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信息
(一) 机关案件总数
1. 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46.7万件,最高人民检察院办理8151件。
2. 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结案31900余件,各级法院审结执结3600余万件。
(二) 刑事案件数据
1. 最高检:全年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66.4万人,提起公诉140.4万人,同比分别下降11.7%和13.9%。依法不批捕32.6万人、不起诉34.7万人。
2. 最高检:全国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1.7万件,其中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3件,指令省级检察院提出监督意见18件。
3. 最高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证据裁判,依法宣告294人无罪。
(三) 认罪认罚制度(最高法未提及)
1. 最高检: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84.8%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自愿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6.9%,高出未适用该制度案件33.4个百分点。
2. 最高检: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四) 涉外刑事诉讼(最高法未公布)
1. 最高检:起诉涉外刑事犯罪5.5万人,办理刑事司法协助案件254件。
2. 最高法:“十四五”审结涉外案件15.9万件,较“十三五”增长66%。
(五) 未成年人案件
1. 最高检: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和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同比分别下降2.2%和9.8%,为近五年首次“双下降”。
2. 最高法:审结案件4万件,判令1199人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工作。
二、 各类刑事案件
(一) 跨境电诈案件
1. 最高检:严厉打击跨境电诈犯罪,针对缅北白家、明家、魏家、刘家犯罪集团武装庇护电诈、残害我国公民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依法以涉嫌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犯罪,对285人提起公诉、从严惩处。
2. 最高法:对缅北“四大家族”犯罪集团16名主犯依法判处死刑,域外侵害我公民犯罪依法必惩。
(二) 追逃追赃案件
1. 最高检:协同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配合相关部门劝返、遣返、引渡潜逃境外犯罪嫌疑人17人,对李传良等12名逃匿、死亡的贪污贿赂犯罪嫌疑人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申请。
2. 最高法:协同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和跨境腐败治理,追缴、没收违法所得180余亿元。
(三) 未成年人案件
1. 最高检:犯罪情节轻微、积极认罪悔罪的,附条件不起诉1.6万人。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核准追诉低龄未成年人严重暴力犯罪24人。
2. 最高法:撤销997名不适格父母监护人资格,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父母发出人格权侵害禁令435份。
(四) 醉驾刑事案件
1. 最高检:持续落实办理醉驾刑事案件意见,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25.5万人,起诉23.04万人,同比分别下降21.5%和16.5%,全国涉酒驾醉驾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3.8%,醉驾治理成效不断巩固。
2. 最高法:持续推进醉驾治理,判刑人数由2023年32万降至2025年23万,因酒驾造成交通事故及致死、致伤数量均有下降。
3. 最高法:明确驾驶人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功能仍应承担刑事责任,科技应用须守法律底线。
(五) 涉企执法案件
1. 最高检: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部署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依法办理案件1.99万件,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471件,决定不起诉3539人,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26.3亿元。
2. 最高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纠正涉企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认定69件已诉案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再审改判6家企业、12名企业经营者无罪。
(六) 网络犯罪案件
1. 最高检:林某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设立网络群组实施“开盒”,北京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坚决维护网络空间秩序。
2. 最高法: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等犯罪,两名青年恶意“人肉开盒”,被依法定罪判刑。
(七) 职务犯罪案件
1. 最高检:受理各级监委移送职务犯罪3.05万人,起诉2.9万人,同比分别上升10.8%和20.5%,其中起诉吴英杰、唐仁健等原省部级干部44人。
2. 最高法:审结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3.6万件4万人,同比增长22.4%,依法惩处唐仁健、罗保铭等57名原中管干部。对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白天辉依法判处并执行死刑。
(八) 知产犯罪案件
1. 最高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与国家版权局等共同挂牌督办109件重大侵权盗版案件,起诉侵犯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和假冒专利等犯罪1.9万人。
2. 最高法: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9万人,增长6.2%。
(九)民生司法案件
1. 最高检: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司法保护,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1.2万人,办理公益诉讼2.7万件。协同深化农资打假专项行动,起诉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化肥、农药等犯罪461人。联合开展社保、医保领域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起诉相关犯罪5256人,监督纠正虚假诉讼573件,守护老百姓“养老钱”“救命钱”。起诉伤医扰医犯罪108人,促进平安医院建设。起诉重大责任事故、危险作业等犯罪4494人,保障生产安全
2. 最高检:依法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生产安全犯罪,加强家事、社保、医疗、就业、消费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
3. 最高法:严惩家庭暴力犯罪。营造安心养老环境,严惩坑老诈骗犯罪;依法审理涉老年人赡养、养老服务等案件,引导尊老助老。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整治“卷款跑路”、“霸王条款”;打击消费补贴诈骗犯罪。营造和谐医疗环境,审结医保骗保犯罪案件1400余件,追赃挽损5亿余元。
(十)扫黑除恶案件
1. 最高检:一体推进扫黑除恶与“打伞破网”,起诉涉黑恶犯罪9870人、“保护伞”65人。
2. 最高法: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