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3日,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常旭辉在县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作工作报告。
五年来,我们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始终保持强劲的发展态势,共办理各类案件2771件。11个集体、16名干警获评国家、省、市级表彰;3件案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 “千案展示”、12件案例获评全省典型案例。省检察院董开军检察长到涞源调研时,对我院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一、坚守服务大局职责担当,全力护航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做到县委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有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向相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为河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优秀检察建议。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暴力犯罪、侵犯公民财产权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协同做好追赃挽损,用心守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全力维护涞源矿产资源和矿业生产安全,办理非法采矿案件21件46人,办理危险作业、重大责任事故案件12件23人。
●依法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最大程度减少司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设立知识产权保护联络站,倾听企业家意见建议,精准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与白石山景区管委会建立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县公安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8家单位制定服务和保障文化旅游业发展的协作意见,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推动涉企刑事“挂案”清理,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等界限,督促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减轻企业诉讼负担。
●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6场次。坚持“办案+治理”理念,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26份,推动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行动,促进源头治理。我院就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案件多发向涞源县公安局制发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用心用情办好检察为民实事,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用心守卫“舌尖安全”,聚焦生猪屠宰领域,督促相关部门对全县生猪屠宰、运输等环节开展综合治理,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构建“支持起诉+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维权模式,帮助农民工等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支持起诉15件15人,帮助22名农民工追讨欠薪76万元。聚焦老年群体、妇女等人群,加大普法引导、纠纷化解力度,切实维护弱势群体正当权益。精准开展司法救助,重点救助因案致困的退役军人、残疾人、农村困难群众等,累计发放救助金65.4万余元,传递司法温情。
●积极扛起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责任,集中开展入校法律宣讲86次。开展未成年人精准帮教,通过自主研发的“小源”云平台实施个性化线上监督,引入社工落实具体帮教工作。“小源”未检品牌获评河北省检察机关十大文化品牌,经验做法被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联席办转发。针对出租车行业侵害隐患制发检察建议,清退有暴力、性侵前科从业人员,该典型案例作为检察故事在保定市未检40周年检察开放日活动中参演。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47余次,接访下访380余次,受理群众信访件99件,办结95件。做实检察信访“有问速答”,实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实体性答复。加强检察听证,办理听证案件148件,以高质量听证促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上门听证模式被列入2022年市级“微改革”项目,被最高检通报表扬。今年我院采取“司法救助+矛盾化解”方式,积极争取上级检察机关支持,四级检察机关联动,成功化解长达六年的信访积案。
我们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实现检察办案质效的有机统一。
●健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在监督办案中的衔接与配合,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加强对刑事审判活动的监督,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履行反腐败监察职责,与监委加强衔接配合。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累计对县司法局开展巡回检察5次,对看守所开展巡回检察4次,维护“大墙内外”的公平正义。加强对法院财产刑监督,开展“判实未执”专项监督活动,走好司法公正“最后一公里”。我院以“督促谭某某有期徒刑刑罚执行”一案为原型制作的短视频《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实刑”落实》作为典型案例在全省展播。
●办理各类民事检察监督案件119件、行政检察监督案件54件,对4起民事虚假调解案件提请抗诉,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4件,办理执行监督案件63件。积极推进“府检联动”工作机制,促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共同促进社会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
●持续开展“燕赵山海·公益检察”专项监督,以山体山石保护、水资源保护、长城保护为重点,共立案17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聚焦长城保护,与民间长城守护人、人大代表共议文物保护工作被《检察日报》头版报道。开展尾矿库治理专项活动、“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开展牙科诊所治理相关工作,推动形成“个案监督—行政处罚—行业治理”闭环监管,深化“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督促清除各类生活垃圾、回收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确保行洪安全。
我们坚持政治铸魂,推动政治建设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努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64次。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等活动,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我院“1123”党建工作法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典型案例。积极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成果,常态化与石家庄铁路检察院、安新县检察院、蔚县检察院等开展“党建+业务”交流活动,持续擦亮理论学习与检察业务党建融合品牌。
●发挥“两头优势”,结对传帮带,为每名90后干警确定党建与业务双导师;以使用促培养,全面提拔任用,近五年提拔1名90后为院领导,7名90后为中层正副职;广搭成长平台,“学、赛、练”相结合,搭建小源讲堂、青年理论学习小组、读书会等成长平台,鼓励干警参与业务竞赛、培训集训。五年来,涌现出“全省模范检察官”“全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先进个人”“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标兵”等一批先进个人。
●层层压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抓预防、早提醒,抓前端、治未病。定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强化检务督察力度,督促干警转变作风,严守纪律。常态化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件347件,院领导带头填报141件。
●先后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公益诉讼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工作,认真研究落实审议意见。主动邀请社会各界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代表委员联络月”等活动260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监督检察办案148件次。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也是检察工作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涞源县检察院将全面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司法办案为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队伍建设为抓手,着力开创政治坚定、队伍过硬、业绩一流、服务有力的涞源检察工作新局面,努力为推动涞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检察保障。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将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服务大局,在护航涞源发展中扛起检察担当
●二是坚持为民初心,在增进民生福祉中提升检察温度
●三是强化法律监督,在促进法治建设中彰显检察贡献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过硬队伍中筑牢检察根基
编 辑:张力楠
初 审:赵高薇
复 审:王景齐
终 审:常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