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江苏高院工作报告中的“南京亮点”……
- 2026-09-25 20:06:17


2月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夏道虎在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作法院工作报告。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江苏高院工作报告里的“南京亮点”吧!


报告原文:发布50件最具影响力典型案例和30年专业化审判发展报告,强化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在省法院发布的《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十年50件最具影响力案件(1995-2025)》中,南京法院共有22件案例入选,全省最多。

报告原文:全国首批10件民营经济领域多元解纷典型案例中江苏法院入选5件。


2025年7月31日,全国工商联、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第一批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建邺法院报送的某装饰公司与某商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入选。

报告原文:南京法院在“泰国坠崖孕妇”离婚案中,通过外交途径创新开展跨境送达、取证和远程视频庭审,为办理被告在境外服刑的民事案件提供了程序范本。


王某在泰国旅游期间被丈夫俞某推下山崖致重伤,俞某因蓄意杀人未遂获刑,在泰国监狱服刑。王某回国后提起离婚及损害赔偿诉讼,因俞某在境外服刑,在最高人民法院、省法院指导协调下,南京秦淮法院通过外交途径创新完成全国首例针对境外服刑人员的跨境送达、取证和远程视频庭审工作,充分保障双方诉讼权利。法院经审理认为,俞某的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关系,王某的诉求依法应予支持,遂判决准予离婚,并全额支持王某50万元离婚损害赔偿。宣判后,双方未上诉,案件已生效。该案开创了跨国涉刑民事案件审理的先例,为处理同类纠纷提供了范本。

报告原文:完善绿色破产审判模式,相关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推广。



完善绿色破产审判南京模式,将“绿色价值”纳入破产企业重整挽救全过程,相关经验被省发改委评为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被最高法院推广。
报告原文: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国际研讨会上,南京环资法庭作为全国法院系统唯一代表讲述司法保护“中国故事”。



报告原文:王某醉酒后使用汽车智驾系统上高速行驶近2小时,南京法院依法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警示智驾并非代驾,不能成为醉驾“免罪金牌”。


2024年2月1日凌晨4时,饮酒后的王某驾驶小型客车从浙江湖州前往江苏南京,途中使用车辆驾驶辅助系统。上午6时许,车辆被执勤民警查获。经鉴定,王某血液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溧水法院以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对其处以相应刑罚。一审宣判后,王某提出上诉,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报告原文: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对侵吞养老服务专项资金的民政局副局长王某依法严惩,坚决清除群众身边的“蛀虫”。


王某原系某区民政局副局长,负责养老工作,其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增交易环节等方式,侵吞、骗取巨额公共财物。江宁法院以王某犯贪污罪,判处相应刑罚。王某上诉后,南京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报告原文:共设立无锡等3家数据资源法庭和宿迁等2家互联网法庭,维护清朗网络空间秩序。



2025年4月27日,南京数据资源法庭揭牌暨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在中国(南京)软件谷举行。
报告原文:审结涉缅北、妙瓦底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3321件,追赃挽损2.43亿元,坚决遏制电诈高发态势。



南京法院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结涉缅甸妙瓦底地区亚太城、KK园区特大跨境“电诈”专案等案件596件。

报告原文:对一起利用“爬虫”软件窃取并售卖电商平台海量数据的侵权案件,判处惩罚性赔偿3000万元。



某电商公司研发了“生意参谋”衍生大数据产品,用于分析、加工平台合法收集的用户数据,并为商家提供用户喜好分析等数据服务。某科技公司突破平台设置的数据反爬技术措施,通过逆向破解“生意参谋”加密数据、未经授权极速爬取数据等手段,“研发”出同质化数据产品“小旺神”,并向平台商家提供数据服务,获利金额巨大。南京中院一审认定某科技公司既构成侵害商业秘密行为,又构成侵害数据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适用惩罚性赔偿开出3000万元“罚单”。一审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就判决履行达成和解。

报告原文:南京中院依法办理全省首例特别代表人诉讼案,就上市公司民事赔偿责任先行作出判决,有效维护4万多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025年12月,南京中院对某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起的金某公司等26名被告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一案,先行判决金某公司对4.3万名投资者赔偿7.7亿元。对金某公司以外的时任“董监高”、中介机构等25名被告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继续审理,另行制作裁判文书。同时,南京中院在该案审理中,协同江苏证监局、上海法院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实施民事赔偿、行政处罚、刑事制裁立体化打击追责,并协同外地法院推进金某公司破产重整,实现中小投资者保护与企业规范经营双赢。

报告原文:3家人民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批命名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人民法庭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报告原文:王某盗掘古墓葬案入选全国法院依法推进文物保护典型案例。


2020年11月,王某等6人交叉结伙盗掘古墓葬。经鉴定,被盗古墓葬是战国至汉代的墓葬,具有重要价值。涉案文物已被追缴,经鉴定,其中有三级文物3件、一般文物1件。江苏省盱眙县博物馆对被盗掘的古墓葬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实际产生发掘费用。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本案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以王某犯盗掘古墓葬罪判处相应刑罚,在其参与的范围内连带赔偿考古发掘费用并在省级媒体上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报告原文:“员工泡病假跨省看演唱会案”判决公司辞退员工合法,弘扬诚信敬业价值观。


周某以“腰椎间盘突出,无法下床,需长期休养”为由,连续向所在公司申请病假,累计82天,并提交多家医院出具的11张病假证明。公司初期批准部分申请,但后续发现周某病情实际仅为轻度,与“无法下床”的描述明显不符。在公司提出为其提供合适工作条件等保障措施后,周某仍未返岗。公司依据《员工手册》以周某病假申请弄虚作假,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与周某的劳动合同。经劳动仲裁程序后,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双方之间劳动合同系合法解除,公司无需向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等费用。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周某在病假期间有多次外省出行记录,包括跨省去看演唱会等,未如实告知公司。南京建邺法院一审认为,周某跨省出行记录与“无法下床”的病情描述严重矛盾,证明其身体状况未达需长期休养程度,且在病假申请中隐瞒关键事实,违反诚信原则,公司依规解除劳动关系行为合法,无需向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周某上诉后,南京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报告原文:65名法官获评全国、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南京法院7名干警获评全省审判业务专家。

报告原文:推动全国法院“一张网”在江苏上线运行,支持南京、苏州、南通等地法院稳慎推进人工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开发应用,2个项目获全国法院科技成果奖,2个项目入选全国政法智能化建设案例。


南京中院参与的“基于法律大模型的全场景审判辅助系统”被评为人民法院科技成果一等奖。

报告原文:8篇裁判文书和2场庭审获全国“百优”。


南京中院1篇裁判文书入选全国“百优”。

报告原文:全省法院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性案例和人民法院案例库案例数量居全国第一。


2025年,南京法院共12件案例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数量居全省第一。

报告原文:60个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


2025年,南京法院共14件案例入选全国法院典型案例,占全省总量的近四分之一。

编辑:何梦迪
排版:夏菁
审核:程文军、徐高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