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区委坚强领导、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听取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迈出高质量发展新步伐。
依法审结刑事案件214件,惩治犯罪分子413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持“打财断血”、推进“黑财清底”,执行到位“黑财”共计2795万余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打击职务犯罪12件12人,组织开展旁听庭审活动,覆盖机关干部120余人次。打击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19件25人,惩处侵犯食品、药品安全犯罪9件16人,切实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依法审结民商事案件3505件,民事调解撤诉率43.99%。精准对接民生需求,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涉民生案件194件。妥善审理婚姻、继承、抚养等家事案件283件,以“小家”和谐促进“大家”稳定。制定《涉军维权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大力推进未成年人“三审合一”改革,依法审结涉未案件101件,联合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防联控机制,一名干警被评为全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个人。
依法审结行政案件18件,制发司法建议2件,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一名干警获评依法治省工作先进个人。召开府院联动会议5次,联合公安、住建、司法等部门共同解决民生重点领域问题8件。充分发挥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在诉前化解行政争议6件。
深入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执行案件2435件,执行到位金额2.47亿元。针对涉民生案件开展“执行雷霆行动”,在春节前为群众集中追回拖欠工资、医疗赔偿等款项共30余万元。加大失信惩戒工作力度,依法限制高消费676人次、拘留31人。健全正向激励和信用修复机制,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失信企业12次。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对经营困难的54家企业采取“活封活扣”“分期履行”等柔性执行措施,盘活企业资产1.33亿元。
大力开展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暖企安商政策,积极组织走访企业、法律指导等共建活动。及时总结惠企工作成效,3篇案例入选四平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与区工信局建立企业账款前端化解机制,累计清理拖欠款629.17万元。完善涉梅花鹿产业司法保护机制,依法审理相关案件5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708.94万元。帮助某能源企业解决一起横跨辽宁、吉林、蒙东三地的工程款纠纷,有力服务循环经济产业发展。
建立涉稳涉访风险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分类施策、稳控化解。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审结金融借款、信用卡纠纷案件735件,解决争议标的1.82亿元。聚力“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配合住建、自然资源等部门共同推动烂尾楼复工复产及保交工作,妥善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37件。依托城东法庭强化道路交通领域风险治理,依法审结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46件。
持续完善综治中心“法院端”建设,巩固拓展速裁审判庭入驻功能,做到立案调解、开庭审判和服务指引“全覆盖”。在全区设立21个“执行工作站”,就地开展执源治理、查人找物等工作,执结案件108件,执行到位4420.12万元,被评为全省法院“微改革微创新”典型案例。在四马路法庭打造“人民法庭+物业解纷”模式,集中管辖物业案件,成功化解纠纷705件,解决物业费争议379.35万元。“巡回审判+示范调解”的工作做法被《吉林日报》、人民网报道。
依法审理涉农案件401件,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矛盾排查和纠纷化解,全力服务法治乡村建设。坚持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认真做好包保工作,扎实推进党支部联系点建设。深入白木匠村、砬子沟村走访、帮扶16次,在防旱排涝、森林防火、秸秆离田、基层治理等方面为村集体提供有力支持。与区林水局联合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法徽映古树,林脉续千年》被吉林省长安网报道,实现司法与历史文化、生态环境的有机融合。
推出“紧事警办”便民服务模式,优化安检服务和诉讼指引工作流程,为来院群众提供专人引导、轮椅协助等贴心服务。推进新版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工作,保障当事人便捷高效参与诉讼,“两状”示范文本适用率达100%。畅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月均解决群众诉求5.6件,办结率、回复率达100%。全年网上立案、跨域立案659件,为特殊群体提供上门服务6次,切实提升诉讼服务的“广度”与“温度”。
圆满完成全国法院“一张网”系统上线工作,大力推动信息技术与审判执行工作深度融合,提档升级线上送达、文书生成、扫描归档、电子签章、公文办理等信息化功能。建成融合法庭3个,实现语音转换、电子签名、线上开庭等功能,参与庭审更加便捷、诉讼服务更加智能。充分发挥司法大数据助力审判工作的重要作用,定期开展数据会商,分析审判运行态势,调度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案件质效持续提升。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压紧压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和监管责任,院庭长办理案件3894件,占比63.54%;院庭长监管“四类案件”59件,监管率100%。完善修订《院庭长阅核工作规定》,实行“审理报告+裁判文书”分段式阅核,经阅核结案占比33.44%。深化案件繁简分流,简易程序适用率达91.43%。扎实开展“当庭宣判”试点工作,全年当庭宣判案件181件,其中刑事案件当庭宣判率达49.43%,在四平地区基层法院中排名首位。
开展普法“七走进”活动40余次,选派27名法官担任辖区22所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广泛传播法治“好声音”,在省级以上媒体发布稿件1064篇,其中184篇被《人民法院报》、《法治日报》、平安吉林等主流媒体刊载。积极拓展新媒体平台,《街头巷尾的甜蜜陷阱》等9部普法短视频被吉林高院“法音吉语”视频号和“英城护法”抖音号刊发,微电影《这个法官很特别!》获得最高院第十二届“金法槌奖”一等奖。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点案件21次。严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认真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7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夯实基层党支部建设,积极开展祭扫英烈、主题观影、红色教育等主题党日活动。强化党建与业务融合,打造“党建铸魂·执行攻坚”特色党建品牌,以“党建+执行”模式促推工作质效不断提升。
严格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配强常务副院长、副院长各1人,补充党组成员2人,调整中层干部14人,选任员额法官6人,招录新任公务员7人,晋升职务职级、法官等级35人次。积极响应区工会安排,组织两批干警参加疗养,在暑期开办“爱心托管班”,帮助干警解决子女“看护难”问题。开展政治培训、业务培训、廉政培训106次,覆盖干警3160人次。全年共有2个集体和22名干警获得市级以上表彰,4名干警在各类活动、竞赛中获奖。
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精心组织“强作风、提能力、固成果、促发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全年填报记录3651条。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开展旁听庭审、集中教育等活动14次。认真做好巡察、审计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审务督察和纪律检查,下发督察通报15期。组织全体干警签订规范“八小时以外”行为承诺书,开展廉政谈话140人次,制发《致干警家属的一封信》,着力培树良好家风。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执行工作,认真落实意见建议。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代表委员视察法院、信访听证、旁听庭审、见证执行74人次。依法接受检察监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3次,办理检察建议101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配合补充选任人民陪审员156人,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95件。举办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妇联妇女代表、学校师生代表“零距离”感受法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