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6-10-22 19:17:27
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回顾 
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3336件。其中,审查逮捕案件883件,审查起诉案件1961件,办理民事行政案件236件,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6件。 
一、坚持政治站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扎实履行依法战疫各项检察职能 积极向市委请示汇报,联合公安、法院制定了《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疫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共批准逮捕涉疫案情案件3件5人,提起公诉4件6人。 迅速落实市委工作部署,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分包乡镇督导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传达市委防疫工作要求,并看望慰问坚守在一线的工作人员。 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控告申诉工作的通告》,保证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控申渠道畅通,通过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满足群众诉求。 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案,建成远程视频提讯平台,通过平台提讯犯罪嫌疑人227人次,努力做到战“疫”与履职“两手抓”、防控和工作“两不误”。 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5件46人;提起公诉25件62人,坚决做到“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坚持“破网打伞”和“打财断血”相统一,向纪委监委移送线索7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14件,其中赵某某等人寻衅滋事案检察建议被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我院扫黑除恶工作在省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调研座谈会上受到省院领导的充分肯定。 
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制定出台《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意见》,在营造法治环境、涉企案件办理、企业纠纷维权等方面提出6项具体服务措施,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 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格依法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诉可不诉的不诉”办案理念,对涉民营企业案件依法审慎从速办理,努力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共对5起民营企业涉罪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其中办理的某民营企业涉罪案的经验做法被最高检刊发简报推广。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让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共办理侵犯我市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7件15人。 创新机制推进未成年人保护 
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活动,近40名检察官受聘为百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全市近万名中小学生讲授法治课百余堂。 创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成立晋州市家长学校,疫情期间联合教育局建立网络教育平台,宣传疫情防控、预防网络诈骗等知识。 签署《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操作办法》,成立我市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办案区,实现了一次性开展案件询问、身体检查、证据提取、心理疏导等工作。 与相关部门建立教职员工入职查询、涉罪未成年人帮教、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等制度,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长效机制。 我院被石家庄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授予“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先进集体”,一名干警被授予“河北省最美木兰”荣誉称号。 
有效防范化解社会矛盾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最高检“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要求,依法妥善处理各类来信来访298件549人次,均做到了七日内程序性回复、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强化司法便民利民惠民举措,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刑事申诉法律援助工作站,制定出台《律师代理申诉制度实施办法》和《律师驻点工作制度》等,为实施申诉法律援助提供了高效便捷优质的检察服务。 认真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努力做到“应听尽听”,共组织听证会31次,强化了释法说理,实现了公开透明,化解了矛盾纠纷。 积极开展司法救助,落实国家扶贫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被害人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共发放救助款22万元。 
二、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不断做优刑事检察工作 进一步加强对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五年来共监督立案15件18人,监督撤案15件16人;追捕漏犯36人,追诉漏犯65人,追诉漏罪38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7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38件;提出抗诉16件,法院采纳16件。积极与纪委监委协作配合,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对监管场所、社区矫正、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发出检察建议101件。 
持续做强民事检察工作 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共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25件。 二审协办36件;支持起诉139件;审查民事抗诉案件9件,其中息诉6件,提请市院抗诉3件;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41件。 认真落实最高检“5号检察建议”,扎实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有效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认真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把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作为工作重点,共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件。 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8件,采纳8件。 扎实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监督活动,运用公开听证、释法说理、司法救助等方式,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案件3件,做到案结事了。 
创新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市人民检察院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关于积极支持检察院加强公益诉讼工作的通知》,与相关部门签订《关于在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办案协作的实施办法》等系列文件,创建了检察机关与多部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公益诉讼新格局。 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疫情防控、食品药品安全等重点工作,共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4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251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 积极推进公益诉讼“等外领域”案件办理,相继开展人民币保护、机动车违法占用消防通道等公益诉讼专项行动,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 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石家庄市首例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其中办理的全省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受到许勤省长等多位省、市领导批示肯定,被省检察院作为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在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省环保厅向全省推广该案经验做法,新华社、正义网等50多家主流媒体予以宣传报道。该案的办理,标志着个人污染环境政府买单的时代成为历史。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提升检察司法公信力 
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 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划转编制16个,转隶13人。 以落实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稳步推进检察综合配套改革,完成内设机构改革重塑,全面实行“捕诉合一”,建立健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一体化工作机制。 完善人员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强力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共动态调整员额检察官14人,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1人,形成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不断提升办案质效 
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办案的生命线,坚决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督导检察官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司法办案能力,促进个案的公平正义、类案的质量提升,“案·件比”降至1:1.236;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共适用1026件1275人。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坚持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五年来公开程序性案件信息2642件、重要案件信息253件、法律文书1702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开展视察评议、庭审观摩、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充分保障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能力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健全机关党建工作规范,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做到政治高度、理念深度、实践宽度相结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强化业务能力建设 
落实全员参训,共组织干警参加脱产培训74次,视频培训讲座133次。 严格规范司法,常态化开展案件评查,共评查案件722件,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开展实战练兵,在“三大攻坚战”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在公益诉讼检察、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全新实践中,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办理中,不断锤炼干警政治担当,不断提升干警业务水平。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 认真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优化内部管理。 自觉接受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巡察、石家庄市委巡察“回头看”,聚焦问题,压实责任,完善机制,认真整改问题39个,着力补短板强弱项。 综合运用自查自纠、组织查处、专项整治等手段,全员、全身心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梳理整改问题107条,以正风肃纪推动队伍作风持续好转。 未来五年工作思路 01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02 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03 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04 从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监 制:简晶晶 编 辑:高 欢





















未来五年,我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和上级院的决策部署,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努力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富强优美幸福晋州而努力。
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社会环境。
认真落实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惩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犯罪,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全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为实施“十四五”规划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以“树品牌意识、创一流工作”为目标,优化刑事检察办案理念,完善民事检察办理机制,提升行政检察办案质效,创新公益诉讼办案思路,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均衡发展。
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把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忠诚、司法公正、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
晋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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