新作为
全心全意办好民生实事
抓实“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办理食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9件,督促违法行为人承担十倍惩罚性赔偿金31万元,推动行政机关排查摊贩172个,办理备案卡、健康证146份。
紧盯窨井盖破损、缺失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排查窨井盖2467处、整改463处,守护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聚焦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推动整改隐患20处,相关经验做法获自治区检察院推广。

凝聚合力共绘生态之美
深化落实“河(林、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13人。
办理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133件,积极助推生态修复,依法追偿生态修复费用33万元;推动行政机关将其中15万元用于购买鱼苗增殖放流。
深入推进水环境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督促清运淤泥126车、增设集中取水点2处,推动排水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有效解决夜市污水直排问题。
针对养殖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牛蛙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推动解决耕地“非粮化”问题,整治恢复土地313亩,其中基本农田156亩。



同心同向守护未成年人成长
持续擦亮“朝露”未检品牌,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67人,依法起诉110人。
对罪错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附条件不起诉59人,对罪行严重的依法起诉135人。
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会同县28家成员单位推动“六大保护”协同发力,首次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数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数“双下降”。
制发督促监护令167份,开展帮教286次、法治进校园85场次,督促监护人依法履职,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轨,促进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稳步提升。




倾心倾力守护特定群体权益
精准对接群众维权需求,通过支持起诉、诉前调解等方式,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2件,为困难群众追索劳动报酬、抚养费60万元。
帮扶因案致贫、权益受损的困难群体及未成年人,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7件,累计发放司法救助金80万元。
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起诉家暴、强奸、猥亵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75人。
关注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需求,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安装完善无障碍设施154处。



四
坚持深耕主业,在维护公平正义中谱写新篇章
刑事检察稳步推进

加强与公安机关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与配合,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对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
持续加大刑事检察监督力度,监督立案49件、撤案29件,纠正漏捕漏诉159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381件次。
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逮捕、起诉法定条件,依法不批准逮捕826人、不起诉1005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案件12件,纠正社区矫正违法案件9件,制发检察建议7件。


民事检察持续发力

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5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3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21件。
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为申请人挽回经济损失10万余元。
积极开展民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专项监督,依法立案10件,制发检察建议10件。
针对民事审判程序瑕疵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20件。
行政检察不断深化

发挥检察机关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权益中的职能作用,主动深入各行政机关调阅各类行政执法卷宗500余件,办理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案件4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0件。
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6起,助推民政部门撤销2起冒名婚姻登记,促成企业、职工、社保部门三方重新核算,补缴养老保险20万余元。
办理行刑反向衔接案件272件,对相对不起诉案件逐案审查是否需要行政处罚,依法制发检察意见97件。

公益诉讼检察提质增效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2件,发出检察建议103件。
针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漏征、机动车检测机构少申报税款等问题,推动职能部门追回税款76万余元,收回拖欠公租房租金15.3万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追缴国有土地出让金及滞纳金5105万元。
围绕住宅小区“飞线充电”乱象屡禁不止的问题,推动相关单位新建69个集中充电设施、新增787个充电插头,有效缓解居民充电难问题。
办理的“三无”船舶安全隐患案,入选最高检安全生产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五
坚持守正固本,在锻造过硬队伍中焕发新风貌
素能强检锤炼专业人才
通过专题授课、业务竞赛、听庭评议等形式,推动实现干警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双提升”,9人获评市级以上检察业务能手。
实施“双导师”青蓝计划,为6名青年干警配备业务导师和党建导师,实行结对帮带。
深化检察理论研究,着力培养“高精尖”专业人才,《论商事调解员作证特免权的中国构建》等5篇论文获省级以上表彰。
安排12名年轻干警跨业务条线、跨岗位锻炼,培养“一专多能”的复合型检察官。


改革兴检提升监督质效
对标最高检五年检察改革规划,持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发挥头雁引领作用,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各类案件432件。
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坚持管案、管人相结合,评查各类案件756件,有效防范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
大力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应用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智能筛查发现类案监督线索,成功办理各类监督案件49件。
接受监督提升履职效能
积极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公开听证314件次。
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检察建议、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4次。
对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逐件建立台账、限期办结,书面答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16件。
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累计提供线上线下阅卷服务462次。


今后五年工作安排
一、筑牢政治忠诚,以更高站位强化政治引领。
二、聚焦中心大局,以更优履职强化服务保障。
三、站稳人民立场,以更深情怀增进民生福祉。
四、深耕法律监督,以更实举措维护公平正义。
五、全面从严治检,以更大力度强化队伍建设。
来源:鹿寨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