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华东公署议
万历三十二年(1608),青阳的知县是诸暨县人傅宾。乾隆版《诸暨县志》(卷十七,选举志)记载,傅宾,万历二十二年甲午科举人,成绩是第二名。后又中万历二十九年张以诚榜进士。先任丰城知县,后调入青阳。他是富有工作经验的学霸型知县。光绪版《青阳县志》介绍他,惜字如金:“治民宽严得体”。这个时候,青阳人刘光复还在诸暨县任知县。
傅宾到任后遇到一个难题,当年县里除了十九个驿铺,还有一个专事承担接待任务的“华东公署”,怎么维持。光绪版《青阳县志》说,“华东公署,在县治东六十里,南陵界。万历十一年,知县蔡立身建。”根据原来设计的东路驿铺里程:十里石岭铺、十里读山铺、十里木瓜铺、十里王狮铺(以上系中火处)、十里赵塘铺、十里金山铺,过铺五里为南陵,因而县志说的这个华东公署位置上就和离县城六十里的金山铺重叠。但蔡立身给它的名头叫“公署”,所以肯定不是金山铺。好在县志收录的《华东公署碑记》,记有具体地点以及编制:
“徽宁守赵公以都院督抚兹土,周诹民瘼。一日下檄,图所为邮传以节省之。不佞忻承德意,即转令两郡县共相度土于赵冲石平冈之阳,记道里各七十而均,并置馆者二。为东西驾者,一馆不足以待而宾也。费约二百缗,取诸公帑之余,不必加派也。夫马如原额数,各量抽拨、需番休,不必增编也。又惧其无以为之师也,徙故峨岭无当之巡司殿焉,以专调遣;惧其无以为之捍也,籍司之巡兵分戍焉,以戒不虞”。
文中提到的赵冲、峨岭,都在南陵县境内,靠三里店(镇)。以此计算,离青阳县城差不多就是七十里。也就是说,蔡立身当年按照上级要求,不得不在南陵境内建了这个华东公署。清代余谊密《南陵县志》(卷十,营建志,城池)关于“公馆驿”记载:“县南七十里,距青阳界五里,顺治十年知县杨必达修。康熙四十三年知县康五瑞重修”。明清南陵的会馆公所,有十一座是建在城里。可见南陵往青阳方向,直到清朝才开始修建驿铺。
明代贵池方向来的官客,在青阳王狮铺吃完饭往南陵走,青阳的夫差要一路餐饮伺候,只有送到南陵县城才能算完成任务。傅宾说当年“两县接联,道路潦远,夫马虽经拨置更换,其间中火三次,挑送烦难,迟速误事,往往归咎有司。”《华东公署碑记》说“乘传使者,蹄错毂击,常穷日力不得达”。估计郡守老爷一路颠簸,途中冷菜冷饭难以下咽,所以下令赶紧再建个休息驿铺。可是,在南陵境内建设驿馆,怎么轮到青阳的蔡立身身上,实在是无厘头。《华东公署碑记》还记下了它的规模:
“惧其无以为之丽也,环刿居肆,庀水草地池之。有善圉牧馆,有正厅、有疏户、有燕寝。左右庖湢(指庖厨和浴室)。有胥吏舍。蔽以闬闳,缭以周垣,瞻事有所,器具有备。庶令宾至如归,民罔称困耳。”
闳丽精致,水曲连廊,这样的公馆,没有人看护肯定不行,没有人置办食材展示厨艺肯定不像话。对这种明摆着吃亏的事,傅宾心里火冒三丈,写下了《华东公署中火议》,向上报告。他明里不搞攀比,底下处处机锋,只要接招,肯定一推六二五。傅宾报告的核心就围绕在南陵一方峨岭的中饭怎么解决:
“据目今,峨岭巡检一向带管夫马,亦未尝失事。即今专管驿务,而带管巡检,地方相近,或者兼摄无难也。无已,则两县各择老成殷实吏农一名,专董中火一事;各造房屋一所于公馆之侧,令各役人等可以居住。应役多者,可以召客开铺。”
他想到了南陵的峨岭巡检司,也就是公安派出所,如果让它专管公馆的中火,肯定职责不许,地方盗匪一出,责任难逃。那就兼管,还允许它官府经商,有利可图。傅宾盯上了南陵的巡检人力。但厨子、房屋各自准备,说起来公平。继而似告状非告状地说:
“本县已有设处,不费官银,建造无难。如客从青阳往南陵者,本县止备中火于王狮铺;至公馆与三里店二中火,则皆青阳公馆吏农备办。客从南陵来青阳者,该县止备中火于三里店;至公馆与王狮铺二中火,则皆南陵公馆吏农备办。”
青阳早在南陵建有公馆了,不能再由青阳掏钱了。傅宾要做的就是切割责任,青阳的公馆都建到峨岭三里店了,南陵来的官客必须按“只管送,不管接”的原则办理,不能全赖到青阳身上,应该对等处理。巧合的是,《救荒议》《九华山供应议》《增夫马议》连同这篇报告的三位知县都是浙江人,精打细算是他们的长项。看看傅宾的算计:
“中火则多不过三桌,肴菜多不过十举。所费钱银,各役原编公费银内动支,四季给发。官给印信一簿,令吏逐一登记:某官用几桌、费银若干,每日送查开销,不许该吏克落冒破。其供事火役,各加编厨子一名。本县议:欲拨助铜陵民壮十名内,撤回四名,一名抵役厨工食,三名听差遣买办。……所拨吏差,如果承委克济送迎不误,查无冒破克落等情,除例免丁差外,令再量行宽免,以示优劳。原编公馆纸札银一两,给本吏公用。”
傅宾太聪明了,趁机把原来无偿援助铜陵的夫役也要收回来一半,而且办公用纸区区一两碎银子,居然也写进报告。再看给差役的好处,如不犯错,宽免苦役,相当于放年假。你说他的差吏人数够还是不够。这分明是叫板:我不是蔡立身那样的书呆子。那时上下都认为蔡立身是个好同志,青阳在县东北二十里青龙桥为其建了“蔡公祠”。纪念蔡立身什么呢?是多建接待场馆,继而再增加人手为差役减负?蔡立身对县志要求从简,对前面的县志七删八改,损失了很多历史信息;对接待馆舍要求多建,耗去了大把人力财力,他的工作方向完全弄反了。好在傅宾把事情扭转了过来,对官客迎送的负担分清了责任,又在万历三十四年重修了《青阳县志》。傅宾是真把青阳当自己家,蔡立身是真听话,立祠堂纯属扯淡。
傅宾还申请“两院明文,并应付规则,刻碑禁约”,一步不让。那块“华东公署碑”也可能是这份报告的附带设施,结尾刻有“南陵令德化林公枢、青阳令平阳蔡公立身,皆经纪其事者”。碑立在哪里,没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