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以及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在稳进中取得新提升。
过去五年,我们将政治建设贯穿检察工作全过程,筑牢忠诚根基、强化使命担当,为各项检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强化思想政治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召开党组(扩大)会、理论学习中心组会224次,党员大会137次,全员覆盖政治轮训10期,让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成为鲜明的政治底色。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涉检舆情风险排查监测,管好用好检察网络意识形态主阵地,发布原创信息1481条、“三微”作品163个,大力弘扬法治正能量。连续两年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
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区委、区委政法委和上级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56件次,持续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履职效能。认真抓好区委巡察、政治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紧盯问题实现闭环销号,标本兼治健全制度机制,实现以巡促改促治。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贯彻措施、市委实施方案,在区委指导下出台我区《分工方案》,保障、促进检察履职更加有力。
深入推进学习教育。统筹推进党史学习教育、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坚持学查改一体落实,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专题研讨136场次,开展各类党性教育26次,班子成员带头讲党课24次,解决司法办案、队伍建设等方面问题117个,固化制度成果8项,推动纪律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在融入大局中履行检察职责,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着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进更高水平平安西区建设,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020人,起诉1782人。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起诉441人。纵深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起诉涉黑恶犯罪21人,办理全省首起“跨境裸聊”恶势力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起诉19人,追缴赃款390余万元。加强监检配合,聚力推进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调查案件80件,起诉工程、金融、环保、教育、殡葬等领域职务犯罪78件96人,在检察环节追赃挽损1335万余元,办理全省首例殡葬领域专项职务犯罪案件,深化清廉西区建设。
自觉融入市域社会治理。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批捕419人,不起诉505人,1918名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妥善处理信访案件387件,院领导包案办理首次控告申诉案件33件,按期答复率100%。针对监督中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427件,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将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平安法治建设考核内容,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的决议》,使检察建议更具刚性。积极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落实派员常驻要求,促进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多元化解。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办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案件308件590人,追赃挽损793万余元,与公安机关共同打造全省首个“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中心”,合力净化保险市场环境。严厉打击涉税犯罪30件59人,追回国家税款828万余元。以检察履职服务企业发展,通过公开听证依法支持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性外出,助理企业生产经营。加大洗钱犯罪惩治力度,起诉7件7人,被最高检、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评为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扎实推进生态司法保护。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7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4件,追缴生态修复赔偿金40余万元。协调建立全省首个“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促进行政执法与公益诉讼检察有效衔接。积极开展“服务美丽青海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益路行”“守护黄河源 甘青益路行”等专项活动,依托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清运建筑垃圾4400余吨,保护耕地190亩,清除废旧农膜290公斤,以检察履职助力生态文明典范城区建设。
过去五年,我们紧扣民心这个最大政治,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扎实办好小案小事,让司法体现温度、群众感受温暖。
守牢群众身边安全。持续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等专项监督,聚焦“消”字号抗(抑)菌消毒产品销售、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安全、社区团购、直播带货等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办理公益诉讼67件。积极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办理加油站油品质量监督、电梯安全等行政公益诉讼13件,推动行政部门强化监管,督促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守护老百姓“钱袋子”,重拳惩治电信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行为,起诉328人,挽回群众损失979万余元,侦检协同办理“9.25”特大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起诉24人,一审均判有罪。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批捕侵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犯罪92人。持续为劳动者纾困解难,常态化参与治理欠薪,办理农民工讨薪案件735件,帮助追回劳动报酬2680万余元。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新增参加工伤保险快递员1443人,合力保护新业态劳动者权益。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公共设施,督促修复盲道65处、健身器材43处。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制度,与政法委、民政局等部门建立多元协同救助机制,为生活困难案件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9万元,彰显司法温度。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从严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起诉133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78人、附条件不起诉35人。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司法保护制度,主动开展社会调查269次、家庭教育指导44次、帮扶教育508次,制发《督促监护令》16份。倾心打造“晨曦未检”品牌,会同妇联、教育、司法等部门会签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举办“法治夏令营”,发布全省首个未检主题原创MV,开展法治进校园、“大思政”法治实践演讲比赛等活动168场次,研发投用“未成年人防欺凌举报小程序”,办理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11件,促进增强“六大保护”合力。
过去五年,我们坚持依法监督、规范监督,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强发力。办理各类刑事案件2569件。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8件、撤案43件,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83份、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357份,纠正漏捕26人、漏诉38人,推动监督关口前移,提前介入案件432件。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刑事审判违法活动2件,提出抗诉7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落实“派驻+巡回”检察制度,核查监外执行罪犯637人,提出监督意见132件,在全省检察机关核查社区矫正对象脱漏管专项检察活动中被评为突出集体。
民事行政检察精准规范。认真贯彻民法典,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88件,对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制发再审检察建议2件,对审判、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56件。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2件,制发检察建议32件。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对依法作出不起诉但需追究行政责任的,发出检察意见122份,督促行政机关对被不起诉人作出行政处罚。加强府检联动,持续构建与行政机关在民生保障、办案协作等领域协同联动格局,以严谨规范的工作举措,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拓展。坚决维护公共利益,聚焦法定领域依法全面履职,立案办理公益诉讼359件,召开公开听证259件,磋商结案50件,制发检察建议210件,努力在诉前解决公益损害问题。11件公益诉讼案被最高检和省市院评为典型案例,其中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公益诉讼案在央视“今日说法”栏目播出,被最高检评为典型案例。出台《区政协委员提案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机制》,推动监督意见有效转化。在全省率先建立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整改效果评估机制,杜绝“纸面整改”。依托“益心为公” 检察云平台、公益诉讼随手拍小程序收集线索13条,有效拓展公益诉讼案源。
数字检察赋能增效。严格落实最高检数字检察战略部署要求,聚焦重点办案领域,自主研发法律监督模型10个,常态化推广应用最高检上架模型83个,调用外部数据6万余条,通过模型筛查监督立案145件,制发各类检察建议34份,实现“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的全链条贯通,数字赋能检察履职实战成效得到充分彰显。两个自建监督模型被最高检推广并纳入工作指引,在全省检察机关大数据应用业务竞赛中荣获“优胜检察院”称号,两个自建模型荣获“优胜模型”和“优胜提名模型”称号,数字检察工作成效持续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牢记“打铁必需自身硬”,持续加强政治能力培养、实践锻炼,以高质效自身建设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推动党建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发挥党建政治引领作用,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效履职。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顺利完成党支部换届,切实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红色研学、警示教育、支部书记讲党课等活动,强化党性锤炼。深耕“一支部一品牌”建设,聚力打造“晨曦未检”“民益先锋”党建品牌,实现重点业务与党建同频共振。深化“党员入格、一网兜底”机制,依托“我为群众办实事”、党员志愿服务等载体,认领微心愿100余个、开展志愿服务240次。2021年度党总支被评为“西宁市先进基层党组织”。
抓实队伍素能全面提升。突出实战实用实训导向,通过上级院调训、举办综合素能培训班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业务培训1310人次。常态化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23人分别荣获全省全市优秀公诉人、优秀辩手、业务能手、办案能手等称号,连续两年在全市公诉人与律师论辩赛中荣获第一名,以赛代练促进综合素能提升。不断提升理论研究水平,5人入选全省检察机关理论研究人才库,23篇理论调研文章在国家和省市级刊物发表,7篇法律文书和文章获得国家级和省市级奖项。
深化检察管理提质增效。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落实落细司法责任制,入额院领导办案1031件,检委会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39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20次。全面开展重大法律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和管理,587件监督事项实现从“办事模式”向“办案模式”转变。深化政法协同平台运行,收案9088件,送案6640件,赋能跨部门办案质效。开展流程监控、数据核查3000余次,评查案件542件,努力把科学管理效能转化为高质效办案实绩。聘任区属行政机关17名业务骨干兼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借智聚力推进法律监督工作。
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坚决有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定期听取专题汇报,集中约谈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5次,压紧压实管党治检“两个责任”。深化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记录填报102件。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全省检察机关“拖延症”“马虎症”“治懒政、重实干”等专项整治,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23人次,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3次,检务督察174次,一体推进“三不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