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吉隆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 2026-10-12 01:47:55

7月4日,吉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扎西达瓦在吉隆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检察工作报告。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和对口援助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更加有力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提质增效。五年来,共办理各类案件513件,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分别为162件、44件、39件、91件,其他各类检察监督案件177件,检察官人均办案量连续三年位居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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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政治忠诚,把稳检察工作“方向盘”
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召开党组(扩大)会86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96次、“三会一课”180次。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坚决贯彻各级党委决策部署,形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清单等18项,召开专项工作部署会、推进会等50余次,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吉隆检察落地生根。
恪守政治规矩,确保落地见效。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市检察院请示报告党组工作、边境检察、重大案件等120余次,作出批示86次,邀请县委政法委列席党组民主生活会5次。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召开党组会集中研究事项486余件。
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年度工作、法律监督工作、边境检察工作等15次。积极配合县人大专项检查和调研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80人次。主动邀请审计机构开展内部审计,核查固定资产,反馈的17项问题实现全面清零。积极整改上级院政治督察和十届吉隆县委第八轮巡察暨市县统筹巡察二组反馈的意识形态、检察办案、公车管理等21项问题,各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2024年,在县委综合考评中荣获“优秀”等次。
深耕吉隆特色,打造检察品牌。积极开展检察品牌创建活动,深耕吉隆历史文化特色,立足“官道、商道、战道、弘法道、迎亲道”五道文化,以边境检察联络室为实体依托,全面整合矛盾化解、法治宣传、司法救助等职能,打造“一站式”边境检察服务平台,将历史文化基因融入法律监督实践,创新打造《五道同心 法治固边》检察品牌,入选第二届“西藏检察∙雪莲花开”检察品牌选树展示活动“七佳检察品牌”。经最高人民检察院遴选,《五道检驿(五道同心 法治固边)》被确定为全国基层检察院“一院一品”典型事例,形成有特色、有载体、有成效、有影响的基层检察工作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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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大局,奏响服务发展“最强音”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筑牢长治久安防线。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严格落实“7+1”维稳工作措施,助力更高水平平安吉隆建设。对旦某故意伤害,仁某、桑某寻衅滋事,李某、陶某开设赌场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公共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和多次犯罪的次某、旦某,依法提出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守住公共安全底线。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对情节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26名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化解矛盾隔阂、减少社会对立面。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93%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有效提升司法效率,促进社会和谐。同时,做好履职办案“后半篇文章”,依法协同推进基层治理,针对发案单位、行业等管理漏洞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份。
深刻践行“两山”理念,同心共建生态家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先后巡河23余次、巡林20余次,发现建设工程领域生态环境问题线索5件。与定日县人民检察院、定结县人民检察院、聂拉木县人民检察院签订《西藏珠穆朗玛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保护协作机制》,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凝聚公益保护的合力。深入“刑事+公益诉讼”融合履职模式,依法办理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让违法者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巴某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获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刑事犯罪典型案例”。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经济发展。深入开展服务保障吉隆“三区一枢纽”建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对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工作部署,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30场次,提供法律咨询500人次,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强化风险提示10余次。深入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以法律监督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法治筑牢边境根基,同心聚力兴边富民。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检察工作融入边境治理体系,开展法治进乡村、进寺庙等法治宣讲活动500场次,受教育人数达3万余人次。先后选派5名干警常态化驻村蹲点,扎实开展走村入户、政策宣讲、为民办事、帮扶济困、基层治理等工作,在家长里短中化解矛盾纠纷80余件,为民办实事120余件,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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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为民,架起检民连心“暖心桥”
加强特殊群体保护,传递检察温度。聚焦弱势群体,持续做实司法救助暖心工程,精准落实“应救尽救、主动救助、上门救助”工作要求。针对刑事案件被害人等困难群体开展司法救助,切实以检察温度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为招摇撞骗案被害人次某某(非婚生子)、因案致残普某某等3名案件当事人给予国家司法救助13.5万元。
抓实检察保护,筑牢未检防线。全面抓实未成年人“四大检察”综合履职,实现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进课堂”活动80场次,覆盖师生2万余人次。始终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保持“零容忍”,起诉5人。对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附条件不起诉1人。办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件,制发检察建议书2份。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校园法治宣讲、涉案未成年人帮教帮扶等工作中逐步探索出符合吉隆实际的工作路径,积累了一套接地气、可操作、能落地的工作模式,创新推行“附条件不起诉+N”工作模式被中央政法委长安网、西藏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有效提升了吉隆未检工作辨识度和影响力。
深耕源头治理,筑牢平安根基。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从“做得到”向“做得好”提升。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边境检察联络室,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融入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检察+综治”履职格局。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21件,均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深化民生领域检察,守护群众切身利益。聚焦群众关切的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农民工工资支付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活动15次,办理民生领域案件35件。以民事支持起诉方式帮助16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10万余元,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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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主责主业,擦亮法律监督“金名片”
刑事检察方面。依法加强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活动监督,守牢司法公平公正。办理审查逮捕案件40件50人,审查起诉案件105件112人。严格依法办理土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等涉外刑事案件8件9人,确保涉外案件办理流程规范、程序合法。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8件,引导侦查机关依法全面搜集证据、规范办案程序。办理侦查活动监督案件6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开展常态化监管场所监督检查25余次,办理刑事执行监督案件23件,针对刑事执行环节违法线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5份,检察建议8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6人次,确保刑事诉讼活动依法规范进行。
民事检察方面。充分运用法律监督调查核实权,对民事诉讼活动进行全方位、穿透式监督。办理民事检察案件44件,其中民事支持起诉16件,民事执行监督23件,民事审判程序活动监督5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5份,采纳率100%。扎实开展涉民事终本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以检察监督推动终本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行政检察方面。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检察职能,自觉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促进公正司法、推进依法行政。共办理各类行政案件39件,其中行政违法监督案件26件,落实刑反向衔接机制,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意见书13份。
公益诉讼检察方面。切实找准公益诉讼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聚焦重点领域精准发力。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个人信息保护、英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等法定领域,办理公益诉讼案件83件,其中磋商终结71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采纳率、按期整改率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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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管党治检,锻造过硬检察“铁队伍”
强化作风建设,涵养清风正气。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四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展廉政谈话53人次,开展重温入党誓词、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活动40场次,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4次。持续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线上填报580余人次,筑牢廉洁从检、公正司法的制度防线,全院干警无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强化专业训练,提升履职能力。聚焦新时代检察工作新要求、新任务、新挑战,建立健全常态化教育培训、岗位练兵机制。组织干警参加“线上+线下”业务培训475场次、业务竞赛6次。1名干警荣获2025年第二届日喀则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技能竞赛三等奖和“业务标兵”称号。选派干警参加上级院跟班学习3人次。围绕“四大检察”业务、新型案件办理、法律政策适用等重点内容,开展“检察官大讲堂”10场次,提升干警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鼓励干警参加司法考试,2名干警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优化队伍专业结构。始终重视人才的选拔和推荐工作,通过部门推荐、党组研究等方式向县委推荐解决晋升职务职级干警10人次,有效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激情。
完善基础配套,提升保障能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提高干警工作和生活水平。争取援藏等资金先后解决400万余元,对院办公室、会议室、党员活动室、涉案财物室、枪弹库、食堂、周转房等办公场所和生活场所进行了维修改造,进一步改善了干警的工作和生活条件,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氛围。
五年来,吉隆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县委坚强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吉隆检察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一是“四大检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存在,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相对薄弱,监督精准度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检察队伍专业能力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存在差距,应对复杂案件、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加强。三是员额检察官数量不足,员额检察官编制数为5人,近五年来空编2人,队伍结构失衡问题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员业务开展和办案质效。四是数字检察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法律监督工作质效还需加强。五是检察宣传力度不够,检察职能知晓率不高,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有待进一步提升。问题催人警醒,责任倒逼担当,我们一定紧盯不放、着力解决。
未来五年工作安排
吉隆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追求,用检察担当守护吉隆和谐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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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政治引领,在筑牢忠诚上展现新担当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党建思想凝心铸魂,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领悟力和执行力。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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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中心大局,在服务发展上实现新作为
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多发性侵财、人身类犯罪,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积极参与更高水平平安吉隆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矛盾在源头化解。精准服务经济发展,围绕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发展,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高原生态保护领域,加大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以法治守护吉隆绿水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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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司法为民,在服务群众上迈出新步伐
始终站稳人民立场,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用心用情办好民生实事。积极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推动信访工作规范化、精细化。加强电信网络诈骗、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农民工欠薪等民生领域司法保护。进一步强化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深化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强化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障,深化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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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主责主业,在法律监督上彰显新成效
刑事检察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强化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全流程监督,确保办案质效和司法公正。民事行政检察加大生效裁判、审判程序、执行活动监督力度,深化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着力解决群众“维权难”问题,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公益诉讼检察坚持“守护美好生活”,持续拓展办案领域,聚焦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未成年人保护、安全生产等加大办案力度,健全联动机制,凝聚公益保护合力。未成年人检察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强化涉罪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深化“法治进校园”,推动构建“六位一体”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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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队伍建设,在锻造检察铁军上展现新形象
坚持从严治检、从严带队伍,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强化政治建设,加强党性教育、忠诚教育和纪律规矩教育,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专业能力建设,健全常态化培训、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机制,加强新法律、新政策、新业务学习,加大青年干警培养力度,优化队伍结构,提升整体履职能力。强化数字检察建设,树立数字思维,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以数字赋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强化作风纪律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干警严守纪律底线、公正廉洁司法。
“十五五”蓝图已绘就,循道而行,方能行稳致远。吉隆县人民检察院将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诚为民、务实重干,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不断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吉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终审: 曹 磊
初审:格桑顿珠
供稿: 达 珍
编辑:达珍、巴桑普尺
来源:检察综合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