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 砥砺前行
携手迈向新征程
奋力建功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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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沅县人民检察院
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5日,在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镇沅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吴培荣同志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报告围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检察保障助力平安镇沅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检察监督助力社会经济发展;立足法律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彰显法律公平正义;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确保高质量依法履职等方面全面回顾总结了2017年以来检察工作情况,并提出了未来五年的检察工作思路。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以检察保障助力平安镇沅建设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
五年来,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406件734人、受理审查起诉1122件1703人;批捕314件551人,起诉1014件1451人。
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4件105人,受理审查起诉16件160人;批捕18件78人,起诉13件110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显著成效并转入常态化工作阶段。
在反腐败中履职尽责,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2017年查办职务犯罪14件14人,其中贪污受贿犯罪11件11人,滥用职权犯罪3件3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47.25万元。受理职务犯罪一审公诉案件28件28人,提起公诉25件27人。办理的黄某某挪用资金、挪用公款案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全省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典型案例,被《检察日报》登载报道,并写入最高人民检察院2020年工作报告,作为“云南经验”在全国推广,推动建立了扶贫领域涉案财物依法快速返还工作机制。
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共受理审查逮捕13件29人,批捕7件17人;受理审查起诉7件60人,提起公诉3件14人。
严把刑事“案-件比”,全面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
把“案-件比”作为检察官业绩考评的重要指标,严把延期、退侦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649件936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平均适用率为85.17%。如办理的杨某涉嫌危险驾驶案,从收案到法院宣判只用了7天时间,实现了办理案件质量与效率的有机统一。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检察监督助力社会经济发展
以“绿色检察”,护一方绿水青山、蓝天净土
深入开展河道采砂治理专项检察监督行动,督促行政监管部门依法取缔非法采砂户47户,给予行政处罚55户,收缴罚款70余万元。
针对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方面,发出预防性综合检察建议4份,使我县保护区范围内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同比下降150%。
深入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共协助收回315亩被非法占用的国有林地经营管理权。
集中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草原生态系统违法犯罪,共提起公诉77件84人;先后深入12个发案地乡镇村巡回法庭支持公诉。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坚持疫情防控与检察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坚决打击各类涉疫情犯罪,共审查批捕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16件59人、起诉19件62人;批捕涉毒品犯罪10件20人;起诉涉野生动植物犯罪24件24人。
先后帮助农民工追回欠薪300余万元,有效避免了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上访事件。
精准发力,助力脱贫攻坚
严格落实“挂包帮”责任制,先后深入挂钩村走访9700余次,召开家庭会议1000余次。先后选派9名干警到按板镇那布村、文立村驻村帮扶,其中第一书记3名;直接投入和协调资金80余万元,用于饮水、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
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普法工作中的优势作用,在全村开展法治讲座,全面增强群众法律意识。
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中积极贡献检察力量,用好国家司法救助,对因犯罪侵害等致生活陷入困境的人及其近亲属,坚持“应救尽救”,防止“因案致贫、因案返贫”,五年来共发放司法救助金41.9万元。
立足法律监督主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更加有力
深化刑事诉讼监督,监督立案55件,监督撤案58件,纠正漏捕42人,纠正漏诉16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3件次;依法提起抗诉8件;对全县辖区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10次,提出书面纠正意见38件次,发出检察建议5份。
做精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
受理审办各类民事监督案件619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5件,提请抗诉9件,支持农民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40件,召开听证15次。依法履行对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能,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工作,办理各类行政监督案件151件,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1件,有效实现了政通事了人和。
有序拓展公益诉讼检察
受理行政、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45件。提起公益诉讼95件,公开宣告送达19件。先后成立云南哀牢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巡回检察室、派驻河长办检察室,建立相关协作机制,有效发挥检察监督的力度和作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检察为民增进民生福祉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来访
通过打造“12309”窗口、热线、网络平台一站式服务,全方位提升服务信访群众的信息化水平,坚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立“最多访一次”的信访机制,严格落实检察长首办责任制,将心比心办好群众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做到案结事了人和。五年来受理的293件各类信访案件均做到了件件有回复,100%实现7日内程序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用心、用情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院领导兼任法治副校长,检察长带头讲好“开学第一课”。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70场次,受众25000余人,发放宣传册28000余册。
推动落实“一号检察建议”,联合公安、教体、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对27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督查、检查,发出检察建议6件。
组建了“芳香未检”工作团队,提升专业素质,建成“芳香未检工作室”,严格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政策、特殊制度。
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彰显法律公平正义
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检察工作和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情况20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评议案件、参加检察开放日等活动28次,组织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开展各类检察活动41次。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确保高质量依法履职
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狠抓队伍思想建设
以“两学一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题活动为契机,始终坚持把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作为最大的政治抓紧抓实。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五年来共提拨使用副科级干部4名,遴选双语员额检察官1名,新招录公务员7名;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共计233场1111人次。
突出打造楼栋党建示范长廊、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等,开设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专题宣传专栏,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突出筑牢政治忠诚,严格抓实学习教育,通过法治进乡村、检察公开听证、国家司法救助、信访矛盾化解等形式共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138件次。
持续深入抓好从严管党治检工作
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全面强化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内心自觉。
强化榜样引领,通过宣扬张从顺、张子权、张桂梅、周春梅、玉喃溜等先进典型,全面弘扬英模精神,增强榜样引领。
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常态化开展纪律作风教育;严格落实“三个规定”不放松,做到“逢问必录”。检察长带队到乡镇、机关开展“三个规定”专题宣讲,将全院干警及书记员电话彩铃统一设置为“三个规定”,全面防范“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
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工作,认真贯彻关于肃清周永康、白恩培、秦光荣、孙力军、傅政华等人流毒工作要求,认真对全院办公室、楼道、展板、电脑、图书室等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坚决肃清流毒影响。
取得的成绩
五年来,我院先后共有10个集体和9名个人先后获得国家、省市表彰奖励,其中2017年镇沅县人民检察院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并于2021年通过复审,一名干警被授予“全国最美家庭”荣誉称号,一名干警被授予“普洱市扫黑除恶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未来五年检察工作思路
一、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二、
统筹“四大检察”,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
多措并举,建设高素质检察干部队伍
四、
强化检务保障,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文字:蔡建敏
编辑:张晓清
审核:周振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