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履职,刑事检察质效更优。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批捕396人、起诉852人。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16件、撤案28件,纠正漏捕漏诉49人,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9件,提出抗诉10件;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严重违法行为提出监督94件,督促纠正剥夺政治权利脱、漏管人员8人;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等犯罪2人,守牢司法公正底线。持续深化监检衔接配合机制,凝聚反腐合力,依法起诉市政协原二级巡视员高川等职务犯罪15人。
纾困解难,民事检察实效更显。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办理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2件、审判程序违法和执行监督案件26件。做实民生权益保障,对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依法支持起诉40件,持续释放司法温度。深入推进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持续擦亮“蒙辨是非”民事检察工作品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6件,“刘某与徐某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涉嫌虚假诉讼系列案件”获评全省法律实务典型案例。
主动破题,行政检察刚性更强。贯彻“穿透式监督”理念,扛牢“一手托两家”的双重责任,依法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提出监督意见25件。准确把握依法行政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创建“加处罚款非诉执行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精准识别案件线索,提出监督意见4件,推动行政非诉执行活动更加规范。持续完善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反向衔接机制,严格遵循“可处罚性”原则,通过制发检察意见书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落实行政处罚52人。
持续深化,公益诉讼成效更广。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妇女权益保障等重点领域,担实“公共利益代表”检察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2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2件。开展安全生产、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等专项监督活动,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件。筑牢国有财产保护屏障,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7件,督促行政机关追收国有财产400余万元。开展引江济淮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拆除拦河渔具、养殖网箱5000余平方米。“补植复绿”“以劳代偿”的生态检察工作经验被央视网、中国网等媒体集中报道。
数字赋能,检察监督效能更高。持续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对数字检察工作审议意见,聚焦实战应用,常态化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办案385件,以数字赋能破解监督瓶颈。助力社会治理,靶向推进大数据法律监督重点项目10个,制发检察建议62件,推动解决民办养老机构违规套取财政补贴、休闲娱乐场所违规经营等一批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强化数字检察品牌建设,4个自建模型,经最高检推广后被全国489个检察院应用,我院荣获全省检察机关“以高质量模型推动高质效办案”竞赛第一名,相关经验被《安徽法治报》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