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吉首市第十次代表大会
关于九届市纪委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6年7月30日中国共产党吉首市第十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吉首市第十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了鲁开发同志代表中共吉首市第九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过去五年的工作。大会认为,市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州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发展大局,精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定不移反腐惩恶,坚决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经过五年的努力,全市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拓展,党风政风焕然一新、社风民风持续向好,党心民心不断凝聚,风清气正、实干担当的良好政治生态加速构建,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纪律屏障。
大会指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时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及省州纪委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纪检监察职能职责,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省委“三高四新”美好蓝图、州委“五区”整体布局,全市产业突围、城市更新、文旅赋能、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做实政治监督,深化正风肃纪反腐,持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为奋力推进吉首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号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忠诚履职、真抓实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以过硬作风向党和人民交出新时代合格答卷。