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报告:“连续工作超8小时闭眼三分钟被辞退”,在给我们提什么醒?
“老板看你不顺眼的时候,会想尽一切办法辞退你,你只能是被辞退的命运,不管你多么小心翼翼……”
“你问问自己有没有错?有错你就乖乖走人……”
在被针对的时候,法律如何保护劳动者?我们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作时间闭眼休息三分钟是否就应当被辞退?我们今天一起来看一看这个奇葩的案件。
今年两会期间,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在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着重强调应当“加强劳动者权益保护”“依法规制不合理考核辞退员工行为”。
最高法两会工作报告直接点名广州“三分钟闭眼被辞退”案:
“余某连续工作超8小时、公司未安排人员接替,因闭眼小憩3分钟被辞退,法院认定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http://lianghui.people.com.cn/2026/n1/2026/0316/c461827-40682955.html
公司规章制度不应当损害劳动者的休息权、随意加重对劳动者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
本案中,余某在店铺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被告公司在此期间并未安排人员临时顶岗和替岗,没有给予余某合理休息时间。
在连续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的情况下,余某身体出现疲惫并短暂闭眼休息是正常生理现象,不应予以过分苛责。
公司提供的视频仅显示余某手扶着头闭着眼靠在背板上,不能显示影响了正常的销售工作,并给公司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
来源:
(2025)粤0115民初6558号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