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2025年锦屏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请您审阅!
1月16日,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锦屏县城隆重召开。1月16日,锦屏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龙世德在锦屏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2025年
锦屏法院取得了哪些工作成效
交出了怎样的答卷?
2026年
又将如何书写法治新篇章?
让我们一起来了解!
把坚定不移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党组带头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8次,开展全院政治理论学习48期。
持续巩固“锦法·杉树”党建品牌创建成果,从“创出来”向“强起来”转变,让党建品牌真正成为推动工作的引擎,建强党支部战斗堡垒,激发党员队伍干事创业的热情,推动党建、队建与审判业务深度融合。
组织干警开展“杉乡法堂·书香锦法”读书沙龙活动,加强书香法院建设。积极参加“五优”评选,促推业务学术双提升,上报优秀庭审4个、优秀案例6篇、优秀文书7篇、优秀调研文章12篇,获“第三届贵州省破产法应用法学征文活动”三等奖1篇、全州法院2025年调研课题优秀奖2篇。
受理涉企案件1009件,结案902件。其中,调解结案477件,调解兑现238万元,执行完毕结案114件,执行到位1766万元。
创建“锦法护航小杉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品牌,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合议庭作用,充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回访涉案未成年人116次190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340份,开展校家社联动个性化法治教育帮扶8次11人,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治宣传20次,模拟庭审7次,组织未成年人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5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组织全院干警参加“一张网”培训和实战演练,确保熟悉“一张网”各项工作流程。拓展司法服务触角,新建智慧法庭1个,增加远程调解设备3套,云上法庭设备3套,通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的诉讼服务,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
受理刑事案件124件(旧存7件),审结117件。一是严打严重犯罪,守护群众平安。审结故意伤害罪1件,贩卖毒品罪1件;二是严惩职务犯罪,净化政治生态。受理受贿罪3件,贪污罪1件;三是严办交通违法案件,保障安心出行。审结危险驾驶罪53件,交通肇事罪3件。
受理民商事案件1885件(含旧存105件),审结1817件。一是严治金融乱象,筑牢金融安全防线。审结民间借贷纠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362件。二是办好民生小案,夯实民生保障根基。审结商品房买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139件,劳务合同、追索劳动报酬纠纷232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58件。三是秉持“和合”理念,守护家庭和睦团圆。审理离婚、赡养、继承等纠纷328件,调解撤诉215件。
受理行政非诉审查案件12件,审结12件。严格行政非诉审查,对违法行政行为发出司法建议1份,督促整改,杜绝违法执法,为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府院协作,通过多方力量打开案件“法结”,解开群众“心结”,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成功化解案件4件,切实提升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效果。
受理执行案件1014件(旧存150件),执结877件,执行到位6378.5万元。一是加大失信惩戒,筑牢诚信防线。向公安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1件,联动公安查人找物,拘传35人、拘留3人、罚款53人,促使自动履行21万元。二是聚焦民生权益,着力执行攻坚。持续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对涉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抚养费等民生领域案件开辟绿色通道,执结569件,执行到位375.67万元。三是落实司法救助,彰显司法温暖。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制度“救急解困”功能,为深陷生活困境的4名当事人申请并发放司法救助金共计13.7万元。
选优五名干警入驻县综治中心,构建“常驻服务+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持续完善“1345工作法”,不断提升“锦快调”多元解纷品牌影响力,助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共委派先行调解案件1136件,调解成功617件,兑现441万元。
锦屏法院联合多部门发布《“红军林”古树名木保护令》,明令禁止采伐、非法买卖、灌注有毒有害物质等破坏古树名木的行为,开启“行政+司法”双重协同保护的新实践,推出动态普法二维码,使古树成为传承红色文化的“活教材”,向群众解读《锦屏文书保护条例》《古树名木保护条例》12次,发放宣传材料1500余份。
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以司法服务保障县域重点项目工程实施,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意见36条,确保重点项目建设依法顺利进行。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参与重大矛盾纠纷处理15次,成功化解启蒙镇雄黄村52名村民与贵州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持续深化执行听证机制,邀请县人大、政协、检察院等26家单位参与执行听证会共74件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落实执法司法案件(事项)“一码评”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全年文书上网626件。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参审制度,切实让群众声音融入司法裁判,主动拓宽司法公开渠道,组织干部群众旁听庭审活动5次,将司法办案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
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县委巡察和上级法院政治督察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建立“一把手统筹——院庭长督导——干警落实”三级责任机制,发布审判管理通报、审判执行运行态势分析12期,案件质量评查通报6期,召开数据会商会12次。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院责任,持续拧紧纪律规矩“发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2次,警示教育会议2次,将“三个规定”记录填报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落实“逢问必录”“应报尽报”要求,共填报900条,发出问题通报4期、典型案例表扬通报4期9人次,教育引导全院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