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关于定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2月5日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定安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定安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苏鲲鹏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该院过去一年的检察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6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特别是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紧紧围绕服务高标准建设海南自贸港的目标,将定安检察工作与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一号工程”、定安“五强兴县”发展战略和“一区三地”发展定位紧密结合,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紧扣“十五五”开局要求,聚焦2026年重点任务,坚持民生为重,依法惩治突出犯罪,加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保护知识产权与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护航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强化法律监督职能,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严格公正司法,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检察铁军,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