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来,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坚守“公共利益代表”职责,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拓展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文物保护等新领域,紧盯群众急难愁盼精准开展法律监督。依法摸排公益诉讼线索、规范办案,紧盯县域生态治理、食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等关键环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履职整改,同时深化与行政机关协作联动,健全共治机制,以检察履职守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用心用情化解民生和治理难题。
人大常委会对福海县人民检察院三年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检察监督有力、工作成效务实,切实扛起了公益保护司法责任,并对后续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下一步,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落实人大审议意见,持续深耕公益诉讼主责主业,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凝聚公益保护合力,以更实检察举措服务县域发展、守护群众福祉,奋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