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职业行为,不断提升永济专职人民调解员整体形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12月14日永济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2022年度人民调解工作总结暨专职人民调解员年终考核会议。全市各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专职调解员、各司法所所长5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黄百岁同志主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卫海勤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樊宁波同志,宣读了新修订的《永济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永济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及奖励办法(试行)》和《永济市司法局人民调解案卷和案例认定标准(试行)》、《永济市司法局专职人民调解员2022年考核细则》等文件,并就下半年案卷评查情况、案例上报情况、案补和绩效发放情况以及案卷、案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通报。
卫海勤同志在总结讲话中对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一年来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指出: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认真负责、指导有力、措施得力;人民调解协会高效运行、作用明显、协调有力;人民调解员尽职尽责,化解矛盾成效明显;整体案卷质量初显成效,案卷格式规范统一。同时对存在的问题也进行了特别提醒:不平衡问题依然存在,个别调解员年调处案件数量达不到最低要求;法制审核把关不严,造成部分案件经不起考验;调解协议书需司法确认的不及时,存在一定的履行风险;调解员主动学习积极性不高,调解技巧、调解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此次考核会议采取听取汇报、案卷展评、交叉检查、案卷点评、考核打分、绩效通报等形式,对各专职人民调解员2022年度全年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此次考核结果将作为2023年度专职人民调解员续聘的重要依据。

通过当天的考核,各专职人民调解员充分认识到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差距,纷纷表示将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进行整改,以高度的责任心和过硬的业务能力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争做一名合格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切实为永济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人民调解员应有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