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
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提出“出台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的政策”,蕴含着明确的政策信号。2025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保险”,如今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意味着这项工作已从方向性指引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对后续政策具有关键性推动作用。对于这一领域长期存在制度空白的现状来说,此次政策“破冰”至关重要。
过去几年,尽管多地开展了职业伤害保障试点,也有地方探索允许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保险,但整体仍面临标准不一、覆盖面窄、平台责任模糊等难题。此次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出台支持政策,是从国家全局层面进行制度设计和权责配置。相关部门将据此加快制定具体办法,比如如何确定缴费基数、如何协调平台与个人的缴费责任、如何实现跨地区转移接续等关键问题,有望取得实质性突破。
同时,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能有效调动地方积极性。有了中央层面的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将更有动力结合本地实际推进落实,比如通过补贴、简化流程等方式鼓励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同时,平台企业也会更清晰地认识到,配合劳动者参保不是额外负担,而是未来合规经营的必然要求。
政府工作报告对新就业形态人员参保政策部署的意义,不仅在于解决新就业群体的后顾之忧,更在于传递一个鲜明导向——随着就业形式不断演变,职工保险制度将从“身份险”向“行为险”发展,“有劳动就有保障”是新时代社会保险的目标追求,国家始终致力于让每一位劳动者享有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可以预见,2026年将成为新就业形态人员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