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看检察】房县检察院2024年工作报告,请您检阅!

12月29日,在房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房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斌向大会作检察工作报告。
这一年,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房县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全力推动检察工作守正创新、跨越发展,为推进建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示范县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工作获批示肯定21次,17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
积极融入平安房县建设,依法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29人,提起公诉536人。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参与全县“整乡推进”工作,累计走访排查、化解纠纷、摸排线索100余条。全力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起诉职务犯罪8件8人,联合组织旁听职务犯罪公开庭审3件,让100余名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健全长效机制,依托检察12309服务中心,对177件涉营商案件做到优先审查、快速办结;对13件涉市场主体信访案件,坚持领导包案,强化跟进监督,挽回损失200余万元。我院获评全省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试点单位。
扎实开展“检察护企”,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36人,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起诉18人;高度重视企业法律需求,先后开展专题普法进企业活动30余次。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与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完善房县黄酒地理标志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实施办法》,在庐陵王酒庄联合挂牌成立“黄酒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站”,主动为企业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站建成以来,办理知识产权综合履职案件1件,移送线索3条,开展专题宣传10次。
探索源头治理,高筑“保护墙”。在全市首创“生态检察”+“检察碳汇”履职模式,联合9部门出台《关于适用碳汇补偿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意见》,依法促进恢复性司法与恢复性执法无缝对接。累计37件案件适用该机制,犯罪嫌疑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补偿金7.9万元,主动补植碳汇林5285株。
强化依法履职,当好“守水人”。办理流域综合治理案件98件,督促恢复河道30余公里、清理水域80余亩。推动三处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建设,护航8000余人饮水安全。在全国生态日,联合法院为百年古树披上司法“铠甲”。不断深化“河(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参与流域内巡河、巡林和现场办公等活动70余次,排查线索28件,成案16件。
坚持把“枫桥经验”融入办案始终,聚焦诉前防控、诉中调处、诉后治理三个关键环节,深入参与社会治理。将释法说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前移至案件审查阶段,通过刑事化解调处将54件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用好公开听证制度,开展简易听证、公开听证、上门听证102件215人次,化解矛盾纠纷11件。1件上门听证案件被评为全省典型案例。坚持治理与治罪并重,共依法不捕109人,不诉142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90%,量刑建议采纳率100%。
积极为弱势群体“撑腰”,为老年人、妇女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帮助42次,支持福利院、老年人起诉维权7件。不断完善“检察+工会”协作机制,会签《关于构建“检察+工会”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办理保障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付案3件,监督涉案公司缴纳工资保证金70余万元。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专项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完成100多个点位无障碍通道设施建设。向36名困难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5.9万元,司法救助率常年位居全市前列。
主动参与纠纷化解,在县综治中心设立检察工作室,通过检察官“常驻+轮驻”,接待来信来访群众87人,收集监督线索18条,实质性化解矛盾10件。牢记“小信件”背后的“大民生”,对85件信访案件做到“件件有回复”。
常态化落实周一、周三检察长接待日和院领导阅批信件制度,今年以来,检察长接待来访44人次,签批信件8件,包案化解4件。我院的“五字解纷工作法”入选全市“枫桥式工作法”。
做好“双向保护”,依法批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7人,起诉13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宽容不纵容”,起诉15人,附条件不起诉8人。做强品牌矩阵,形成的“以关爱基地常态宣讲、大数据平台实时预防、专门学校日常矫治等工作模式为抓手,最大限度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全方位司法保护”被吸收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王建清的2024年全国两会提案。检察服务启明学校工作以“大山里有了第二希望工程”为题,被法治日报整版报道。
截至目前,基地体验人数达3万余人,平台整合信息11万余条,开展分级干预工作200余人次;学校累计就读168人,成功帮助124人回归社会。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干预、亲职教育168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8份,21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80余场次,惠及师生1万余人。
持续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优势,提前介入侦查8件,引导侦查取证167件,书面提出纠正意见20件,监督立案12件15人,纠正漏捕15人、漏诉3人。加强检法联动,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10次。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办理相关监督案件54件。
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4件。参与市院交办案件7件。与县法院形成执行监督工作常态化机制,对法院140余件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审查,协同破解民事执行难。办理的一件虚假诉讼申请监督案,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与法院共同纠正违法判决,帮助案外人挽回债权170万元。
办理行政检察案件9件。依托大数据平台,发现行政违法行为3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3件均被采纳。稳妥推进“刑行反向衔接”,受案77件,提出检察意见40件。

持续强化四大传统领域监督,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4件,食药品安全领域6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11件,督促行政机关规范15个幸福食堂建设。稳步推进法定新领域探索,办理无障碍环境建设领域7件,军人权益保障领域5件,校车安全领域3件。坚持以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的理念,通过诉前磋商、“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公开听证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促进违法行为人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努力将公益损害解决在诉前程序。
坚持“集中学习+典型精学”相结合。构建党组中心组为引领的三级联动学习机制,切实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坚持“支部品牌+创新悟学”相结合,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确保人人参与,学有成效。坚持“重点工作+以行践学”相结合,创新构建“党建+碳汇”“党建+公益诉讼”系列模式,将党建“软实力”转化为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硬支撑”。

深入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发展战略,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工作要求。自主研发大数据模型3个,联合研发的“第三方侵权违规报销医保费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被推广到全省,已有48个基层检察院应用并成案。2024年,我院累计运用全国大数据模型41个,挖掘涉案线索600余条,办理涉数字案件95件,实现了十大业务全覆盖。

大力推行《房县人民检察院人才导师制》,形成老带新检察业务良性发展态势。持续推进结对共建活动,先后与北京市房山区、枣阳市、张湾区检察院组织辩论赛、青年干警研讨等活动20余次,承办全市检察业务会议12次,搭建了学、比、帮、赶、超的共建平台。7名干警获分别荣获“全省十佳优秀检察官助理”“全省检察案管业务能手”全省控告申诉检察业务竞赛优秀个人”“全市优秀检察官助理”等荣誉。
向县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房县人民检察院落实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多项工作获高度肯定。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省市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20余人次调研检察机关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主动邀请县政协调研房县检察工作,向县政协专题报告“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诚恳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26条,跟进完善制度措施5项,切实把代表、委员的真知灼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硬招实招。
邀请400余名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检察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520人次。与县总工会、县妇联等部门会签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座谈会,联合举办“检护民生”“检察护企”等活动10余次,共同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化检务公开,主动公开案件信息、法律文书1500余份,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报道165篇,依托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发布原创图文信息128篇。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每月党组会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不断完善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压实“两个责任”,开展检务督查89次。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干警主动填报257件,让逢问必录成为铁规。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97件,流程监控215次。严格做好巡察整改,对标对表最高检对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市委对市人民检察院巡察整改意见,结合县委巡察组对我院巡察整改反馈,整理相关问题7个,制定相关措施15条,目前相关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