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3日,《国务院关于202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计署审计长侯凯作报告。这份审计报告揭示了当前政府投资项目中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的深层次问题。
一、审计总体情况:问题金额高、所属单位问题突出
审计署重点审计了39个中央部门及所属225家单位,2025年收到财政预算拨款6205.88亿元,发现问题金额139.24亿元。其中值得关注的是:
部门本级涉及金额32.29亿元,占比 23.19%;
所属单位涉及金额106.95亿元,占比76.81%。
违纪违规问题向所属单位转移下沉的问题仍较突出,即大量问题发生在二三级单位。
二、工程项目相关问题的系统梳理
审计报告中的工程项目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维度:
(一)资金使用环节:挤占挪用、骗取套取、闲置沉淀——三面夹击
1.挤占挪用问题。抽查13省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两重”建设资金1008亿元,发现28.33亿元被挤占挪用,其中58县挪用27.31亿元偿还贷款、虚增收入等,8县挪用1.02亿元建设景观工程等;13省57亿元增发国债资金被挪用于偿还贷款本息、“三保”或非国债范围项目。
2.骗取套取问题。47.72亿元被骗取套取,其中118县通过“报大建小”、多头申报、包装项目等套取44.5亿元,6县通过虚构项目、伪造合同等骗取3.22亿元
3.资金闲置问题。67.23亿元闲置1年以上,6省虚报支出进度、以拨代支掩盖闲置。
(二)工程质量环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严重质量隐患
抽查120个城市地下管网项目,发现35个存在质量隐患,涉及资金3.56亿元。问题包括偷工减料、以次充好,部分混凝土被描述为“用手一掰即碎,锤子轻敲便松散成粉”。
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域同样问题突出:74县选址在自然保护区、重金属污染区等法律限禁或不具备耕作条件区域;部分项目随意缩减建设内容、擅自降低用料标准。
(三)项目推进环节:未按期开工、建设缓慢、虚假进度
长江、黄河、淮河、海河四大流域部分重点任务推进缓慢;西部大开发部分重大投资项目因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不到位,未按期开工或建成投运。
存在“超进度拨付”问题:3省为完成支出考核,将31个项目的48亿元超进度拨付至施工单位后沉淀。
(四)项目申报环节:重复申报、包装项目、套取资金
10省将应于2025年至2028年完工的115个项目的建设资金需求,违规按2024年当年项目申报并获批,超需求多获得267亿元国债资金;12省120个项目未按规定招标。
三、问题根源的深层剖析
根源一:前期论证不实——可行性研究的“可批性”异化
审计查出的“重复申报”“包装项目”等问题,其源头在于前期论证阶段的不实。部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不是回答“该不该建”,而是“如何让项目获批”。这与庄园牧场首发项目因环保政策被迫变更的案例如出一辙——选址论证阶段压根没有进行充分的风险识别。
根源二:资金监管缺位——专款专用制度形同虚设
57亿元国债资金被挪用偿还债务、“三保”支出,说明专款专用制度在实际执行中存在严重漏洞。财政部已明确要求设置专门账户、实行单独调拨和单独清算,以防范资金被挤占挪用。
根源三:验收环节失守——质量管控链条断裂
35个项目存在质量隐患,说明从施工自检到监理验收到竣工验收的全链条质量管控环节均存在失守。问题出在哪个环节,就需要在那个环节补牢。
根源四:所属单位管理薄弱——内控制度未有效延伸
76.81%的问题金额发生在所属单位,说明总部层面的内控制度未能有效覆盖二三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