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新中国成立以来40年时间,中国的户籍制度就像一座大山压在中国人头上。这种户籍制度将城市和农村截然分开,形成了界限分明的城乡二元经济,并同时配套了截然不同的粮食、副食供给制度、劳动力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医疗和养老制度。这种经济制度又进一步加深和固化了人们的身份识别,从而影响了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包括婚恋观。这种具有强烈地域性、等级性、世袭性、封闭性的户籍制度,不仅造成了社会的不平等,也造成了人与人之间的歧视。
而在1978年之前,中国是严格限制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移的,直到1980年9月国家有关颁布《关于解决部分专业技术干部的农村家属迁往城镇由国家供应粮食问题的决定》才开始了“农转非”政策的松动,1984年1月1日,《中共中央关于一九八四年农村工作的通知》允许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自理口粮到集镇落户,10月国务院发出通知,申请到集镇务工、经商、办服务业的农民和家属,在城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驻户口,发给《自理粮户口簿》。
虽然这时城市户口的含金量少了,但这对农村家属的职工来说,还是有很大的吸引力,因为这是可以改变自己、夫妻、子女命运的机会,直到今天不少人也都认为这项措施改变了自己,也改变了自己的家族。
要知道,工厂解决“农转非”问题同样面临很多困难,家属需要住房、成年子女需要就业、幼年子女需要入学……以上任何一件事对企业来说都是难题。
但工厂并没有被这些问题捆住手脚,化被动为主动。以满足职工“农转非”强烈愿望为前提,鼓励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努力工作、做出成绩,积极争取获得“农转非”指标。
通过这样的激励,这部分职工积极性得到很大的提高,就连过去工作得过且过,甚至颓废的少部分人也都改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