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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强制执行(2025.12.29)
2、2月6日执行庭组织第一次小区现场交接,原物业以“设施分不清”为由拒绝交接;
3、3月14日应执行庭要求业委会提交《物业交接清单》(下附图一);
4、3月23日在业委会向执行庭申请下,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下附图二),证明1月15起立案;
5、3月23日向执行庭邮寄《关于督促邢台久安成物业履行交接义务的申请》(含民生险情)(下附图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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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一:
附图二:
关于督促邢台久安成物业履行交接义务的申请
(含民生险情)
致: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承办法官:宋**
贵局在办理(2025)冀0503民初1663号、(2025)冀05民终4132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执行案件过程中,就判决履行相关问题与我方沟通,珑府小区业主委员会高度重视。现就案件执行进展、被执行人虚假承诺又反悔的恶劣行径,以及其恶意妨害执行、危及小区安全的紧急情况,正式函复并申请如下:
一、本案判项明确,且被执行人已有“当面配合”的记录
生效民事判决书已判令:邢台久安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退出珑府小区并移交相关设施设备及资料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 被执行人在执行程序中曾向承办法官表示“愿意配合交接”,并曾承诺在2026年2月6日于执行局主持下进行现场交接。
然而,在法院给予充分配合机会的前提下,被执行人于2月6日现场交接当日再次以“设施分不清”为由当场拒绝履行义务。
这一行为充分证明,被执行人所谓的“无法交接”纯属借口,其真实目的是通过虚假承诺骗取法院信任,实则在现场恶意反悔,蓄意规避执行、拖延时间。其主观恶意极为明显,恳请法院对此种藐视法庭、玩弄执行程序的行为予以严厉正视。
二、街道与社区无视法院判决、授意原物业违法滞留的核心证据
1. 被执行人及信达社区对外发布的《公告》《声明》《复函》《工作说明》,明确载明其滞留服务系“遵照政府指导”“按照街道会议精神”“在社区领导带队推进下”开展,直接证实原物业拒不退场并非自主行为,而是在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及信达社区授意、支持下实施;
2. 业委会与达活泉街道及信达社区分别两次发函记录,证实本委反复提示法院判决已生效,但均仍以“维持稳定”“临时代管”为由,所谓“应急管理”,纯属曲解法律、人为制造管理障碍、为违法干预寻找借口,本质是阻碍已备案新物业进场、阻碍法院执行工作,于法无据、于理不通。
当前小区原物业拒不退场、强行管理、违规收费的状态,核心原因在于达活泉街道及信达社区长期未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未推进、督促原物业履行法院判决,进而授意、纵容原物业违法滞留,完全由达活泉街道办事处与信达社区对此承担主要责任。
三、被执行人违法滞留、恶意失管制造险情,已造成现实危害
自2月6日虚假交接反悔后,邢台久安成物业拒不退出、拒不移交,且为抗拒执行,故意停止物业服务、破坏小区运行秩序,实施了一系列危及民生与公共安全的恶性行为:
1.擅自停电,严重扰乱业主正常生活;
2.电梯故障拒不维保、故意停运,高层业主、老人病患出行瘫痪;
3.擅自关闭消防系统、拒不维保,小区处于无消防保护的高危状态;
4.恶意失管监控、门禁,安防系统全面瘫痪;
5.因物业弃管已发生偷窃案件,业主财产安全遭受实际侵害;
6.公共环境脏乱差,被执行人以制造脏乱、制造险情的方式逼迫业主妥协,对抗法院执行。
上述行为已构成《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妨害执行且危害公共安全,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四、“设施不可分”纯属谎言,必须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珑府小区为独立规划区域,设施具有专有性与独立性。被执行人曾在2月6日现场交接以此为由拒绝,现再次以此推脱,属于重复欺诈。
鉴于其在2月6日现场配合条件下均拒绝交接,所谓“分不开”显然是不愿交接的托词。请法院依法驳回其无理抗辩,责令其限期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五、判决确定的移交范围明确具体(附清单)
依据《民法典》及《物业管理条例》,移交范围包括:
1. 公共设施:电梯、消防、监控、门禁、供水供电、照明等;
2. 资料档案:竣工图、台账、维保合同、收支明细等;
3. 实物资产:物业用房、钥匙、工具、公共资产。
业委会已制作《物业交接清单》,恳请法院督促被执行人按清单全面移交。
六、基于民生危急,提出五项紧急强制执行请求
鉴于2月6日被执行人毫无诚意、反复违约,且目前小区已盗窃、停梯、断电、消防瘫痪,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特紧急申请:
1. 立即制止被执行人一切妨害行为,恢复供电、电梯及消防系统正常;
2. 送达《责令履行通知书》,限3日内无条件交接;
3. 若仍拒不履行,依法顶格处罚(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
4. 立即组织现场强制交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
5. 将本案列为涉民生、涉公共安全大案要案,快执快结。
七、最后
若逾期仍不推进、不答复、不组织,业委会将视为贵局拒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我方将依法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 向贵院提出书面执行异议;
2. 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提级执行、指定执行;
3. 同时向纪检监察、检察院、人大等监督部门反映情况,追究相关消极执行责任。
望贵局严格依法履职,尽快推进本案执行,维护司法权威与群众合法权益。
附:
1. 停电、停运垃圾、停电梯、停运消防设施等部分民生险情证据照片、视频光盘
2.《珑府小区物业交接清单》(3月13日已现场提交)
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珑府小区业主委员会
2026年3月23日
附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