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提到了滨州法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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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滨州元素”吧!

报告摘要
菏泽、济宁、滨州等沿黄河9市法院建立完善司法与执法协作机制,增设巡回审判庭20处,切实担当推动沿黄高质量发展的司法责任。
工作回放

2021年,全市法院审结污染环境、农业渔业、资源利用、土地权属等各类环境资源案件646件,在黄河岸边猎杀野生鸟类的尹传国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以公益护林方式替代性缴纳11000元生态损失费用,让违法者既承担刑事责任,又履行生态环境修复义务。

为了发挥审判更好的警示和教化作用,滨州法院在黄河水利风景区、打渔张黄河森林公园、马谷山地质遗迹、鹤伴山森林公园等地成立了10个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和10个司法修复基地,依托巡回法庭,到群众中间去审判、普法,越来越多的老百姓自发地成为黄河流域山水林禽的守护者。

滨州法院还积极开展了跨区域跨条线合作,加强流域内各基层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方面工作的协调对接,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改革,加强与行政机关、调解组织、社会公众等合作,主动融入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黄河流域社会治理。

滨州黄河沿线五家基层法院(滨城区、邹平市、惠民县、博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签署《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约定司法资源共享、突出问题共治、协调机制共立、工作举措共商,共同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水平。

滨州中院、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黄河河务局等九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环境资源保护多元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对开展巡回审判和派驻检察,加强环境资源保护修复,推进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做好执法和司法程序衔接等作出规定。
2021年来,全市法院积极参与了全市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百日攻坚”行动,共审理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乱砍滥伐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17件。

人民法院是黄河生态的守护者。下一步,滨州法院还更进一步发挥好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保护好黄河,守护好黄河三角洲的生物群落,为维护好黄河流域的绿水青山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报告摘要
制定优化人民法庭职能布局的19条意见、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的12条措施,进一步提升人民法庭职能,推广淄博法院“E+巡回智慧法庭”、邹平市法院打造特色法庭等做法,推动全省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工作回放
2021年,滨州邹平市法院坚持“三个面向”“三个便于”“三个服务”原则,探索形成了4个具有邹平特色、符合辖区实际、满足人民需求、彰显制度优势的新时代人民法庭,为服务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加强社会治理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法治力量。

邹平法院立足韩店法庭辖区有上市公司6家的优势,在韩店法庭配齐配强金融专业化审判团队,积极打造金融审判专业法庭。深入开展金融纠纷多元解纷,与金融机构、公证处合作设置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创新性推进“赋强公证”工作,从源头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该项工作自2021年6月份开始推行,已成功化解金融纠纷180余件。
近日,在韩店法庭法官的调解下,公证员通过金融纠纷诉调对接中心,顺利完成一项借款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核实。此次得到“赋强公证”的是借款人当地某上市公司与邹平农商行《金融借款合同》。2019年2月,当地某上市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一份额度为300万元的借款合同,邵某作为保证人提供担保。至2021年1月8日,该公司向银行累计贷款达300万元,但仍有部分贷款到期未能偿还。韩店法庭得知情况后,提前介入化解,最终促成该上市公司在偿付利息及部分本金的前提下,剩余本金再以“以贷还贷”的方式由双方重新签订《金融借款合同》,银行要求对这份合同进行“赋强公证”。
“对企业来讲,每一起案件的处理都可能对企业发展带来不可估量的影响,所以说,我们来法庭处理案件,不止关心案件本身,更关心企业的声誉,金融审判庭的挂牌成立让我们对今后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充满信心。”某上市公司工作人员拿到一起合同纠纷调解书后对法官感慨。

“今天在法治广场进行的这次调解非常成功,让叔侄俩的矛盾在法庭外就得到了圆满的解决,期待诉源治理中心建成后能更方便群众,节省老百姓时间的同时,尽量避免村民对簿公堂的尴尬。”青阳镇一网格员这样说。
近日,邹平法院明集法庭法官来到青阳镇法治广场,指导网格员就一起叔侄因宅基地使用权反目的纠纷进行调解。原告李某与被告李某刚系叔侄关系,2019年原告在新疆打工期间,被告以双方有口头协议为由在原告宅基地上修建房子,2021年5月,原告以被告未经其同意私自在其宅基地建房为由,要求被告拆除所建房屋,恢复原状。
“网格员把情况和我们沟通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关系,我们决定对此类纠纷进行‘软处理’,尽量把纠纷化解在诉讼程序外。把双方邀请到一起,由我们会同网格员共同做调解工作,最终,叔侄当场握手言和,既未破坏已建成的房屋,也保护了原告的利益,在一定程度上还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明集法庭庭长说道。
法官就要走出办公室,到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把身子下沉到最基层,倾听群众心声,做到心中有百姓,脚下沾泥土。这是明集法庭法官的心声。

2021年10月13日,长山法庭灵活适用互联网法庭+微信群聊视频连线方式,开庭审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张某某与黄某某离婚纠纷一案中,被告黄某某系越南国籍,现在越南居住。原被告在滨州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后不到半年便开始分居,感情逐渐破裂。现原告张某某依据中国法律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赵光了解到被告远在越南、不便到庭的实际情况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聊天方式送达应诉手续并进行庭前证据交换,并运用微信群聊视频连线方式进行了开庭。
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承办法官事前通过视频连线方式对当事人进行了操作培训。被告虽身处国外,但庭审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节奏紧凑、进展顺利,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利。

“网上立案、庭审直播、电子送达、在线调解、远程视频接访等一体化功能已经是我们法庭的标配,极大方便我们工作的同时,为当事人带来了很多便利。”长山法庭庭长介绍说。
长山法庭充分借助“信息化”践行“数字枫桥”的理念,推行“一网通办”诉讼服务体系,强化“线上”诉讼服务效能,积极构建“指尖上”的智慧化法庭,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打官司”,以信息技术与司法工作的深度融合赋能为民服务水平提升。

魏桥法庭践行“服务三农作表率,乡村振兴当先锋”理念,注重庭村共建,持续深化诉源治理和无讼村居建设,坚持走到群众中,加强法庭与各镇、村的联系,推进庭村共建,为和谐乡村建设贡献力量。
这天,魏桥法庭法官来到弭家村驻村调解室,指导网格员就一起特殊的涉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进行调解。弭家村村委与牧原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特殊的合作协议,双方约定:由牧原有限公司自费铺设管道,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沼液等残留物进行二次处理后制作成肥料,通过管道喷灌至村民农田。既为企业省去了残留物处理成本,也为村民带去了实惠,本身不失为一件合作共赢的好事,但由于牧原有限公司对沼液处理不当,致使村民农田农作物绝产,双方因此产生纠纷。魏桥法庭法官,通过背对背、面对面的方式,让群众真正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权衡利弊后做出最优的选择。该起纠纷最终以双方继续签订服务合同圆满化解。
目前,魏桥法庭已经与辖区村两委常态化开展“联村共建”活动,法官定期对网格员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培训,同村两委班子代表、司法所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召开座谈会,就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讨论,并解答村民代表的法律疑问。

“希望通过我们的努力,真正能成为老乡心中值得交往的‘自家人’,让办案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打造百姓信赖的‘三农’法庭。”魏桥法庭庭长范立斌这样说。







来源:山东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