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假释人员在考验期内找到工作,需要向司法所报告吗?
小编:必须得报告,这是法定义务。
实际上,假释人员在社区矫正期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规定,是必须向监督机关报告自己活动情况的,找到工作属于重大的个人动态变化,肯定在报告范围内。
这么说吧,司法所不仅要监督大家,其实也是在帮大家顺利回归社会,有了正当工作是好事,主动去司法所备个案,说明咱们有心踏实过日子,工作人员也会替你高兴的。
大家要明白,假释考验期内千万别怕麻烦,工作变动、住址更改这些事,提前跟司法所打个招呼准没错,踏踏实实把考验期走完,这才是最要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